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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电影观后感汇集

法律电影观后感汇集

一篇优秀的作品名观后感该怎么写?与优秀的作品产生共鸣,带来直击人心的感受。观后感是创造性阅读的体现更是个性与审美兼具的肯定,经常写观后感,提高写作水平,对于“法律电影观后感”下面是我们找到的相关信息,经过阅读您可能会有新的理解!此外,您还可以浏览作文栏目的高中生军训感想日记通用10篇

法律电影观后感(篇1)

无论是戏剧还是电影,法庭剧一直都很受欢迎。在国内青春怀旧浪潮一波接着一波时,杨采妮带着她的**作《圣诞玫瑰》低调而来。这部电影的出现不足为奇,可以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体验到深刻的人性和社会现实,这是现实主义电影和边缘题材的优势所在。

在谈《圣诞玫瑰》前,先给大家讲个故事,在一间聋哑小学里,校长及老师对学生**犯,最后被告上法庭,奇怪的是,罪犯不仅没有得到制裁反而高歌着胜利。这就是2011年取材于真实案件的韩国电影《熔炉》。事先看过预告,知道**讲述的是**犯案件,所以大脑不自觉的往《熔炉》上靠,这也是人们容易主观臆断犯下的错误。

《熔炉》里的学生和《圣诞玫瑰》里的李静一样,都是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属于被保护的对象,所以当遭受**犯案件时,人们都会主观的判断。但最主要的不是在庭审中激烈争论,不是在道德批评上评头论足谁对谁错,而是用一个开放的结局去体验案件相关人员的心态、思想和行动。

相信大家跟我一样,在观《圣诞玫瑰》这部影片时共有三次情绪起伏和推断。首先,在知道整个事件后,他会责怪周文宣医生,同情李静。随着情节的发展和案件的深入,我们和陈志天一样处于怀疑、困静和怀疑的境地。谁才是李静和周文宣的真正受害者。

接着,宫廷剧的高潮来了。李静说出了隐藏已久的秘密,这使整个案件水落石出。随着桂纶镁的爆发,观众的心也达到了高潮,但高潮过后留下的却是对人性的反思。

作为女主角的李静,想必对于她的遭遇每个人都会在深表同情之余对这个小女孩表示出敬佩之情。尽管生活中的许多不幸打击了她,但她仍然坚强。心理老师说,被遗弃和犯罪是最难擦掉的两个伤口,但在两者几乎同时发生和下半身瘫痪的阴影下,李静所受的是普通人无法理解和想象的困难。

陈志天是片中看似最正义但是又是最矛盾的一个,女性导演对人物内心的微妙把握总能拿捏到恰到好处。出生律政世家,从小已父亲为榜样,但在亲眼所见父亲间接性杀人后对父亲的态度徒然改变。他一方面以高大全的形象维护正义,另一方面又进退两难,不知所措。

与陈志天相比,薛肇文是那种在诉讼种只忽视黑白对错的人。他言辞激烈、咄咄逼人、机智细致,是政法界的明日之星。但他在理想的结局中放弃了他的侵略性。除了以上三位重要人物,周文宣的妻子也扮演着不可估量的角色。

片中周文宣和妻子有一段意味深长的对话,“我是无辜的”“我跟女儿也很无辜啊”“你支持我是因为维护一个家,还是你真的相信我吗?”妻子只有沉默。导演特意为女儿的生日和同学、母亲**女儿表演的反应安排了现场。目的是告诉观众,受伤的不仅是被告,还有两个家庭。

导演正是通过对这些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将法与情淋淋尽致的展现在观众面前。

演员当导演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薛晓璐、赵薇在电影界赢得了不错的票房。虽然对杨采妮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东邪西毒》里,但从这部《圣诞玫瑰》后开始对她刮目相看。

先不说《圣诞玫瑰》强大的阵容,文张武徐,三王二后,还有陈可辛的御用配乐师金培达助阵,仅凭杨采妮自己的原创剧本荣获,就可称之为才女导演。

法律电影观后感(篇2)

《法官庭审行为规范、行政诉讼》观后感

这周思修课学习的是与法律有关的内容,在老师的安排下,我们观看庭审现场的视频,可以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去接触真正的司法实践。通过观看,我了解了一般的司法诉讼程序,也领略了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的风采,增长了许多法律知识。

第一个庭审案例讲述的是:两个从事文化管理相关工作的职员,甲方在相关文化部门工作,拥有一定职权。乙方在广告公司工作,熟悉营销制作。甲在工作单位有参与决策权,当他看到邀请相关企业参加学术交流性的会议可以收取许多费用时,就心生贪念,想通过自己的虚假策划来骗取钱财。于是,他就找到了有策划经验的乙方,二人假借国家某些协会的名义发布邀请函,伪造印章,诈骗钱财。

