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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的心得体会经典

执勤的心得体会经典

【#心得体会# #执勤的心得体会经典#】我的“执勤的心得体会”充满了想象力期待它能够得到您的认可,本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阅读的每一位。大脑中突然就产生了很多想法,把它随笔记录下来成一篇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深刻地感受到所学知识的意义和作用。

执勤的心得体会 篇1

段落1:介绍海警执法执勤培训的目的和意义(200字)

海警执法执勤培训是为了提高海警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其更好地履行海上执法和执勤任务。这种培训不仅为海警人员提供了实践和教育,还为他们提供了了解海事法律和国家法规、学习相关应急处置技能的平台。通过执法执勤培训,海警人员能够有效应对海上安全威胁,保护国家海洋权益,维护海域秩序。

段落2:回顾培训过程及所学知识和技能(300字)

在海警执法执勤培训期间,我们接受了丰富多样的培训课程,例如海事法律法规、国际海事公约、海上突发事件处置等。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我们深入了解了海警执法执勤的法律法规基础,不断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同时,培训还重点强调了海警执法执勤的实际操作技能,例如勤务科目、舰艇操作、高速船驾驶等。这些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掌握,为我们今后的海警执法执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段落3:体会学习过程中的困难与收获(300字)

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也经历了不少困难和挑战。学习海事法律法规需要记忆和理解大量的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同时,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也需要耐心和毅力。然而,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反复训练,我们逐渐克服了这些困难,并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受到海上执法和执勤工作的重要性。我们认识到,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履行海警的职责和使命。此外,与同事们一起学习和训练,我们互相支持和鼓励,建立了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这种团队精神将在我们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帮助我们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

段落4:展望未来的执法执勤工作(300字)

通过这次培训,我们深入认识到了海警执法执勤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我们明白,未来的执法执勤工作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学习和提高。我们将持续关注最新的海事法律法规动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实践和经验的积累,通过实际工作中的学习和反思,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段落5:总结培训的重要性及自身的成长(200字)

海警执法执勤培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机会,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海上执法执勤的任务和职责。通过这次培训,我们在知识和技能上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我们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运用所学所长,更好地履行海警的使命,为保护国家海洋权益做出积极的贡献。

执勤的心得体会 篇2

公安执勤心得体会

篇1:交警执法心得体会

交警执法心得体会

交警执法>心得体会一:交警廉洁执法>心得体会

近期,县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大队要求,以加强公安执法工作为切入点,采劝五项措施\",从教育、管理、监督、评查等方面,强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交警廉洁执法心得体会。

一、以学习教育促责任意识。大队开展了为期7天的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活动,组

织民-警轮班重点学习了《交通安全法》、《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警用车辆使用规定》》等法律,尤其是组织民-警对县大队历年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事例、引发的诉讼案例进行大讨论的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民-警由被动学变为主动学并深入思考问题,加强了自身的责任意识。民-警纷纷表示:很多小事不注意就要背大责任,比如同一种违法行为处罚幅度不一样,就可能引起复议、诉讼、上访,造成大的社会影响,所以时刻都要注意公正廉洁履责。

二、以执法档案促廉洁自律。大队建立了完备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实行主办民-警责任制,主办民-警办案数量、质量情况全部登记造册、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大队全面推行每季度执法质量考评,认真落实日常\"一案一评\"、\"一季一评\"、\"一月一通报\"制度,促进民-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三、以网上办案促公开透明。大队积极实行网上办案,所有案件一律从网上流转,实行案卷证据、法律文书、案件呈批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以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真正实现了一目了然,方便快捷,\"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四、以典型评选促示范带动。大队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涌现出很多廉洁自律模范、优质服务能手、执勤执法标兵。

五、以强化监督促整体推进。大队坚决不让精神\"停留在会议上、悬空在文件中\",始终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调查表制度,由当事人填写满意程度调查表,对民-警出警速度、规范办案、为民服务方面等的满意度进行评价,促进执法工作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大队实行\"捆-绑\"作

业,分管、主管领导和民-警一起接受监督、考评,有力推动队伍整体的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交警执法心得体会二:交警规范执法的心得体会>>(875字)

自大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通过学习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己近两年的实际工作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就当前交警执法现状行为,从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找出问题

一、路面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过程中态度不好导致警民关系紧张。2、查纠是否存在随意执法、乱作为行为。主要是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及时、不认真;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

二、剖析原因

交警执法现状以及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城区交通管理的现状:交警每天除了负责城区各路段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执勤等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交警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警民关系一直很紧张。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

(二)、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交警,我们更 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众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认识,做到言行举止文明。

通过开展执法监督自查自纠,使自己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通过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纪律作风修养,查缺补漏,切实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作风修养,在人民群众间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交警执法心得体会三:交警执法心得体会>>(1736字)

