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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疗店规章制度模板九篇

足疗店规章制度模板九篇

趣祝福范文大全(编辑 梦想家)以下是栏目小编为您准备的“足疗店规章制度”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我所提供的以下建议可能对你的问题有所启发。企业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立法”行为,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才能让管理高效化。规章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降低员工的失误率,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制定往往很难满意。

足疗店规章制度 篇1

1、引进新项目或自主研发的按摩项目,并得到公司审核并投入实际营业中的推荐和研发技师,公司将予以本人优先上钟权3次的奖励。

2、当受到客人不公正待遇时,能顾全大局忍辱负重并不与客人争吵者,公司将启动“委屈奖”的运作机制,予以本人3次优先上钟权的鼓励。

3、拾金不昧的行为将受到2次优先上钟权的奖励。

4、发现或遇到意外事故或火灾隐患时,能及时报警或奋不顾身补救,为企业挽回损失者,奖励1至 3次优先上钟权。

5、努力工作、成绩突出、每月工资排名前三名者将予以优先上钟权的奖励。第一名奖励3个钟; 第二名奖励2个钟;第三名奖励1个钟

6、对违反规章制度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检举行为,公司将予以内部奖励。

足疗店规章制度 篇2

人员结构设置与店员招聘

根据代理店面营业面积、每日营业收入、顾客人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人员数量及其职责,店员数量初期不宜过多,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人员的筛选和培训工作。

根据经营需要,每一代理店店员可以设置为二到四名。 店员管理手册

一、仪容仪表规范

1、工作时间须统一穿着公司配备的制服围裙。制服并保持平整、干净。

2、员工头发应梳理成型、保持整洁。男员工头发不得超过衬衫衣领、不留须;女员工不应配带金属制品的发饰

3、员工不留长指甲,必须保持圆滑、清洁。除女性的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其它深浓色指甲油

4、工作时间员工不得携带任何音乐播放器(MP

3、CD、收音机等)

二、服务礼仪规范

使用“微笑服务”是整个服务礼仪规范的前提与标准

1、站立:头正、双目平视、嘴唇微闭、两肩放松、躯干挺直、双臂自然下垂于身体两侧

2、走路:双目向前自然平视、微收下颌,面带微笑、双臂前后自然摆动

3、鞠躬:立正恣式,保持端正、双手放于身体两侧或体前搭好、身体略向前倾

4、礼貌用语:

5、顾客进门时,说“欢迎光临,XXXXXX足疗馆”

6、顾客出门时,说“欢迎下次光临”

7、收银时,说“谢谢,一共XX元,收您XX元,找您XX元请点收!”

8、电话礼仪“您好,XXXX足疗馆”

三、行为举止规范

1、上下班应及时签到(姓名与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期间,员工不得背靠墙壁或者桌椅,不得双手叉于腰间或双手交叉于胸前

3、工作期间,不得拨打私人或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不得聚众聊天、大声叫喊

4、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门店任何地方张贴布告

5、工作时间内,员工亲友私事来访,请告之“工作时间,请勿打搅!”

6、店内顾客吸烟、进食,必须及时以委婉的语句拒绝

7、员工应当爱护本公司财产(空调、音响、木桶、木盆、蒸气机等店内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来进行操作

8、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店内药包、各种设备带离工作现场

9、饮水机水源为饮用水,不得用于洗涤任何物品。

四、门店卫生标准

1、足疗馆内桌椅用干净的抹布进行清洁。玻璃保持明亮,无指印,无灰尘。

2、地面早中晚各进行一次拖洗,雨天时还须及时对脚印进行拖洗。保持地面无积水、无纸屑。

3、每天都对木桶、木盆、毛巾进行消毒处理,做到无灰尘、无印迹。

4、每周清洗一次蒸汽机,防止药渣堵塞蒸气管道。

5、收银台每天用干抹布清洁。收银区物品及办公用品摆放井然有序,不得堆放药包等物品;收银台面保持整洁,各类报表、数据、帐本不得堆放于收银台面上;将会员卡手册、促销资料按规定位置摆放。

6、储存室的卫生应每天下班前进行清理,储存室用于堆放各类器材。保持储存室无积水,无明显脏物。

五、员工的素质要求

1、深刻的记忆能力。

2、敏锐的观察能力.A 观察人物身份、外貌

B观察人物语言 C观察人物心态

D观察客人的情绪

3、机智灵活的应变能力

A 了解矛盾产生原因,顾客的动机,善意的加以疏导。 B 用礼貌的方式劝说顾客,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 C、秉承“顾客永远是对的”宗旨.

D、迅速采取各种方法以便平息矛盾,使顾客能得到较满意的解决

4、主动热情的营销能力.

顾客对于优质服务的四大心理需求。 ①、舒适、快畅的环境-----环境。 ②、方便快捷-----服务。 ③、安全卫生-----硬件。 ④、特美价宜-----综合评价.六、对待顾客的两个公式

1、足疗馆的服务质量是由每个员工专业来共同塑造的,即使其它员工表现出色,但只要其中的任何一个员工表现恶劣,都会使足疗馆的形象受到严重的损害。因此所有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服务技能和服务态度,不因自己的服务上的过失,断送其它员工辛苦的劳动成果.

2、1=100.这表示足疗馆的任何一个员工都是足疗馆的形象代表,足疗馆员工对待顾客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足疗馆的管理水平,全体员工的素质和足疗馆的整体服务水平,若足疗馆员工表现出色,顾客不仅对员工个人而且对整个足疗馆都会留下好的印象.

七、对客服务意识

1、员工在服务过程中以下五点:

【心】SMILE微笑 欢迎发自内心,要用微笑和目光迎接顾客。

【诚】恳的介绍,向客人诚恳的介绍足疗馆熏蒸服务,才能自在地与客人互动。 【专】业的解说,必须了解熏蒸的药理药效,并观察顾客的需求。 【问】的技巧,常询问顾客意见,确定每个服务能合乎顾客期待。

【送】完成前面四阶段,最后还必须让顾客满意欢喜的离开,并期待下次的光临。

2、足疗馆的行业意识.●宾客至上意识.

●必须时刻站在客人的利益处理问题.

●如何理解“客人永远是对的”------美国斯塔特勒提出,被称为饭店业的鼻组.

日常工作流程与规范 店 长 篇 开业前准备

一.当班人员必须提前入店,并进行签到.二.自我检查仪容仪: 工作服的整齐着装

三.店长

1.安排人员进行卫生的打扫 ;各种设备摆放整齐。

2.分配完工作后,检查电话线\\音响\\照明灯工作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对收银区的准备: 塑料袋 会员卡 促销品 资料表

四.检查店员的卫生完成情况和设备整理情况,提出不足之处并进行改善 五.组织晨会的召开 1.点名,检查签到本

2.传达公司文件.包括通知\\调令\\促销活动操作方法\\店长会议情况 3.宣布昨日营业额\\达成率\\今日营业指标 4.分配今日人员的工作区域与主要职责 5.对店员进行相关的日常培训讲解

6.带领店员练习营业规范用语: 欢迎光临古瑶山蒸气足疗馆 ;欢迎下次光临;谢谢一共X元,收您X元,找您X元请点收 .