自迪庆州公安局召开全州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我通过学习公安部\"11·24\"视频会议和省公安厅\"\"视频会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交警系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云公交传[2011]341号)精神,支队、大队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方案以及学习有关文件,并针对山西岚县、盂县等地交警乱罚款、收\"黑钱\"事件暴露出来的\"三乱\"问题,从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入手,按照\"举一反三查问题,加强整顿强队伍,吸取教训促建设\"的高度,认真剖析维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查找执法执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漏洞,我深刻意识到开展这次的教育整顿工作非常及的,非常有教育警示意义。针对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照\"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公安部\"五条禁令\"、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等各项警纪警规;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开展自查、自纠,深刻领会其中的警示精神.并以此为鉴做到令行即止,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下谈谈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必要性。

所谓作风,是工作中一以贯之表现出来的态度和做法,它潜移默化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左右着我们的行动。古今中外的实践一再>证明,具备什么样的作风,就成就什么样的事业。在当前交通环境日益严峻、各种交通违法、犯罪日趋复杂的形势下,我们交通警察必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们不加强作风建设,如果我们作风建设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将严重影响交警部门战斗力的发挥和提高,如果任其发展,我们交通事业不仅不能与时俱进,而且很可能与时俱退、与时俱变。

二、认真查摆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方面的现实表现,切实在解决突出问题上用真功、见实效。作为一名基层交通民警,每天面对的是马路上的老百姓,必须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民警的责任意识,对群众,我们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

们,时时、事事、处处都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一定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切实转变那种公安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的衙门作风,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好务,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严格自律,清正廉洁。一是要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把\"五条禁令\"作为自己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二是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培养自己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同。必须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坚持标本兼洁;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只有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某取私利。要自觉抵制和克服拜金主义、亨乐主义、极端主义的腐蚀影响,自觉地做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四、加强学习,树立良好形象。要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这四句话来规范自己。一是人要精神。每一个民警都要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单位荣誉,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严谨、着装整齐、动作规范、精神饱满、昂扬向上。软、懒、散的状况必须坚决改变。二是物要整洁。必须做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物品摆放规矩整齐。脏、乱、差的面貌必须坚决改变。三是说话和气。每位民警对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不摆架子,不耍态度,文明礼貌。冷、硬、横、推的现象必须坚决杜绝。四是办事公道。每位民警无论执法办案,还是服务群众,都要做到平等待人,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主持正义,公正执法,公平办事,执法不公的现象必须坚决杜绝。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必须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永怀爱民之心,常办利民之事,恪守为民之责。 篇2:人民警察工作心得体会

认识自我 完善自我 做最好的自己

转眼间2015年已经到来,不知不觉中参加公安工作3年半的时间。参加完1月9日支队全体民警大会后深有感触。

身穿警服我们就要:

对党忠诚: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

服务人民: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

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畏强权,严禁逼供,不枉不纵。

清正廉明: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

团结协作: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勇于献身: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

严守纪律:服从领导,听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机密。

文明执勤:谦虚谨慎,不要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

身为一名公务员,一名人民警察,更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如此的身份下,我们要真正认识自己,要深刻明确自己的身份,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正视自己,多照镜子。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以党的基本理论为镜、党章和党内法规为镜、要以先进典型为镜、要以群众的期盼为镜、党的历史为镜,在实际工作中,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摆正自己的位置,脚踏实地,正视自身上的优缺点,积极弘扬和倡导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价值观。

整理衣冠,完善自我。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从自己做起,端正行为,提高党性修养,牢记党纪国法,纠正存在的错误思想作风和工作方式方法,使自己从内到外衣冠端正。

荡涤心灵,洗去污点。深入分析产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同各种不良风气作斗争。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党员干部的思想被一些不良习气浸染了,变脏了,变质了,会使其背离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勤洗澡,洗去思想上的污点。我们还要倡导同志间真诚平等地交流帮助,推心置腹地分析问题背后的思想根源。无论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文过饰非,不搞无原则的纷争。

做最好的自己,要树立远大的理想,确定自己前进的方向。因为没有梦想的人生是可怕的,没有理想的青春的是苍白的。理想决定态度,态度决定成就。有了高远的理想还得有明确的方向。在浩瀚大海中航行的水手,正是由于有了方向,才不至于葬身海底;在茫茫戈壁中跋涉的旅者,正是由于有了方向,才不至于暴尸荒野;在无边的探索中寻找希望之光的学者正是由于有了方向,才不至于与成功失之交臂而抱憾终身。 篇3:公安执勤室工作心得体会

公安执勤室班组 工作心得体会

执勤的心得体会 篇3

值班心得

9月22日,又是一年的观潮节,我又一起参加了观潮保护工作。

这将是我最后一次参加派出所的观潮安保工作。每次参与安保工作,都有不一样的感受。虽然心态在变,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不变,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

在学校的组织领导下,我们乘车前往海宁市盐仓镇惠潮观潮点。到达后,我们迅速前往各自的工作岗位。在当地警方的指导下,大家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观潮秩序,保护观潮人员安全。经过6个小时的努力,观潮节圆满结束,我们也结束了一天的值班工作。

通过这个职责,我有以下体会:

首先,要提高思想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作为浙江警察学院的学生,从穿上警服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尤其是当我们穿着警服在公共场合执行任务时,我们不再是普通的高校学生,而是人民群众。群众眼中的警察。我们的一言一行,将对学校的声誉和人民警察的形象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要牢固树立警察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在海宁观潮节这样的大事下,要真正让群众看到我们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让海宁警方看到浙江警察学院的风采。

第二,注重掌握基本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我们参加防潮工作之前,学院领导和海宁市局领导动员我们,不仅对我们提出要求,还为我们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具体工作做了一个简单的办法方法。教育。虽然我参加了四次观潮护潮工作,但我仍然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面对公众的询问时常感到无能为力。因此,掌握警务基本技能,提高自身能力,是我们警校学生不可缺少的方向。

三、加强纪律,时刻践行忠诚、严谨、团结、奉献的校训。人民警察是一支纪律严明的部队,每个人都必须严格服从命令。海宁冠超安保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强度大。没有严格的工作纪律,是不可能胜任的。浙江警校历来以警务管理着称,警校学生深知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因此,对于参加观潮卫队的学员来说,纪律是我们完成任务的重要保障。

文明执法经验

执法值班安全经验

军队值班经验

校园值班经验

执勤的心得体会 篇4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作战能力,有效地组织进行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保护社会财富和人身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军事化、专业化队伍,是实施抢险救援的重要力量,必须昼夜执勤,常备不懈,接到报警迅速出动。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作战行动中,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积极抢救被困或遇险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资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第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第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严格教育训练,应当熟悉责任区有关情况。制定和掌握重点保卫单位的灭火作战计划,搞好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和供应,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和制度。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器材装备的配置应当达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领导机关,对本条令施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加强检查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战斗准备 第一节机关值班

第八条 各级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严格的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

第九条 直辖市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必须建立消防调度指挥中心。 第十条 消防调度指挥中心的工作由值班首长负责,其值班人员应当由作战、供水、调度、通信、摄像及其他作战保障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一)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地区的有关情况和灭火作战计划;

(二)掌握和核查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各类专职消防队执勤实力、分布和值班情况,督促部队保持规定的战备状态,并向值班首长报告;

(三)掌握公安消防部队和本地区消防器材装备和各类灭火剂储备情况,一旦发生火灾,根据需要做好器材装备、燃料和各种作战所需物资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督促值班的驾驶、摄像、卫生、通信等人员坚守岗位。按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出动准备,保证随时出赴现场。

(五)准确受理报警,及时准确地调度出动力量,同时发出信号和语音广播,不间断地保持与灾害现场的联系,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六)根据值班首长指示和有关规定,调整执勤力量,及时向灾害现场提供有关资料和作战预案;

(七)保持与当地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气象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定时与电信部门核查通信线路状况,遇有大的火灾或者情况严重时,根据灭火需要和火场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单位到场协助灭火救援;

(八)根据值班首长指示,派员出赴灾害现场,协助值班首长指挥,提供各种作战保障。

第十一条 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有线、无线、计算机和图像通信传输系统;设制责任区交通通路、消防水源、重点保卫单位,消防执勤力量等有关情况显示图表,以及执勤所必备的其他有关资料。担负辽望任务的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增配辽望器材和通信器材。

第十二条 各种执勤器材装备,必须按规定认真进行保养和检测,并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第十三条 值班首长,通常由本级首长和司令部首长轮流担任。主要职责:

(一)掌握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各类专职消防队执勤力量的分布,督促部队保持规定的战备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地区的有关情况和各种作战预案;

(三)督促检查指挥、通信调度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四)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五)一旦发生火灾,根据需要,带领或指派值班人员出赴现场。实施指挥并视情组建火场指挥部。

第十四条 机关每天战备值班交接工作,由当天的值班首长组织,其方法和时间,由各地消防总队或者支队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地(州、盟)公安消防支队和县(市、旗)公安消防大队,可根据需要建立调度指挥机构和值班制度。

第二节中队值班

第十六条 值班队长,由中队正(副)队长、正(副)指导员轮流担任。主要职责:

(一)熟悉责任区内的有关情况,掌握重点保卫单位灭火作战计划内容;

(二)掌握全队执勤实力,检查战备情况,保证人员器材装备时刻处于规定的战备状态;

(三)指挥执勤力量出动,乘首车到现场;

(四)按上级规定时间上报执勤力量状态。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十七条 中队设通信室,通信室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坚守岗位,迅速、准确受理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填写《出动命令》(见附件一)或者从终端机提取调度命令;

(二)将《出动命令》或者调度命令送交值班队长,重点保卫单位发生火灾时,还应当送交作战计划;

(三)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的有关情况,熟记通信密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电话号码,按照规定正确使用通信用语;

(四)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队长;

(五)维护保养通信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和修复,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六)分散接警的中队通信室,应参照本条令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设置辽望员的支、大队,辽望员的职责由总队或支队确定。

第十九条 卫生员的主要职责:做好救护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必要时随值

班队长出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护工作。 第二十条 战斗班长主要职责:

(一)掌握责任区有关情况和灭火作战计划的有关内容;

(二)确定战斗员的战斗分工;

(三)检查全班人员的战备情况,保证班内执勤器材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四)妥善处理本班战备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报告值班队长;

(五)听到出动信号,带领全班迅速登车;

(六)负责往返途中的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 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离开岗位时,代行班长职责。

第二十二条 战斗员主要职责:

(一)熟练掌握和使用个人的装备器材,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二)保持个人装备和负责保养的器材装备完好;

(三)熟悉和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和高层建筑内部固定灭火装置的情况和使用方法;

(四)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乘车。 第二十三条 供水员主要职责:

(一)熟悉、掌握责任区市政和单位内部消火栓的数量、位置,地下给水管网形状、直径、供水能力,以及其他可供灭火使用水源设施的位置和情况;

(二)保持个人装备和分工保养的器材装备完整好用;

(三)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乘车。 第二十四条 消防车驾驶员主要职责:

(一)维护保养消防车和泵浦,保证油、水、电、气、灭火剂充足,车辆完整好用,水泵性能良好;

(二)熟悉责任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重点保卫单位的有关情况;

(三)听到出动信号迅速发动车辆,做好出动准备;

(四)往返途中,保证行驶安全;

(五)出车归队后,及时补充油、水、电、气、灭火剂,检查保养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持战备状态。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坚持每天勤务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执勤队长组织,列队进行。主要内容是:调整落实执勤力量,检查、清点器材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待处置完毕,再行交接。

第二十七条 执勤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队时,要按规定请假。 第二十八条 公安消防中队不得随意减少执勤力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减少时,要报请上级批准。

第二十九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车辆、随车工具和个人装备;备用器材装备的数量,各地可根据情况具体规定。

第三十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器材装备和人员,因故失去执勤能力时,要立即向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报告。上级机关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补充。

第三十一条 公安消防中队外出训练时,必须向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报告,并保持通信联络,随时做好战斗准备。

第三十二条 公安消防中队在驻地训练时.应当避免使用执勤器材装备,以备出动和实战需要。

第三十三条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人员和执勤装备不得用于灭火、训练、抢险救援以外的其他方面。特殊情况必须动用时,要报请上级批准。擅自动用的要追究责任;影响执勤造成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 执勤器材装备的管理,必须实行责任制,由执勤人员分工负责维护保养,做到日检查、周保养,保证战备状态。

第三十五条 消防车库内执勤车辆的停放和个人装备的放置,必须符合执勤的实际需要,有利执勤出动。库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不准住人和存放与执勤无关的其他物品。消防车库严禁挪作它用。采用保暖措施时,要确保安全。

第三节等级战备制度

第三十六条 为使公安消防部队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保证执勤任务的圆满完成,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完成经常性执勤任务时所保持的战斗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

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恶劣气候或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二级战备。其基本要求:

(一)迅速向进入二级战备的执勤人员,通报情况,做好战备动员,根据任务需要研究作战方案;

(二)停止营区外活动,严格控制人员外出,确保执勤人员在职在位;

(三)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充实执勤人员,调整执勤力量,充实器材装备,落实各种战斗保障,必要时派出力量进行现场监护。

第三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国家发布戒严令,以及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一级战备。其基本要求:

(一)迅速向进入一级战备的执勤人员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战前动员,根据任务需要研究作战和行动方案;

(二)各级首长和机关人员要全面就位;

(三)停止人员休假和外出,召回在外人员,保证全员在位;

(四)根据任务需要,调整机关人员、车辆,充实执勤力量,随时听从上级的调动;

(五)配备充实器材装备和各种保障物资,落实各种战斗保障;

(六)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执勤区域。

第四十条 进入等级战备的命令由总队或者支队首长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发布。根据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指示,部队进入等级战备时,执行单位要立即报上级消防机关备案。接到上级消防部队进入等级战备的命令时,执行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紧急情况下可边执行边报告。

第四十一条 解除等级战备或者降低战备等级命令的权限与发布命令的权限相同。

第四节作战计划制定

第四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人员,要熟悉责任区或者本地区的火灾规律、火灾危险性,建筑特点、交通道路、消防水源、重点保卫单位和地区等有关情况,建立必要的任务基础资料档案。

第四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要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责任区内重点保卫单位和重点保卫地区。

第四十四条 对重点保卫单位和重点保卫地区要在灭火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作战计划。必要时,还应当制订跨地区协同作战的预案。当保卫目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演练中发现作战计划不准确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重新制定。

第四十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要以作战计划为基础,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指战员的应变能力。实战演练由责任区消防中队或者支(大)队组织实施,两个以上中、大、支队参加时,应当分别由大、支、总队组织。

第三章战斗行动 第一节灭火作战组织指挥

第四十六条 灭火组织指挥的程序是:搜集掌握火场情况,确定总体灭火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作战指令,并根据火情变化,随机指挥。