营业期间

一.记录当天晨会日志

二.时刻检查及蒸气机内药水和水壶内药水有无缺少,提醒店员及时补上

三.监督促销活动的实施,关注促销活动的进展,提醒店员及时向顾客做好介绍与宣传 四.处理营业中顾客投诉

1.端正自己的心态,认真听取投诉情况 2.不与顾客抵触,始终保持微笑, 并认真讲解 3.不要轻意向顾客做出承诺

五.对新员工进行相应的指导与培训 包括:日常工作流程\\礼仪\\药理基本知识等 六.和店员一起进行店里的营业工作

午餐期间

一.合理安排店员轮流外出进餐 二.收银员交接工作的及时监督 三.检查营业高峰期零钱备用情况 四.店长外出,安排代管人员负责门店管理

营业高峰期

一.查看截止销售额

1.关注目前为止的销售情况,离今日营业指标还有多少 2.将情况通知店员,激励店员再接再励 二.为高峰期做准备

1.及时检查药水的储备情况和各种器具的消毒情况 2.零钱的及时检查与兑换

3.促销活动资料的分发,活动情况的宣传 4营业礼貌用语的时刻监督与提醒 三.顾客反馈信息收集,并及时记录

四.到银行上交前一日门店销售现金,并兑换第二天备用零钱 五.处理门店各项外协事宜 包括:交水费\\电费\\管理费用等 六.对周边信息的收集

1.竞争对手的商品情况/促销情况 2.周边同一业态商家的促销情况 3.市政规划(有肋于门店开发) 七.促销活动的执行及跟踪

晚餐期间

一.合理安排店员轮流进餐 二.监督交接班情况

三.现时销售情况,再次激励店员加油努力

营业结束

一.安排卫生的打扫

二.关闭射灯,蒸气机、灯箱、电视、音响、空调、日光灯等各种电源, 三.清点当日收银现金,确认后并锁入保险箱内 四.作好当日销售记录

五.如为盘点当日,做好盘点工作后方可签字下班 六.店员下班签字

七.如店长第二天休息,店长提前安排人员代理,并做好相应交班工作 八.关门\\上锁

店 员 篇 开业前

一.当班人员必须按时入店,并进行签到.二.自我检查仪容仪: 工作服的整齐着装

三.根据店长安排进行区域的卫生打扫及设备的整理 四.出席晨会

1.认真听取店长所讲的晨会内容.明确今日由店长分配的各项工作.2.学习公司下发的文件,促销活动操作方法 3.对自己不足的地方向店长请教,并认真学习下来

4.练习练习营业规范用语: 欢迎光临古瑶山蒸气足疗馆 欢迎下次光临 谢谢一共X元,收您X元,找您X元请点收

营业期间

一.及时发现药水的缺少情况,及时补足 二.对进\\出顾客使用对应的礼貌用语

三.对顾客提出的关于服务和药效问题,结合药理知识耐心认真的给予解答 1.介绍熏蒸疗法的原理和功效

2.针对顾客自身情况,推荐合适熏蒸服务给顾客

3.运用所学的销售技巧,增加顾客的消费心理

4.与顾客交谈中,收集相关的反馈信息,并记录在>中 四.促销活动的实施

五.处理营业中顾客投诉

1.端正自己的心态,认真听取投诉情况 2.不与顾客抵触,始终保持微笑,并认真讲解 3.不要轻意向顾客做出承诺

六.帮助新员工进行相应的指导与培训 包括:日工作流程\\礼仪\\熏蒸药理的基本知识等 七.保持积极热情的态度进行营业 八.时刻维持店内卫生

午餐期间

一.按照店长分配,轮流外出进餐

二.交流工作中的经验,以及工作中的问题相互沟通 三.做好A.B班人员交接班,并签到

五.在店长外出情况下,认真完成店长交给自己的代管职责 六.营业备用零钱的兑换

营业高峰期

一.明确现有销售情况, 再接再励配全店长完成营业目标 二.为高峰期做准备

1.及时补足药水,消毒各种设备 2.零钱的及时兑换

3.促销活动资料的分发,活动情况的宣传 三.对进\\出顾客使用对应的礼貌用语

四.对顾客进行耐心的介绍与推荐适合顾客的熏蒸服务 五.提高自身警惕性,防止店内物品损失. 六.带领新员工进行岗位的指导与培训

晚餐期间

一.按照店长分配,轮流外出进餐

二.交流工作中的经验,以及工作中的问题相互沟通 三.在店长外出情况下,认真完成店长交给自己的代管职责

营业结束

一.根据店长安排做好各区域的卫生打扫,做到每天打扫清洁。 二.关闭射灯,蒸气机、灯箱、电视、音响、空调、日光灯等各种电源, 三.店员下班签字

四.如为盘点当日,做好盘点工作后方可签字下班 五.如第二天休息,应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 以上规章制度,请各代理店严格执行!

仪容仪表、礼节礼貌的培训内容

礼节:礼节是对他人态度的外表表现和行为规则,是礼貌在语言、行为、仪态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礼貌:礼貌是人们之间相互表示敬而远之重和友好的行为规范。

礼仪:礼仪一般指的是在较大或较隆重的场合为表示礼貌和新生而举行的礼宾仪式,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在礼遇规格、礼宾次序等方面应遵循的礼节,礼貌要求。

仪表:仪表是人的外表,包括容貌、姿态、个人卫生的印象中,表情非常重要。

仪态:仪态是指人们在交际活动中的举止所表现出来的姿态和风度,包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举止。

仪表的具体要求如下:

1、着装要清洁整齐,上班要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齐干净,领带,领花,挺直,干净。纽扣要齐全扣好,不可敝胸露怀,衣冠不整、不洁。工号牌要佩戴在左胸前,不能将衣袖、裤子卷起,女工作人员穿裙子,不可露出袜口,应穿肉色的袜子,注意长筒袜抽丝或脱落,系领带时要将衣服下摆扎在裤子里,穿黑皮鞋要保持光亮。

2、仪容要大方,指甲要常修剪,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发式按规定要求,女员工前发不遮眼,后发不过肩,不梳披肩发,奇异怪发。男士不留长发,大角。小胡子,发不过耳,不得染发,头发要梳洗耳恭听整齐,不得有头发屑。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爱护牙齿,男士坚持每天刮胡子,手要保持清洁,指甲内不得有脏物。早晚要刷牙,饭要漱口。不得有耳垢,勤洗澡防汗臭由班前不吃异味食品和不喝含酒精的饮料。

4、注意休息好,充足睡眠,常做运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要上班时面带倦容。

5、女士上班要淡妆打扮,但不准戴手镯、手链、戒指、耳环及夸张的头饰,戴项链不外露,不得当众化妆,男女均不准戴有色眼镜。

6、每日上班前要检查自己的仪表,在公共场所需整理仪表时,要到卫生间或工作间,到客人看不到的地方,不要当着客人的面或在公共扬所整理,上班之前,前后台工作人员都应检查仪表,做到着装整洁。

表情具体要求如下:

1.要面带微笑,和颜悦色,给人以亲切感;不能面目冷漠,表情呆板,给客人以不受欢迎感。

2.聚精会神,注意倾听,给人以受尊重之感;不要没精打采或漫不经心,给客人以不受重视感。

3.要坦诚待客,不卑不亢,给人以真诚感,不要诚惶诚恐,唯唯诺诺,给人以虚伪感。 4.要沉着稳定,给人以镇定感;不要慌手慌脚,给客人以毛躁感。

5.要神色坦然,轻松、自信,给人以宽慰感;不要双眉紧锁,满面愁云,给客人以负重感。 6.不要带有厌烦、僵硬、愤怒的表情,也不要扭捏作态,做鬼脸、吐舌、眨眼,给客人以不受敬重感。

站姿的标准

一、站姿的标准:

1.正确的站姿应该正直,头颈身躯和双腿应当与地面垂直相平,两臂用手在身体两侧自然下垂,眼睛平视,环顾四周,嘴微闭,面带笑容,以保持随时为客人服务的姿态。

2.其下颌应微上,目视前方,胸部稍挺,小腹收拢,整个形体显得庄重、平稳、正确的站立能帮助呼吸和改善血液循环减轻身体疲劳。

3.女子的站姿有两种:一是双脚呈V字型,即膝和脚后跟要靠紧。两脚张开的距离应为两拳。二是双脚并拢即双脚关拢直立脚,或是把重心入在一脚上,另一只脚过前,脚斜立而略弯曲,

女性站姿要有女性特点,要表现出女性的温顺和娇巧、纤细、轻盈、娴静、典雅之姿,给一种“静”的优美感。

4.男子的站姿:男子站立时,双脚可并拢,也可分开,又同地双脚与肩同宽,身体不应东倒西歪,站累时脚可以向后,或身前半步但上体仍需保持正直,不可把脚向前向后伸手得太多,甚至叉开得大,站立时若空着手,可双手在下体交叉,右手放在左手上,双后放前,放后均可以。

走姿的标准

1.男子的走姿应当是昂首,闭口,两眼平视前方,挺胸收腹,直腰,上身不动,两肩不摇,步态稳健。

2.女子走路的姿态应是头端正,不宜抬得过高,以端正,目光平和,目视前方,上身自然挺直,收腹,两手前后摆动的幅度要小,以含蓄为美,两腿并拢,平步行进,走成直线,步态要自如,匀称轻柔。

3.行走线路是脚正对前方所形成的直线,脚跟要落在这条直线上,上体正直,抬起头,眼平视,脸有笑容,双臂自然前后摆动,肩部放松,走时轻而稳,两只脚所踩的应是两条平行线,两脚落在地上的横向距离大约是三公分左右,步度就是每走一步,两脚间的距离标准是:如果左脚一步迈出落地,脚跟离合,脚步恰好是一只脚的长度,随身体高矮而定。

4.走路时,脚步要既轻而稳,切忌晃肩摇头,上体摆动,腰和臀部居后。行走应尽可能保持直线前进,遇有急事,可加快步伐,但不可慌张奔跑。

5.两人并肩行走时,不要用手搭肩;多人一起行走时,不要横着一排,也不要有意无意地排成队形。

6.走路时一般靠右侧,与宾客同走时,要让宾客走在前面;遇通道比较狭窄,有宾客从对面来时,服务人员应主动停下来,靠在左边上,让宾客通过,但切不可把背对着宾客。

7.遇有急事或手提重物需超越行走在前的宾客时,应彬彬有礼地征得宾客同意,并表示歉意。

坐姿的标准

1.正确的坐姿是身体坐在椅子的三分之二处,上身保持正直,两手自然放于两膝上,两腿平行,与肩同宽。

2.胸部自然挺直,立腰收腹,肩平头正,目光平视,女服务员着裙时双腿并拢,斜放或平直放,双手自然摆放在腿上。

3.与人交谈时,身体要与对方平视的角度保持一致,以便于转动身体,不得只转动头部,上身仍需保持正直。

举止

1.举止要端正,动作要文明,站、走、坐要符合规定要求。迎客时走在前,送客时走在后,客过要让路,同行不抢道,不许在宾客中间穿行,不在浴场内奔路追逐。

2.在宾客面前应禁止各种不文明的举动。如吸烟、吃零食、掏鼻孔、剔牙齿、挖耳朵、打饱嗝、打喷嚏、打哈欠、抓头、搔痒、修指甲、伸懒腰等,即使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应尽力采取措施掩饰或回避。在工作场所及平时,均不得随地吐痰、扔果皮、纸屑、烟头或其他杂物。

3.服务员在工作时应保持室内安静,说话声音要轻,不在宾客面前大声喧哗、打闹、吹口哨、唱小调,走路脚步要轻,操作动作要轻,取放物品要轻,避免发出声响。

4.尊重客人对房间的使用权,因工作需要进入客房时,应养成先敲门的良好习惯。待房内客人应声后才能启门进入。客人放在房内的物品、书籍、文件等不随意移动、翻阅,打扫房间进避免发出大的声响。

5.尊重客人是第一需要,当客人向你的岗位走来时,无论你正在干什么,都应暂时停下来招呼客人。

6.对客人要一视同仁,切忌两位客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对一位客人过分亲热或长时间倾谈,而冷却了另一位客人。与客人接触要热情大方,举止得体,但不得有过分亲热的举动,更不能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7.严禁与宾客开玩笑、打闹或取外号。

8.宾客之间交谈时,不要走近旁听,也不要在一旁窥视客人的行动。

9.对容貌体态奇特或穿装异服的宾客切忌交头接耳或指手画脚步,更不许围观。

10. 听到宾客在用方言土语认为奇怪好笑时,不能模仿讥笑;对身体有缺陷或病态的客人,应热情关心,周到服务,不能有任何嫌弃的表示。

11.客人并不熟悉浴场的分工,他的要求可能会在你某项不属于你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切不可能把客人当皮球踢来踢去,应主动替客人与有关部门联系,以满足客人的要求,不能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12. 客人要求办的事,必须踏实去做,并把最后结果尽快告知客人。 13.不得把工作中或生活中的不快带到服务中来,更不可以泄在客人身上。

手势

手势是一种最有表现力的一种“体态语言”,它是服务人员向宾客作介绍谈话,引路,指示方向等常用的一种形体语言,要求正规,得体,适度,手掌向上,在指引方向时,应将手臂伸直,手指自然并拢,手掌向上,以肘关节为轴指向目标,同时,眼睛要转向目标,并注意对方是否已看清目标,手掌掌心向上的手势是虚心的,诚恳的,在介绍,引路,指示方向时,都应掌心向上,上身稍前倾,以示敬重。在递给客人东西时,应用双手恭敬地奉上,绝不能漫不经心地一扔,并忌以手指或笔尖直接指向客人。

在使用手势时,还应注意各国的风俗习惯,坚起大姆指,在我国有称赞,夸奖的意思,而在澳大利亚则有侮辱之意,用手指点组成“0”形在美国含有好与平安的意思;在日本是钱的意思;在地中海沿岸,则含侮辱之意。阿拉伯人用小手指拉在一起表示断交。

1.握手礼节

行握手礼时,距离受礼者约一步,上身稍前倾,两足立正,伸出右手,四指并拢,拇指分开向受礼者握手,并轻轻向下微摇2-3下,礼毕即松开,行握手礼时应注意:

A.见到主人、妇女、年长者、身份高者,不应主动伸出手来,可先行问候礼,待对方伸手时再握,如双方不伸手,点头微笑示意即可。

B.男子握手可适应重些,以示友情深厚,但又不宜握得太得,以不产生手疼为宜。 C.对女子握手时,可适应轻些,但又不宜太轻,否则不够友情。 D.男子握手时,应把帽子、手套脱掉,妇女可不必脱。 E.如有病病或不便行握手礼时,可向对方声明,请原谅。

F.如遇有多人同时握手,就等别人握完后再握,切忌抢着握,交叉握。 2.介绍礼节

宾主初步见面,需要介绍,其顺序是

A.先把宾客向我方人员介绍之后,随即将我方人员再介绍给宾客。 B.在一般情况下,应先把男子介绍给妇女之后,再把妇女介绍给男子。

C.应先把年轻的身份低的介绍给年长的,身体高的,再把年长的身份高的介绍给年轻的,身份低的。

D.在一般情况下,先把男子介绍给妇女,先把低者介绍给高者,先把年幼者介绍给年长者,先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

E.同极、同身份、同年龄时,应将先者介绍给后者。 F.介绍时,要把补介绍的姓名,职衔(学位)说清楚。

G.向双方做介绍时,应有礼貌的以手示意。手向外示意进手心向内,手向进而示意时,手心向着身体,身体稍倾向介绍者,切勿用手指划,更不能指打肩膀或胳膊。

H.介绍双方姓名虹,口齿要清楚,说得慢些,能让双方彼此记住。

足疗技师规章制度

足浴店规章制度

足疗规章制度(共9篇)

足浴规章制度

医疗规章制度

足疗店规章制度 篇3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宿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公司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证件,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证件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足疗店规章制度 篇4

1、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技师必须按照浴场规定的仪容仪表上岗,并着统一工装以及规定的丝袜或棉袜,违者罚款xx元。