第四十七条 灭火战斗中,公安消防部队的组织指挥原则是: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紧急情况下,必须越级指挥时,上级指挥员应当将自己的指示及时通报给被超越的指挥员;接受指挥者应当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受领任务的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火场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

第四十九条 责任区发生火灾时,通常应当由责任区公安消防中队值班队长担任火场指挥员,负责火场组织指挥。

两个以上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协同灭火作战时,上级指挥员未到场前,实行属地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火场后,可以根据火场具体情况,实施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第五十条 有专职消防队的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火灾,公安消防部队参战时,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队实施统一指挥。当扑救油田、化工、船舶等特殊火灾,而公安消防部队参战的力量又较少时,应当参与指挥。

第五十一条 火场指挥部是火场情报、决策和发布战斗命令的中心,是公安消防部队火场最高指挥机构。遇有燃烧面积大、参战力量多、灭火时间长等情况复杂的火场,应当设立火场指挥部。当地方党政领导、公安机关领导到场,参与火场组织指挥工作时,公安消防部队火场最高指挥员要汇报火场情况,提出灭火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部队贯彻执行。

第五十二条 火场指挥部应当设在接近火场,便于观察、便于指挥、比较安全的地点,并设置明显标志。火场指挥部标志由公安消防总队具体规定。

第五十三条 根据灭火战斗需要,火场指挥部可以下设分指挥部。分指挥部负责对本战斗区(段)所属的灭火力量进行指挥。

第五十四条 火场指挥部可以根据火场具体情况,下设作战组、通信组、后勤保障组。

第五十五条 火场指挥部通常要由火场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作战、通信、后勤保障等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等人员组成,也可根据火场情况,确定人员组成。

第五十六条 火场指挥部的职责:

(一)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二)组织火场指挥部与调度指挥中心及各参战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前后方的通信畅通;

(三)组织人员填写《火灾扑救现场记录表》(见附件三),记录总指挥员发布的各项决策、战斗命令和上级首长指示的内容,以及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记录、拍摄火灾现场、灭火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资等情况;

(四)组织供应器材工具、灭火剂、消防车的燃料、饮食、衣物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

(五)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就近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六)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物资,下令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

(七)根据紧急需要,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提供协助;

(八)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第五十七条 火场总指挥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大)队值班首长或最高领导担任。主要职责:

(一)了解火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判明火场的主要方面,确定灭火决策,根据救人和灭火的需要,调整或调集力量;

(二)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救人、灭火、救物和供水等任务,检查执行情况;

(三)组织公安、专职、义务消防队的协同作战,根据需要划分战斗区(段),必要时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通知有关部门负责火场警戒,维护火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 火场副总指挥员一般由总队、支队战训处(科)长或者指定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协助火场总指挥员工作,在火场总指挥员离开火灾现场时,履行火场总指挥员职责。

第五十九条 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值班队长担任。主要职责:

(一)组织火情侦察,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物资的措施,确定水(管)枪的数量和阵地,以及破拆建(构)筑物的地点和范围;

(二)向各班下达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火场情况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上级指挥员到达火场后,报告火场情况,执行上级命令,负责本队灭火战斗工作。

第六十条 班指挥员,由班长担任。主要职责:

(一)向战斗员分配任务,组织好各战斗员之间的配合;

(二)进行火情侦察,确定铺设水带的路线与水(管)枪、分水器和消防梯等器材设置地点;

(三)搞好协同作战。与友邻班保持联系;

(四)当火场发生紧急情况来不及请示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然后向上级指挥员报告。

第六十一条 火场各级指挥员是灭火战斗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火场上,要着指挥服,佩戴统一的指挥标志(见附件二)。

第二节接警出动

第六十二条 公安消防中队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出动:

(一)当发生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接到报警或者调度指挥中心的命令时;

(二)当上级检查执勤情况,听到出动信号时;

(三)其他情况,接到上级命令需要出动时。

第六十三条 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分散接警的消防中队)必须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燃烧物性质、有无被困人员和爆炸、毒气泄漏,火势情况,报警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

第六十四条 遇有重点保卫单位和地区发生火灾时,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应当根据加强第一出动的原则,及时调动灭火力量。根据火场指挥员的命令通知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部门到场协助。

第六十五条 公安消防中队接到非责任区报警时,应当及时报告调度指挥中心,按照指令出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出动,同时报告调度指挥中心。

第六十六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值班队长检查登车情况,宣布出动命令。消防车驶离车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第六十七条 公安消防中队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奔赴火场,途中要随时了解火场情况。如遇另一起火灾,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并立即向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六十八条 两个以上中(大、支)队扑救同一起火灾或者遇有爆炸、伤亡、化学危险物品泄漏等特殊情况,上级机关值班首长或人员应当立即前往。

第六十九条 公安消防中队出动时,要留下一名干部值班,准备组织再次出动;总(支)队值班人员出动后,应当有一名首长在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保持与火场和上级机关的通信联络,了解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并根据火场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调集灭火增援力量。