3、未经允许不得穿工装出入或穿回家,违者罚款xx元。

4、技师穿便装不得进入营业区域,不得在营业区域客人聊天,违者罚款xx元。

5、技师上岗时所带现金不得超过五十元,超过部分须另作登记,否则按私拿小费论处;违反者按查到的金额予以双倍罚款。

6、上下班不得在营业区内会客, 并不得容留亲友洗浴或住宿,违者罚款xx元。

7、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时间吃饭、洗澡、不在规定地点就餐者将罚款xx元。

8、上班迟到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处理,连续三天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押金一律不退。

9、浪费水电当班时间睡觉点名不到者罚款xx元;当月罚单三次以上加罚xx元。

10、营业结束后不得参加任何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违者罚款xx元,再犯除名。

11、进房服务应面带微笑,热情服务不带情绪做项目,违者罚款xx元。

12、必须五至十分钟报钟,并电话通知服务台所作服务项目,违者罚款xx元。

13、与客人和服务人员乱拉关系出现抢钟、乱排钟以及技师之间互相点钟的行为初犯罚款xx元所作项目作废;情节严重的给于xx元罚款。再犯除名。

14、被客人投诉或做出超出服务项目的行为,经落实严肃处理;轻者 处xx元罚款、单据作废。情节严重予以除名。

15、严格遵守服务规程,不得无故减免服务项目,任意缩短或延长时间由此出现的'投诉或超时行为,罚款xx元单据作废并自买一节钟费。

16、技师给顾客服务后不签单或私自收取现金的行为,第一次罚款xx元再犯除名。

17、技师开错手牌号或因技师送单不及时产生的跑单、错单现象,除本单金额外加罚同等金额。

18、严禁未经客人同意,私自填写钟费,强行索要小费的行为,一经发现予以重罚。导致客人不予买单,由技师自己买单。索要小费被客人投诉的罚款xx元。

19、遇到客人醉酒或无礼要求应婉言拒绝,严重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但不得与客人争吵或辱骂客人,违者罚款xx元。

20、客人要求更换技师,技师必须及时电话通知钟房,经批准后礼貌的离开。如因态度不悦者,引起客人投诉的罚款xx元;技师不得在技师房评论客人是非,影响其它技师上钟情绪,违者罚款xx元。

21、收买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由此出现的假点钟行为,予以双方xx元罚款,所作项目作废,再犯除名。

22、技师之间不得相互点钟,由此出现的假点钟,除单据作废外,加罚双方xx元,再犯除名

23、延误上钟时间超过五分钟者罚款xx元。

24、技师按规定排钟,中途请假出队,返回后必须钟牌排尾,违者罚款xx元,所作项目作废,按抢钟无效处理。

25、下班后非值班技师不得私自上钟,违者罚款xx元,所作项目作废。特殊情况由经理安排不得推却不到;其它技师不得有异议。

26、不得同客人乱讲有伤同行、店方的坏话、无中生有、添枝加叶、违者罚款xx元,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27、技师之间吵架、打架当事者双方罚款xx元,情节严重者除名。

28、技师两个月累计遭客人投诉三次者,予以除名。

29、当班技师不得饮酒或酒后上岗,吃异味食物、违者罚款xx元。

30、请假未亲自出面或领班、主管未知的罚款xx元;电话、传呼、代请假无效,均按旷工处理。

31、上班讲普通话,两人以上不得以方言交谈;遇见客人、管理人员必须打招呼问好,违者罚款xx元。

32、严格执行上钟制度,填报登记以及下种时间表;下钟立刻通知服务人员收拾清理房间,如有遗忘罚款xx元。

33、严格执行卫生和设备的清洁标准,如有污损技师本人照价赔偿。

34、遵守用餐时间空岗的技师将被罚款xx元。

35、正常排钟、点钟、选钟、躲避或拒绝上钟者,停钟三天罚款xx元;停钟期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6、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

37、不得使用店用和客用物品,违者罚款xx元。

38、因本人按模技术不过关或违规操作、致使客人受伤的行为,公司予以xx元罚款;本人负责客人的全部医疗费用。

39、夜班人员应保持仪容、仪表、不得带睡意上钟;由此产生的客人投诉或不予买单的现象,将予以xx元罚款,并由技师本人自行买单。

40、保健服务未经许可严禁关灯或遮挡窗口、违者罚款xx元,再犯除名。

41、浴场内部人员不得乱来男女关系,违者除名。(工资押金一律不退)

42、公司将实行定钟制度,自本制度公布起第一个月,足疗韩式保健技师每十个钟次必须完成6个加钟,全月必须完成10个点钟;第二个月:每十个钟次必须完成8个加钟,全月必须完成15个点钟。月底统一核算予以公布。如完不成加钟或点钟者,本人将自买所查钟费,并在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新聘技师将在一星期后参加执行此制度)

43、每月月底进行工资排位制,排名最后的一名技师将予以淘汰制的劝退。

44、所有技师每月进行一次技术抽查考核,技术达不到合格要求者将予以下岗代培的处罚;二次考核仍不达标的将予以淘汰。

45、技师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排钟顺序,特殊情况(如身体不适)必须经当值领班、主管同意方可更换,否则按拒绝上钟处理,罚款xx元停钟一天。

46、严禁以任何借口躲避小额服务项目的行为发生,违者罚款xx元停钟一天、再犯除名。

47、对管理人员要尊敬和坚决服从,对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违者罚款xx元;情节严重或恶语中伤管理人员的行为,坚决予以除名的处理。(工资押金一律不退)

48、触犯规章制度拒不承认错误,对处罚拒不签字,态度的蛮横者予以双倍罚款。

49、 新聘技师有试用期三天、经试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0、技师由于自身的原因丢失结账单据,会计出纳有权拒付。

51、 总经理、经理、主管、会计、出纳发现单据 手续等有问题,有权直接开具罚单。

足疗店规章制度 篇5

足疗店规章制度

为维护本店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工作秩序;为规范员工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员工的奖惩方法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励和扣分罚款为辅的原则。

一、奖励和惩戒制度

奖励办法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加分奖励(1分等同现金10元)、加薪晋级。

1、工作勤奋,足月工作不休息,且不存休,无事假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脱岗等,将获得全勤奖。(加5分)

2、技师努力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月度流水业绩前三名(保底期技师流水提成应超过保底工资)(加5分-15分)

3、技师优质服务受到顾客称赞,个人月度点加钟前三名(点加钟数应超过点加钟任务数)。(加5分——15分)

4、爱岗敬业,工作、学习积极主动,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加5分)

5吃苦耐劳、工作努力、学习勤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严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揭发和制止其他员工违纪行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加5分)

6、在公司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绩效增长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对授权参与或交办的重大工作或特殊任务能准时圆满地完成。(加5分-加20分-加薪晋级)

7、员工生日当天可凭身份证到吧台领取生日礼物一份。

惩戒办法分为;口头警告、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分罚款(1分等同现金10元)、停岗停薪、辞退。

1、因工作疏忽,个人过失,造成公司物品破损的,由员工自己按原价赔付损失。

2、因玩忽职守,违反工作流程,造成顾客跑单,或买错单的,由员工自己赔付造成的损失,另对该员工追责,处于扣5分的处罚。

3、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流程、技术流程的,视情节轻重程度处以;口头警告、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分罚款(1分等同现金10元)、停岗停薪、辞退的处罚。

二、聘用、辞职和辞退制度

1、新入职员工应填写入职表,递交1张一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警告-扣5分)

2、新员工试用期为3天-30天(熟练工最低3天,学员工最高30天),本公司将根据新员工这个时期的工作表现决定留用与否。

3、新员工在试用期将由公司进行各项工作培训和业务考核,新员工应在30天内完成公司的规章制度、设施设备、项目价格、服务流程、技术手法、产品知识等考核内容。

4、试用期间管理人员会随时评估新员工的考核成绩和工作表现,如果新员工的考核成绩和工作表现被评估为良好以上,试用期即可提前结束。

5、员工如果因故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的,有向公司提出辞职的权力。但辞职应在工作满6个月后(学员应在工作满一年后),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申请书。辞职程序为:

(1)、递交辞职申请书。

(2)、跟管理人员进行谈话,经同意.