第七十条

公安消防中队营区要设置岗哨,负责警戒,维护营区安全和门前秩序,保证消防车库前道路畅通;遇有群众报警,及时报告;消防车出动后,负责关闭车库大门。 第七十一条 公安消防中队营区门前路两侧,应当设置交通示警装置,当接警出动时,应当向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显示。

第三节灭火行动要则

第七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作战行动中必须做到统一指挥、准确迅速。根据火灾现场的不同情况,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正确运用各种战术,尽快扑灭火灾,尽力减少火灾及其他损失。

第七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火场后,应当立即组成侦察小组进行火情侦察,以便查明情况,及时确定灭火对策,迅速投入战斗。火情侦察要贯穿于灭火战斗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可采取外部观察、内部侦察、询问知情人、使用着火单位的监控系统和仪器探测等方法。侦察人员应当佩戴空气呼吸器等防护装具,配备必要的探测仪器,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侦察任务,通信联络方法,注意事项等。火情侦察主要查明下列情况:

(一)火源位置、燃烧物质的性能、燃烧的范围和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

(二)是否有人受到火势威胁,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通道;

(三)有无爆炸、毒害、腐蚀、遇水燃烧等物质,其数量、存放形式、具体位置;

(四)火场内是否有带电设备,以及切断电源和预防触电的措施;

(五)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火势威胁的程度等;

(六)燃烧的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及其毗连建(构)筑物的状况,是否需要破拆;

(七)起火建(构)筑物内部消防设施可利用情况。 第七十四条 战斗展开要果断迅速,根据情况可以采取:

(一)准备展开。从外部看不到燃烧特征的,指挥员应当在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作战人员做好战斗的展开准备;

(二)预先展开。从外部看到燃烧产生的烟雾和火焰,但对火场内部的情况

尚不清楚,指挥员应当在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作战人员铺设水带干线至分水器处,做好进攻准备;

(三)全面展开。通过侦察基本掌握了火场情况,指挥员应当果断命令作战人员进入作战位置,实施扑救。

第七十五条 根据火场情况要把主要灭火力量部署在下列主要方面:

(一)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场所;

(二)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

(三)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地方;

(四)火势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方向;

(五)有可能引起建(构)筑物倒塌或者变形的方面。

第七十六条 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必须首先抢救人员,同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当不控制火势、不排除险情就难以解除对人员威胁时,应当集中力量控制火势排除险情。救人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建(构)筑物内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梯、门窗、避难层等和现场的举高车辆,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进行施救;

(二)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先设法稳定人员情绪,防止挤伤、踩伤或者跳楼,进入燃烧区内抢救被困人员时,要布置水枪掩护,并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对受伤和可能遇难甚至已经遇难的人员,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处置;

(三)抢救人员的编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七条 在火灾扑救中要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和妨碍灭火救人的物资应当予以疏散。遇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者贵重的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

(二)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三)疏散物资要在火场指挥部或者火场指挥员统一指挥和着火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四)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要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指派专人负责看护。

第七十八条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合理实施破拆。要防止因盲目破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施破拆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一)为了查明火源、燃烧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需要开辟通通时.可以对建(构)筑物、生产设施或者构件进行局部破拆;

(二)火势燃烧猛烈难以控制时.可以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及两侧拆除可燃物,开辟隔离带,阻截火势蔓延;

(三)燃烧的建(构)筑物,有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可以进行破拆;

(四)当燃烧的建(构)筑物内部聚集大量的烟雾时,应当选择不会引起爆燃和助燃的时机及部位进行破拆,以排除有毒气体和烟雾,改变火势蔓延和烟雾流动方向;

(五)在破拆建(构)筑物内部构件时,要防止误拆承重构件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在建(构)筑物外部进行破拆时,要事先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在有各种管道设备的建(构)筑物内部破拆时,要避免因损坏管道,造成可燃、有毒液体及气体泄漏或者影响通信、供电、供气。

第七十九条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正确实施排烟措施,防止火势扩大和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排烟的主要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火场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位置、蔓延方向、烟雾排除途径、排除烟雾对流经部位或建筑物内的影响程度,应当视情在烟雾流动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二)利用建(构)筑物本身的排烟竖井、排烟塔、排烟道或普通电梯井、楼梯间、顶部的排烟口,进行自然排烟,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将着火层以下楼层的门窗关闭开启顶层的排烟口或窗口,将烟气排出并注意防止“中性面”下移扩大火势;

(三)利用机械设备排烟。使用机械排烟设备,要防止操作失误造成火势扩大;

(四)利用破拆和喷雾水流进行人工排烟。

第八十条 火场供水必须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供水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力量保证火场主攻方向灭火用水。当第一出动供水力量不足时,应当迅速调集增援力量,同时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二)当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在消防车、泵供水能力范围以内时,应当直接供水。当水源与火场距离超过消防车、泵供水能力时,可采用串联供水。供水干线应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

(三)使用公共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

(四)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设施;