(3)、移交工作及工作资料。

(4)、填写离职表。

(5)、归还公司的财物。

(6)、结算工资。

6、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不能胜任者,下列(1)-(3)条,公司有辞退的权力。

(1)、在试用期内经公司考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3次岗前培训后考核,成绩仍不合格。

(2)、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身体虚弱、残疾等原因,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所在岗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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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经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

7、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违反下列(1)-(6)条制度的,处以扣20分-辞退的处罚;因违反下列(1)-(6)被辞退者,不发工资,不退培训保证金,并追究该员工责任。

(1)、连续迟到6次或3个月内累计迟到12次。连续旷工3日或3个月内累记矿工6日。

(2)、拒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任务分配等正常管理,直接和管理人员发生冲突。

(3)、与顾客发生顶撞、争执、辱骂、打架等行为,至使公司形象蒙受损失。

(4)、无故拒钟、罢工、严重怠工,或散布流言,造谣生事,破坏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服务秩序。

(5)、不按规定,擅自离职,或以事假或病假等借口为其他单位工作。

(6)、品行不端,作风败坏;或触犯国家法令法规,如偷盗财物、拾物不交等行为。

三、工资、考勤、请假和休假制度

1、公司每月20日发放上一自然月的工资。新员工入职之日起到月底工资结算日止,上班时间不足20天的,当月工资将被累加顺延至下一自然月一起发放。

2、公司将从违纪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罚款费,从个人过失造成物品破损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破损费。

3、公司实行每天(早10:00、中12:00、晚19:00)三次的点名制度。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严禁代人点名,违者(扣1-5分)

4、员工上下班时间以公司规定时间为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1分;30分钟以上1个小时以内扣2分;1个小时以上2个小时以内扣3分;2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内扣5分;迟到4个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1天扣20分。

5、上班时间内因公或因私离店的,应向领导或指定人员报告或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店,回店后,应再次向领导或指定人员报告。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外出的(扣2-5分)

6、试用期员工2个休息日,正式工服务员每月有2个休息日,技师每月有3个休息日,春节期间服务员有3个带薪休息日,技师有10个无薪休息日,由公司统一安排轮休或倒休。员工之间需要调换休息的,应向领导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换休。不想休息的员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储存每月的休息日,存休日可以申请用在春节等时间。存休日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不按制度规定自行休息的,按旷工处罚。

7、休假,病假、事假应提前一天请领导签卡,特殊情况未签卡者,应及时补签。请病假者应递交或补交请假条和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病假单、正规医院的病历表、50元以上药费单)。请事假者应提前递交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息,请假

2天以内的由大堂管理审批,2天以上的由经理审批;无特殊原因电话请假或找人捎带假无效,不按制度规定自行休假的按旷工处罚。

8、为鼓励员工爱岗敬业,正常工作,特规定,请病假者无病假扣当天工资(无基本工资者不扣),请事假者无事假扣当天工资,另扣5分。

四、工作、行为规范和卫生制度

1、本店为24 小时营业。服务员和技师在上班前提前到店的,或在下班后未离店的,遇到顾客来店消费,服务员应正常接待并服务顾客,技师应按排钟顺序轮牌上钟(不挪牌)。以各种理由拒绝服务和拒绝上钟者,服务员按脱岗处罚,技师按拒钟处罚。(扣5-20分)

2、进店后应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仪容、仪表和仪态,做到统一着工装,佩戴工牌,不戴夸张饰物;工装干净整洁,外观平整。如未按上述要求者(警告-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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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持面部洁净,身体清洁,不带异味上岗;男员工不留胡须,女员工可以化淡妆修饰;保持头发干净,长短适宜;男员工短发上岗,头发长度为,前不挡眼,侧不过耳,后不过发际;女员工留长发的应扎起或盘起,做到束发上岗;保持手部清洁,指甲长短适宜,符合岗位要求;不涂有色指甲油。如未按上述要求者(警告-扣5分)。

4、仪态应做到端庄典雅,老成持重。站立时头正肩平,身体直立,手位、脚位摆放正确。入座时,轻而稳,上身自然挺直,头正肩平,手位、脚位摆放合理。下蹲服务时,双膝应右高左低,并拢双腿。行走时,应步位平稳,步幅适度,步速均匀,步伐从容。使用引领手势时,应舒展大方,运用自然得体,时机得当,幅度适宜。与顾客交流时,应正视对方,目光柔和,表情自然,笑容真挚。如未按上述要求者(警告-扣5分)。

5、在营业区域内遇到顾客或管理人员应侧身站立,让顾客先行,并向顾客行微笑礼和问候礼,“您好”,“晚上好”。 如未按上述要求者(警告-扣5分)。

6、与顾客沟通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杜绝四语,“烦躁语、蔑视语、否定语、斗气语”。 如未按上述要求者(警告-扣5分)。

7、向顾客推销会员卡、项目、茶水、产品等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适可而止,不能引起顾客反感。因推销导致顾客投诉,将受到处罚。(扣5分-20分)

8、服务员填写各类消费单据时,应做到书写整洁、款单相符、准确无误。出现开错单据,重复开单造成顾客跑单或买错单的,由开单人自己赔付损失;另对开单人追责。(扣5分)

9、服务员负责本区域固定物品和服务用品的统计、领出、保管、发放、回收、交接及破损记录,应做到及时清点,及时报领、严防丢失、详细记录。如未按上述要求者(警告-扣5分)。

10、技师应在待钟房等待上钟,或在指定的房间接受培训,点牌或轮牌到位时,服务员未在待钟房,培训房、厨房、卫生间、水房、一楼吧台找到该技师的,按脱岗处罚。(扣2分-5分)

11、技师以轮牌形式上钟服务顾客(由吧台和记录牌号顺序),正常轮牌和顾客选牌甩尾牌;轮牌到位时,不许挑顾客,抢顾客、向顾客退钟、换低价项目,或找任何借口和理由不上钟。(警告-扣5分)

12、技师上钟15分钟以上,被顾客退钟的,公司要进行调查,因服务态度或技术水平导致退钟或投诉的,该技师将受到处罚。因同一原因被顾客累计退钟3次者,停牌停薪,重新接受培训和考核。(扣5分-20分)

13、技师上钟时应严格遵守所做项目的时间规定;不能私自提前下钟,对于注重时间的顾客或点钟的熟客可以超钟5分钟,但不得超过10分钟;顾客需要加钟的,技师应在做加钟项目前报知前台服务员。如未按上述要求者(警告-扣5分)。

14、对待顾客,无论熟悉与否都要一视同仁,将最好的服务和技术奉献给顾客;为顾客服务时,要坚守岗位职责,遵守服务流程和技术流程。因服务或技术导致顾客投诉,将受到处罚。(扣5分-20分)

15、不能在营业区做与工作和服务无关的事,如看书报、看电视、睡觉、吸烟、嚼口香糖、吃东西、接打电话、玩手机等;(扣2分-10分)

16、技师上钟服务顾客时,应做到用心和专注,不能携带手机等与服务无关的物品上钟;上钟时只能与顾客进行沟通,不能与同事相互聊天;不能做与服务无关的事,如扭头看电视、擅自脱岗等。技师中途出来洗手不准在外聊天、抽烟或在外逗留时间超过5分钟。如未按上述要求者(警告-扣5分)。

17、技师下钟后,要进行核对项目签单工作和站位送客服务;有特殊情况的,如洗手、上卫生间、吃饭,或连续上钟;可以把顾客交接给前台服务员,由服务员进行送客服务。技师未连续上钟,也未把顾客交接给前台服务员而造成跑单或买错单的,由技师自己赔付损失;技师连续上钟,或把顾客交接给前台服务员后造成跑单或买错单的,由前台服务员赔付损失;另外,公司将进行追责处罚(没签单扣1分,跑单或买错单扣5分)