(五)多层或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及生产装置发生火灾,火场供水应当尽量使用内部给水系统。内部给水系统不能满足灭火用水量时,可用消防车向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供水。向高层建筑内部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时,必须分清高、低压区水泵接合器。

第八十一条 合理用水,减少水渍损失:

(一)根据火灾扑救对象,正确选用水枪和射流,尽量接近火点射水。应当根据灭火进程,适时减少水枪数量和改变射流形式。灭火后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关闭水枪,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发生火灾,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严禁射水;

(二)对于因射水过多易造成建(构)筑物倒塌、船体倾覆和严重水渍损失等危害时,应当在灭火的同时或者其后,视情进行防排水作业。

第八十二条 在灭火战斗中,必须尊重科学、注意安全:

(一)当火场发生紧急情况,危及作战人员生命和消防车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先将作战人员和车辆转移到安全地带;

(二)采取工艺灭火措施灭火时,要在失火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指导下进行;

(三)在浓烟、有毒、缺氧等复杂危险的条件下进行灭火抢险,必须佩戴防护装具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四)火场内如有带电设备应采取切断电源和预防触电的措施。 第八十三条 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下列工作:

(一)全面、细致地检查建(构)筑物的起火部位和构件。逐垛逐件翻移被火烧过的物质,使用仪器仪表检测被扑灭的液(气)体储罐、邻近罐温度及其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大风情况下应当检查下风方向有无被飞火引燃的建(构)筑物和可燃物质。石油化工火灾还要对燃烧区内的生产装置进行检测,为了彻底消除余火和防止阴燃,必要时,应当留下少数灭火力量或者责成失火单位专职、义务消防队以及有关人员监视火场;

(二)撤离火场,要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要恢复到备用状态;

(三)归队后,要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人员,恢复战备状态,并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第四节战评与总结

第八十四条 战斗结束后,参战的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的进行战评总结,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指战员的战术、技术水平和部队整体作战能力。

第八十五条 战评与总结一般由责任区中队火场指挥员负责组织;两个以上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参战,由大(支、总)队负责组织。

第八十六条 战评要以接警记录或录音、火灾扑救现场记录表(见附件三)和现场录像为依据。战评的主要内容:

(一)受理报警、调动力量和出动情况;

(二)灭火决策、战斗部署和战斗行动各环节采取的方法措施等情况;

(三)火场组织指挥、火场供水、协同作战和通信联络情况;

(四)指战员的火场纪律、战斗作风和完成任务情况;

(五)后勤保障工作情况;

(六)主要经验教训。

第八十七条 总结在战评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报告(文字、图表、照片)要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重大火灾的总结报告要在半个月之内上报;特大火灾的总结报告,要在一个月之内报送公支部消防局。具有典型意义的火灾扑救总结报告也应当及时上报。

第五节抢险救援

第八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人员和装备的作用,积极营救急待救助的人员,尽力消除险情或者控制事态的发展。

第八十九条 抢险救援工作的范围可以包括:

(一)参加处置各种化学危险物品泄漏事故的救援工作;

(二)在发生水灾、风灾、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参加抗灾救灾斗争;

(三)在发生各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有人员遇险的情况下参加救人和抢险,

(四)在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和关键性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需要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和排除故障;

(五)当地政府和群众需要公安消防部队参加的其他社会救援工作。

第九十条 在规模大、损失大、影响大、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力量较多的情况下,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救援工作,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当参加抢险救援现场指挥机构。

第九十一条 在参加抗洪、抗震等救灾斗争及核电站应急救援时,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在当地政府已有的防汛、抗震及核救援等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进行救援工作,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当参加现场指挥机构。

第九十二条 在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队进行抢险救援工作时,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当负责统一指挥,并且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领导请示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九十三条 本条令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其他各类专职消防队伍参照执行。

第九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对于在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中机智勇敢、完成任务好、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分别给予表扬、嘉奖、记功或者物质奖励。对于在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中畏缩不前及违反纪律的人员要区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第九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可以根据本条令,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有关规定。

第九十六条 本条令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九十七条 本条令自颁布之日起实施。1980年4月10日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即行废止。

执勤的心得体会 篇5

执勤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安全的重要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具备执法知识与技巧,更需要掌握一颗真诚、公正、专业的执勤之心。在多年的从业经验中,我深感执勤执法是一门艺术,只有心得体会在磨炼中才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下面,我将从警务责任、公正执法、法律知识、沟通技巧、自我反思等五个方面,阐述我的执勤执法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与人民安宁的责任。执勤执法不仅仅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要尽力为人民服务。经常与群众接触,了解他们的需求和疾苦,做到真正的为民服务,才能赢得人民的尊敬和支持。因此,我时刻保持一颗对工作、对人民、对社会负责的心态,时刻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贯穿于执勤执法的每一个环节。

其次,公正执法是作为一名执勤执法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在执勤过程中,我们不能将个人情感融入执法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涉案人员。在执行执法任务时,要依法执法,坚守原则,不为任何人、事、企图所左右,真正做到以事实说话,以法律公正裁断。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执法的公信力,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三,掌握执法的基本法律知识对于提高执勤执法效果至关重要。作为一名执勤人员,我们要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只有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因此,我时刻紧跟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学习新的执法知识,通过多方面渠道获取更多的法律信息,使自己在执法行动中始终做到勤学苦练、不断进取。