18、员工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技术水平和营销技巧;准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课程,努力通过培训后的各项考核。如未按上述要求者(扣2分-5分)

19、不能向顾客暗示索取或直接索要小费和物品等。如未按上述要求者(扣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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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能擅自脱岗、私自会客、私自外出,不能闯入有顾客的房间。如未按上述要求者(扣2分-5分)。

21、工作时间,在营业区和待钟房不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酗酒赌博。(扣2分-20分)

22、员工要爱店如家,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闭不使用的水龙头,电灯、电视、空调。不能有浪费水电和倒饭菜等行为。如未按上述要求者(警告-扣5分)。

23、不能因私私自占有或使用公司的各种设备和物品,吃店里水果,不能因私私自占用和使用客座和客房。如未按上述要求者(扣2分-5分)。

24、员工之间要相互尊重、平等待人、互帮互助、团结协作、不私下议论,不说和不做有损工友形象和利益的话和事。任何情况下,员工之间不能争吵、吵架和打架。如未按上述要求者(扣5分-20分)

25、住宿舍员工要在指定的宿舍和床位就寝,家属和朋友等不能留宿,会客或外出应向当班管理人员申请,得到批准方可。如未按上述要求者(扣2分-5分)。

26、修脚师给顾客做治疗性服务时,由于修脚师自己工作疏忽,技术失误造成的客户纠纷(顾客受伤或发炎等),由该修脚师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27、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卫生标准打扫好公司安排的周卫生、日卫生、值日卫生和临时卫生;并维护好各卫生区的洁净状况。值日卫生由值日人员负责清洁、清扫、监督和维护。休息人员休息当日的卫生由自己移交他人代为打扫和维护。技师下钟把顾客送走后,应立即按卫生标准打扫好该客房的卫生,同一客房所有技师都连续上钟的,由前台服务员代为打扫,服务员忙时,则由其他未上钟技师代为打扫。(扣2分-5分)

28、技师服务程序:按排钟顺序收到上钟通知后,五分钟内到服务现场,按照一长二短敲门,进门后首先做自我介绍,项目介绍,所需时间,价格等,并明确告知客人超过15分钟不得退钟。做完项目后有礼貌的同客人告别,“再见先生,很高兴为你服务,祝你在富都保健过得愉快”或“再见,欢迎下次光临”等,并主动提醒客人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如未按上述要求者(扣2分-5分)。

29、技师捡到失物必须立即上交技师管理员或楼层经理、领班,时间不允许超过10分钟,违者(扣5分——开除)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30、清洁、清扫卫生区,应做到下列(1)-(6)条卫生标准。打扫卫生区不符合下列(1)-(6)条卫生标准的,将受到处罚。(警告-扣5分)

(1)、清洗茶壶、杯子、水鱼、烟缸等,应做到,干净整洁,无污点、无水渍、无污渍等。

(2)、清洁客房,待钟房、擦鞋房等,应做到,地面、墙面、踢脚线、房门、门框、门把手、窗户、窗台、衣架、袜架、电视、茶几、烟缸、遥控器、呼叫器、价目单、纸巾盒、棉签筒、牙签筒、垃圾桶等,无垃圾、杂物、烟头、烟灰、灰尘、纸屑、头发、脚印、水渍、油渍、污渍等;室内环境应做到,无蚊虫、异味;补充纸巾、棉棒、牙签等,应做到,不能少于2分之1。应按规定摆放房间内物品,做到美观、方便、整齐、对称、协调。

(3)、清理足疗沙发应做到,沙发上无垃圾、杂物、烟灰、灰尘、纸屑、头发、污渍、污点等,定期换洗和更换沙发套、沙发巾、一次性床单。整理沙发靠背应做到,遥控到最高点,蓬松无凹陷;铺放沙发靠背巾应做到,左右角对齐沙发靠背左右正中,前后角对齐沙发靠背前后正中,四个角拉平无凹陷无褶皱;铺放扶手巾应做到,前后角对齐沙发扶手前后正中,内侧统一塞入沙发缝隙压平无褶皱;铺放一次性床单应做到平整无褶皱,铺严不露边;铺放中墩套、中墩巾和小墩套应做到,左右对称、协调,平整无褶皱。

(4)、清理保健床应做到,床上无垃圾、杂物、烟灰、灰尘、纸屑、头发、污渍、污点等。定期换洗和更换床罩、浴巾、毛巾、一次性床单等,按标准铺放床罩、浴巾、一次性床单、枕头、毛巾等,做到平整、对称、协调、无褶皱。

(5)、洗净晾干后和再次使用的小被子、客服、浴巾、毛巾、床单等,应立即按规定折叠整齐、做到平整、无褶皱,摆放到指定的位置。

(6)、清洁走廊,应做到干净整洁,地面、墙面、门、门框、门把手、物品,饰物、图画等;无垃圾、杂物、烟头、烟灰、灰尘、纸屑、脚印、污点、水渍、油渍、污渍、痰渍等。各类物品应按指定位置和地点摆放整齐、美观、协调。

五、本制度对本店所有员工有效,应在执行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本公司享有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保留对本制度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权利。 “以品德定取舍,应能力定岗位,以贡献定薪酬” 这意味着在能力与品德之间,我们更为看重的是人品,这是你在公司立足的基石。

富都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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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疗店规章制度 篇6

*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6号

已由*苏省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苏省*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实行国家保护、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方便消费者行使权利。

第四条地方各级**、*法院等国家机关根据各自职责,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本行业经营者诚信经营,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舆论监督。

第二章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依法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等各项权利,有权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当符合其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没有相关标准的,应当符合社会普遍公认的安全、卫生、环保要求。

第八条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公示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计量、价格、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向消费者作出许诺的,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许诺相一致。消费者受上述许诺引导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该许诺应当作为约定的内容。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及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其他规定。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保*其提供的商品、服务、设施和场所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服务、设施和场所,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示,并说明或者标明正确使用商品、设施、场所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同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在经营场所内,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遇到危险的,经营者应当及时给予必要的救助。

公共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标准设置、完善无障碍等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提供便利,保障其消费安全。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和网站、网店首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标明经营者名称的位置、字体、颜*等,应当便于识别。

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和柜台、场地的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商业特许经营的经营者,应当核验和复印保存场内经营者、加盟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许可*件等资料,督促其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其名称(姓名)、经营(租赁)期限、加盟期限、经营项目等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的事项,并向查询场内经营者、加盟经营者情况的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

第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用清晰、明白的语言或者文字向消费者作出真实、全面的介绍和说明,并就消费者的询问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主动向消费者告知下列情况或者出示书面文件:

(一)有关商品的价格、计价单位、产地、生产者、用途、*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净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使用方法说明、售后服务;

(二)有关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标准、场所、期限、检验检测报告或者维修记录;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行业规范、行业惯例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达不到规定的标准等级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明,并在给消费者的购货凭*上予以注明。

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服务标识。服务标识包括以下内容:

(一)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以及收费标准;

(二)服务中的有关注意事项、限制条件和必要提示;

(三)应当标明的与服务有关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具体、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用虚假优惠折价的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等购货凭*、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后,可以电子化形式出具。消费者要求提供购货凭*、服务单据以外的收费清单的,经营者应当提供。

第十五条因经营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具体规则,并征得消费者同意。但法律、法规要求登记消费者信息的除外。

消费者明确要求经营者删除、修改其个人信息的,经营者应当予以删除、修改。

本条例所称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的姓名、*别、出生日期、*号码、职业、学历、住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指纹、血型、病史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消费者的信息。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密和管理制度,制订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信息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通知消费者,避免造成损失或者损失的扩大。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条未经消费者同意、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经营者不得向其发送商业*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推销电话。

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向其发送商业*信息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增加消费者的费用。

第十九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应当在国家规定或者其承诺的期限内,及时履行退货、退款、更换、重作、修理等义务。履行义务的期限自消费者收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计算;需要经营者安装调试后方能使用的商品,自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计算,但因消费者原因未及时安装调试的除外。

经营者履行修理义务的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但低值易耗商品除外。商品房、汽车等特殊商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经营者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履行修理义务的,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并向消费者出具修理记录。无正当理由到期未完成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履行更换义务的,应当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并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凭*,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期限重新计算。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的,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货,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经营者履行退货义务时,应当一次*退清货款,并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折旧费。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以奖励、赠与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免除经营者对该奖品、赠品或者奖励、赠与的服务所承担的退货、更换、重作、修理以及其他责任。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履行退货、退款、更换、重作、修理等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对消费者提出的承担责任的要求,五日内不作答复的;

(二)接到有关行政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要求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通知后,五日内不作答复的;

(三)对有关行政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履行的;

(四)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货的;

(五)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退货、退款、更换、重作、修理、补足商品数量或者服务次数、赔偿损失等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一)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三)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四)骗取消费者价款、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

(五)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时谎报用工用料,损坏、偷换零部件或者材料,使用不合格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者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

(六)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房屋租售、出境出国、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

(七)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属于欺诈行为:

(一)销售或者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或者提供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或者服务;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经营者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中,个体工商户需要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

经营者应当对其发放的单用途预付卡向消费者提供担保。鼓励经营者在商业银行开立预付卡资金存管账户,在经营场所定期公示预付卡资金总量和使用情况。

经营者应当保存合同及履行的相关资料,方便消费者查询、复制;相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

第二*条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

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

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按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经营者未事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又无法联络的,视为欺诈行为。

第二十九条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应当与被特许人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措施、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赔偿责任的承担等内容,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加强指导、监督,并在被特许人拒不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特许人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等内容。

第三十条采用网络、电视、广播、电话、邮购、会议推介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主体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进行*审查和登记,并在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标明。

第三十一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广播、电话、邮购、会议推介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退货、退款义务。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的配件、商标标识、使用说明书等齐全。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根据国家规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经营者应当明确标注,并在商品销售过程中设置显著的提示环节,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

第三十二条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有柜台或者场地出租的商场、超市等经营者应当设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与商户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金,在消费者直接要求商户赔付未果的前提下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第三章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特殊规定

第三十三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等公用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向消费者收取押金或者保*金,不得限定消费者购买指定的商品,不得要求消费者承担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被他人盗用、损害造成的损失。

公用服务经营者应当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检查、维护设施设备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提前告知消费者;没有规定的,应当至少提前三日告知。

因消费者逾期未支付费用,公用服务经营者加收的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消费者逾期未支付费用的数额。

第三十四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考虑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提供单项电信业务和组合电信业务等多种资费方案供消费者选择。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等内容。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并告知消费者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为消费者开通、变更包月付费或者需要用户支付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当征得消费者同意。未征得消费者同意而擅自开通的服务项目,不得向消费者收取相应费用;已经收取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

第三十五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第三十六条洗染业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共同确认洗染前的衣物状况,并在服务单据中注明。因经营者责任造成衣物变形、损坏、串*、染*、遗失的,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美容美发业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器具,并事先向消费者明示服务效果及注意事项。因经营者责任对消费者造*身伤害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从事开发建设商品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书面明示商品房的准确地址、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建筑和装饰装修标准、质保期限、配套设施、交房日期、单价、总价、产权办理、前期物业管理等事项。

第三十九条从事住宅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施工方案、标准、期限、质量、价格、室内环境检测指标、保修内容、保修期限、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方式、施工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经营者提供装饰装修材料的,还应当书面约定材料的名称、规格、价格、环保和安全指标、等级等,材料应当经消费者验收、认可。

从事住宅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保*质量,不得偷工减料。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因经营者的原因需要返工、重作的,经营者应当免费返工、重作。

装饰装修工程的质保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等部位的防渗漏质保期限不少于五年。质保期限内因维修产生的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第四十条修理、加工业经营者应当在修理、加工前告知消费者所需要的零部件、材料、期限、费用等真实情况;不得偷换或者故意损坏零部件,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虚列修理、加工项目。

已经修理、加工的部位在三十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免费再修理、加工。国家有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

第四十一条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房屋租售、出境出国、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采取强迫、欺诈、误导等手段进行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机构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的,应当退还消费者所付的全部费用,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营利*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教育培训内容设置、师资状况、费用标准等情况。法律、行政法规对其有资质资格要求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资格。

营利*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提出退学要求的,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提出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全部教育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以虚假的教育培训成果、就业保*等,诱导消费者;

(二)安排不合格人员从事教育培训授课;

(三)教育培训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

(四)以不正当手段迫使消费者终止学业。

第四十三条金融机构销售自有产品及代销产品时,应当向消费者说明真实情况,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示产品*质和风险,并按照规定进行消费者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确保消费者知晓产品重要属*和风险信息,并留存相关*据。未按照规定向消费者说明、提示并进行风险测试的,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还价款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经营者利用临时场地开展集中式体验、宣传、销售活动的,场地提供者应当核查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向查询经营者情况的消费者提供上述真实信息。

第四章*保护

第四十五条地方各级**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制定、调整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指导价、*定价,应当依法举行听*会,征求消费者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建立消费*统筹协调机制,组织建立统一、*的消费者*网络平台,督促各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时处理消费争议。

第四十七条工商、质监、食品*品监管、物价、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旅游、通信管理、金融监管、知识产权、邮政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并确定相应机构负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依法调查处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权向其收集、调取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数据、资料。

第四*条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对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影响国计民生和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商品和服务,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列入年度抽查检验计划或者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抽查检验、增加抽查检验频次。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查处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违法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三)查阅、复制与当事人有关的合同、*、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依法对可能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条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在以下方面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

(一)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使消费者了解其权利以及权利的行使和维护;

(二)宣传有关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消费;

(三)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四)曝光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五)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宣传和舆论监督应当全面、客观,使用抽查检验结果、统计数据等资料应当注明出处。

第五章消费者组织

第五十一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社会组织,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职责。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为其常设办事机构配备必要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十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除履行所规定的公益*职责以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的消费观念;

(二)参加涉及众多消费者利益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听*会,并*发表意见;

(三)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以及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比较和分析,并向*及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消费者的意见;

(四)针对商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等领域存在的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约谈经营者;

(五)发布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并向社会披露消费者投诉情况,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或者征信机构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

(六)引导、协调行业管理组织和经营者就商品售后服务或者经营*服务作出自律*规范。

第五十三条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提起公益诉讼收集*据,需要有关行政部门协助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支持。

设区的市、县(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可以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出提起公益诉讼的建议。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可以帮助消费者提供*据,推荐有关人员担任消费者诉讼代理人。经*法院同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在诉讼中发表意见。

第五十四条有关行政部门对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邀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参加;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要求了解监督、检查结果的,应当及时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出的改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合理建议,应当认真研究、采纳;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出的查询,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应当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第五十五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以会同当地有关单位设立基层投诉、监督站等工作站点,方便消费者投诉和监督。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应当对基层投诉、监督站等工作站点的工作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鼓励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消费争议。双方的和解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十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收到消费者投诉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消费者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调解完毕。需要进行鉴定、检测的,鉴定、检测时间不计算在内。期满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达成调解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告知消费者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争议。

第五*条有关行政部门收到消费者投诉后,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决定受理的,应当按照职责查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调解、督促指导和解。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消费者说明理由;对不属于本部门主管或者管辖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有关行政部门组织调解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需要进行鉴定、检测的,鉴定、检测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五十九条消费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有关行政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六十条因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发生争议需要进行鉴定、检测的,经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一致,交由具备资质的鉴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检测。鉴定或者检测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先行垫付,另一方提供等额担保。

鉴定、检测机构对消费者委托进行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鉴定、检测,具备鉴定、检测条件的,应当受理,不得拒绝。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经营者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告、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违反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

(二)违反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在显著位置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

(三)违反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未按规定核验和复印保存场内经营者、加盟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许可*件等资料的;