此外,善于沟通也是执勤执法人员必备的素质之一。在执勤现场,我们常常需要与涉事人员进行交流,了解事态的详细情况,并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劝说和引导。因此,我们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与各类人群有效沟通、化解矛盾。同时,我们要始终保持谦和、耐心、理性的态度,在言语和行动上给予对方充分的尊重和关爱,从而建立信任,化解冲突,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最后,自我反思是我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学到的最重要的一点。通过对自身执法行为的反思和检讨,我们能够找到自身的不足之处,并进行有效的改进。时刻保持对执法工作的敬畏之心,对执法行为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不断完善自己的执勤执法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只有通过不断的反思自我,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准。

综上所述,执勤执法是一项责任重大、充满挑战的工作,需要我们具备专业知识、良好素质、执法能力与心得体会。在我的执勤执法经验中,我深感警务责任、公正执法、法律知识、沟通技巧和自我反思是影响和提升自己的重要因素。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相信我能够在执勤执法中不断成长和进步,为人民的安全与幸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执勤的心得体会 篇6

执法执勤安全心得体会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执法执勤安全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执法执勤人员,安全是我们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在执法执勤过程中,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自身安全。以下是我对执法执勤安全的一些心得体会。

1.遵守规定

在执法执勤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包括交通规则、安全操作规程等。只有遵守规定,才能确保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2.做好防范

在执法执勤过程中,我们需要做好防范措施,如佩戴安全帽、穿着反光背心等。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身体,避免意外伤害。

3.提高意识

在执法执勤过程中,我们需要提高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惕。只有提高了安全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严格要求

在执法执勤过程中,我们需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喝酒、不吸烟、不乱扔烟蒂等。这些行为可能会引起火灾等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自身安全。

总之,执法执勤安全是我们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只有遵守规定、做好防范、提高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才能确保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执勤的心得体会 篇7

执勤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作为一名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深刻认识到这个职业的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在工作中,通过不断的学习与实践,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为更好地履行执勤执法的职责提供了指导。

第二段:心得体会之一,注重法律意识与法治思维

在执勤执法工作中,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提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应用能力。同时,我们要有“公道正派、公正廉洁”的为人之道,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要坚持法律原则和公正原则,遵循法律程序,确保执法决策公正、合法、权威。

第三段:心得体会之二,加强沟通与协调能力

执勤执法工作极其复杂和繁琐,常常要与多个单位、多个部门进行协调合作,因此沟通与协调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主动与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保持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搜集、传递重要情报与信息,确保各方对案件的处理有共识、有配合。同时,还要注重团队建设,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做到协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段:心得体会之三,注重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提升

执勤执法工作需要掌握专业技能和深厚的业务素质。我们要不断学习和掌握先进的执法方法和技巧,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同时,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严格遵守执法规范,确保执法行为合乎法律规定。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才能更好地完成执法工作的各项任务。

第五段:心得体会之四,加强职业操守与心理调适

作为执勤执法人员,我们要时刻保持和加强职业操守,树立 correct_高尚的职业道德。我们应该遵守职业规范和行为规范,以身作则,做到公正、廉洁、诚信,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行为。同时,在执勤执法的过程中,我们还要注重心理调适,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和健康心态,做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以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总结:

通过长期从事执法执勤工作,我深刻体会到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对于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一名执勤执法人员,我们还要注重沟通与协调能力的培养,加强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的提升,坚守 correct_高尚的职业道德,并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为履行好执法职责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执勤的心得体会 篇8

20xx年11月29日长达五天的值周生活离我们远去了。不是我夸张,这是我从开学到现在的第一次值周,上个学期,看着别的值周生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心里真羡慕。带着值周生的红袖套,手中拿着扣分单,一句句正义的声音在走廊里回响,管理着走廊的秩序,真是威风凛凛。当我成为了一名值周生时才知道,值周工作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容易。

相当好一名值周生。首先要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平时要使用文明语言,礼貌待人,衣冠整洁,不违反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为其他同学树立一个好榜样。这些是做为一名值周生的基本要求。

通过这次值周,提高了我与别人交往的能力,锻炼了我的胆量。以前,我甚至不敢向老师提问题,不敢和陌生人说话。而通过这次值周,我不仅敢于制止其他同学的不良行为,还敢于主动和其他同学交往。因为做为值周生,我感受到了肩上的责任。

通过这次值周,还锻炼了我的毅力。每到下课,同学们大都去操场上玩,而我则在岗位上工作,看到同学们象出了鸟笼的小鸟般快活,我真想和他们一起玩。但是我是一名值周生,有责任在肩,于是打消了这种念头,继续站岗。

值周,让我受益匪浅。感谢值周,提高了我的能力,锻炼了我的胆量,培养了我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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