(四)违反第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商业惯例和消费者要求,出具*等购货凭*、服务单据或者收费清单的。

第六十二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第十六条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收集消费者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的;

(二)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未建立健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密和管理制度致使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或者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的;

(三)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四)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的。

第六十三条经营者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条第四款所列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照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且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四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行超过规定限额预付卡,或者违反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履行退款义务的,由商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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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疗店规章制度 篇7

1.男子的走姿应当是昂首,闭口,两眼平视前方,挺胸收腹,直腰,上身不动,两肩不摇,步态稳健。

2.女子走路的姿态应是头端正,不宜抬得过高,以端正,目光平和,目视前方,上身自然挺直,收腹,两手前后摆动的幅度要小,以含蓄为美,两腿并拢,平步行进,走成直线,步态要自如,匀称轻柔。

3.行走线路是脚正对前方所形成的.直线,脚跟要落在这条直线上,上体正直,抬起头,眼平视,脸有笑容,双臂自然前后摆动,肩部放松,走时轻而稳,两只脚所踩的应是两条平行线,两脚落在地上的横向距离大约是三公分左右,步度就是每走一步,两脚间的距离标准是:如果左脚一步迈出落地,脚跟离合,脚步恰好是一只脚的长度,随身体高矮而定。

4.走路时,脚步要既轻而稳,切忌晃肩摇头,上体摆动,腰和臀部居后。行走应尽可能保持直线前进,遇有急事,可加快步伐,但不可慌张奔跑。

5.两人并肩行走时,不要用手搭肩;多人一起行走时,不要横着一排,也不要有意无意地排成队形。

6.走路时一般靠右侧,与宾客同走时,要让宾客走在前面;遇通道比较狭窄,有宾客从对面来时,服务人员应主动停下来,靠在左边上,让宾客通过,但切不可把背对着宾客。

7.遇有急事或手提重物需超越行走在前的宾客时,应彬彬有礼地征得宾客同意,并表示歉意。

足疗店规章制度 篇8

规章制度和奖罚措施

1,公休

理疗师每月享有4天公休日,上班后上末牌;若不休息可正常轮牌上钟

公休日必须最少提前一天填报,原则上同一班次只可公休一人,不可连休、

不可攒休。未提前一天填报,当天班次时间前决定休息者扣除50元,班次时间后决定休息者扣除100元,均是上班后上末牌!

2,请假

公休日不能满足需求时可向店里请假,请假一天扣除50元,上班后上末牌!

提前申请请假者则不扣钱: 请假天数为1天的需提前最少5天申请;

请假天数2-3天的需提前最少10天申请; 请假天数4-15天的需提前最少30天申请。

以上两点未告知领导、未提前申请,或告知和申请后未得到批准而 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旷工

旷工一天扣除100元上班后上末牌!连续旷工3天者视为放弃工资自动离职!

4,临时外出

上班时间需要临时外出时,外出时间小于30分钟时来顾客作甩牌处理! 大于30分钟时直接作甩牌处理!临时外出特指时间在90分钟之内的短暂离店!超过90分钟时除直接甩牌之外另扣除50元。

5,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 ≤ 10分钟,罚款10元 迟到早退 ≤ 20分钟,罚款20元

迟到早退 ≤ 30分钟,罚款30元 迟到早退 ≤ 60分钟,罚款50元

迟到早退 > 60分钟,罚款100元 【迟到早退来顾客时作甩牌处理】

6,帮收房

理疗师下钟后急需再次上钟时,末牌理疗师应无条件帮收该房间

按顺序从末牌依次向前推,原则上同一理疗师当天帮收房不应超过3次

超过3次时每多帮收一次可获得5元奖励!

7, 新技师前两天上头牌

新入职的技师培训合格后,前两天均上头牌,同一天上牌的技师按面试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

8,工作时间

理疗师工作时间分两个班次

A班:12:00 -- 0:00 B班:18:00 -- 06:00 06:00 -- 12:00点由末牌两位技师值班,值班技师可晚到最多三个小时 9,加班

需要非当班技师支援上钟时,按牌的先后顺序从前往后依次安排

加班技师每客次奖励5元不动牌

10,点钟

顾客到店后在尚未见到理疗师之前,能清楚的报出工号、姓名、体貌、特征的视为点钟,点钟不动牌并且每客次奖励5元。

11,主动客源 (1)理疗师在不耽误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通过聊天工具主动聊来的顾客

上钟时算点钟,若是该顾客到店后自己没服务的同样奖励5元。

(2)理疗师在不耽误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通过自身人脉关系或主动拉来以前单位熟客的,上钟时不动牌并且提成,若是该顾客到店后自己没服务的则以该顾客所做项目的10%作为奖励。

注:通过聊天工具聊来的生客谎报是熟客的,直接无薪开除并通报行业协会!!

12,上钟纪律

技师在上钟时严禁带手机、看电视、互聊私事

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造成顾客投诉者按红线制度第三条处理

13,其他条款

其他增减条款在列会上经过统一公布后,和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 亲爱的同仁们,如果你能很好的理解下面三句话的含义,那么你就是一个优秀的理疗师

1,老板和管理人员的价值: 给大家提供一个公平有序的工作场所和接触顾客的良性平台! 2,理疗师的价值: 在这个平台上尽一切努力服务好每一位顾客,多出业绩多出点钟!增加自己收入的同时对于平台也是一种回报!3,一切规章制度的实施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增加顾客满意度、增加点钟量、增加自己收入,增加自身优越感,提升自身社会地位!!

足疗店规章制度 篇9

为了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本公司特制订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宁波市政府颁发的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大力提倡“五讲”“四美”,努力搞好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到勤洗、勤换、勤扫、勤理。

3、凡不讲究社会公德,不讲究集体和个人卫生、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废物、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严重者罚搞宿舍卫生一星期。

4、凡不讲究卫生值日安排表进行打扫,发现一次罚20元。

5、宿舍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无脏物、异物或积水、床铺要整洁,东西摆放要整齐,检查不合格者扣10元。

6、宿舍不准随意接待亲朋好友,如需接待和留宿者,必须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留宿,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天,若检查发现无手续一次罚200元,宿舍人员若失掉财物均由其负责赔偿。

7、宿舍不准聚众酗酒,高声喧哗,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若发现一次罚款20-200元。

8、员工需住宿,应首先提出申请服从管理部门安排,若私自搬进,调换房间,变动床位,经发现罚款100元,并勒令搬回及搬走。

9、集体宿舍严禁男女员工非法混居和裹铺合睡,若检查发现或举报事实,立即开除,并罚款500元。

10、爱护宿舍财物,不得任意损坏,凡故意损坏均应照价赔偿,并按员工守则有关条例处罚。

11、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中毒)坚决禁止生人出入,不准私接电源,洗澡后应及时关煤气阀,出户应关窗锁门。凡违反上述之事项,发现一次罚款10元,出室不锁门,丢失室内财产均由未锁门者负责赔偿。

12、若用热水器洗澡时,不准边洗澡边洗衣服,影响其他员工洗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3、员工应节约能源、水、电、气费用要严格控制,杜绝恶意浪费,违者罚款20元,凡自行使用电器者,将没收电器并进行10-15元罚款。

14、凡被公司解聘,辞退及自动离职者,必须自觉将宿舍的锁匙及有关公司财物及时移交公司仓库。保安将监督其离室,保安有权进行行李物品检查,不配合者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15、严禁员工将爆炸品、危险品、易燃品、毒品等危险生命财务物品带入宿舍违者罚款500元,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宿舍可以在不影响他人休息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其时间不能超过凌晨1点,违者罚款10元/人次。

17、严禁在宿舍内嫖娼卖淫,吸毒贩毒,违者立即开除,当月工资扣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罚。

18、晚班员工下班后进宿舍必须轻手轻脚,不准大声说话,若影响其他员工休息,遭到投诉者,罚款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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