这个案例的两人犯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根本不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而非法制作出一种假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又包括在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的情况下而模仿其特征而复印、伪造另一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伪造或制作,又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而擅自制造。另外,模仿有权签发公文、证件的负责人的手迹签发公文、证件的,亦应以伪造论处。所谓变造,则是对真实的公文、证件或印章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进行加工、改制,以改变其真实内容。所谓买卖,即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印章实行有偿转让,包括购买和销售两种行为。至于买卖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伪造或者变造的。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个庭审案例:春节联欢晚会中剧本、音乐等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较多案例,如李丽霞诉李刚、陈红、蔡国庆侵犯邻接权、录音制作合同纠纷案,李丽霞认为她作为那一年春晚作品《常来常往》伴奏录音制品的共有人,对该伴奏录音制品的编曲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曲作者李刚未经同意,将该伴奏录音制品转让给他人使用并从中牟利,陈红、蔡国庆明知该歌曲伴奏录音制品存在权利瑕疵,但仍使用和播放,侵犯了她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法院最终认定李丽霞所主张的编曲权即是著作权法中的录音制作者权,虽然李丽霞确曾为伴奏带的制作投入资金,但该出资并不是获得制作者权利的对价,而是合作参选、分担投资的方式,法院最后判决李刚退还李丽霞制作费4千元,驳回了李丽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与著作权有关。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当然,通过观看我也了解庭审的程序:首先,审判长询问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其有申请回避权、辩护权、最后陈述权等权利和如实陈述事实,遵守法庭纪律等义务。其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公诉人、辩护人、法官依次向被告人发问,对起诉书的内容逐项核实。再次,由公诉人出示证据,包括公安机关的抓获经过,证人证言,由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被告人及律师出示证据,然后由公诉人确认证据。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最后,由被告人做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审判结果。

经过这次观看,我学到了不管是法官还是当事人应当注意的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十分重要,要有严谨的逻辑,抓住关键点。同时我增长了相关法律知识,清楚了庭审的基本过程。我想这对增强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大有益处的。

法律电影观后感(篇3)

《法官庭审行为规范、行政诉讼》观后感

今天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课基础课,老师带领我们观看了法官庭审过程的视频,这些视频给我印象很深刻,我第一次了解到法官是如何执法、评判的。

一打开视频呈现的场面就给人一种严肃而庄重的感觉。一上来是法官上场,然后就是法庭审判,首先法官让罪犯自我介绍,接着问了罪犯有关案件的具体过程,当罪犯回答问题模棱两可时法官会及时提醒,让他们说关键问题,当一切问题询问清楚,各项证据齐全,经过公诉人与法官的商讨,最后依据我国法律对罪犯进行定罪。这一切说起来轻巧,但实施起来却不容易。

法官的高效办案,科学合理进行询问,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职责,不无故拖延时间、浪费资源,这种办事认真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他们对工作一丝不苟,认认真真,清正廉洁,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没有利用法官职务和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他们一心为民,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了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坚持能动司法,树立服务意识,做好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便民服务,避免了“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他们严守纪律,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泄露个人隐私,他们敬业奉献,热爱人们司法事业,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无私奉献,他们遵守司法礼仪,执行着装规定,言语文明,举止得体等等,他们身上这些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们今后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像法官一样,对待自己份内的事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并且也要学会奉献,不要斤斤计较,并且也要有职业节操,不能利用自己的职位做一些损害集体利益的事,一定要严于律己,秉公办事。

在庭审过程中,罪犯主动交代了自己犯罪行为,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罪犯想要多赚一些钱使得自己的生活过的好一些,因此才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了一个同乡,说是有一个发财的好机会,那个人听了之后也心花怒放的,因此两个人决定获取不义之财。主犯利用自己的职位多次用低价采购商品,然后和同乡一起以高价卖出,以此来赚取差价来获得利润。两人一见钱来的如此容易,便一次又一次利用职位之便来获取更多钱财,不料,事情败漏了,两人相继被抓。

在法官审判过程中,两人如实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在最后的陈述中忏悔到:他们自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们会努力改正,希望法官给他们这个机会,争取给他们宽大处理。虽然罪犯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罪行是多么的大,但这也于事无补,他们将要接受的是法律的审判,他们要为自己的罪行负责。虽然法官很同情他们,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要你犯错,你就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应有的惩罚,因此,经过商议,法官按照国家宪法给他们定罪。

法官在审判过程里,一直严格遵守宪法纪律,将个人感情埋藏在心中,秉承着一颗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的心,对罪犯、对案件进行严格审理,不掺杂一点私人情感,最终做出了公正的审理,给罪犯,同时也是给受害人,更是给社会大众还原一个真实的真相,让大家了解事情的原委。

通过视频让我见识到法官的重要性。法官是评判一个片案件的关键人,如果法官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会给使得受害人得到不公平的待遇,因此,法官一定要秉公办事,收起自己的同情心,严格按照司法程序给大家一个交代。

法律是公正的,是严明的,同时也是不可侵犯的。我们的任何社会行为都受着法律的约束,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法律,那么这个世界是怎样的一锅粥?抢劫,杀人,绑架,防火……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

我们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讲道德,守法律的好公民,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帮助的人。

法律电影观后感(篇4)

观《杀戮时刻》有感

李家琦***

物流工程

《杀戮时刻》影片以一个案件(一场官司)为线索,揭露和批判了美国种族歧视和3k党等一系列严重问题。电影本身的情况并不复杂。在美国南部,对有色人种的歧视仍然存在,电影的拍摄地是南部的一个小镇。并且,因**黑人而臭名昭著的3k党的残余势力仍然在四处秘密地进行活动,并随时准备重整旗鼓。

就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这天镇上突然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刑事案件,两个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有着强烈种族歧视的白人青年男子,绑架了一位年仅10岁的黑人女孩小唐亚,他们不仅对她用尽了各种残酷的、非常的刑罚,还令人发指地对之施以**,最后惨无人道地将她**起来,然后从30英尺高的桥上抛进下面的河中。小女孩最终尽管奇迹般地大难不死,却已被蹂躏的永远失去了作母亲的能力。更为严重的是,当地种族偏见根深蒂固,而且在此之前就发生过白人男子**黑人女孩被无罪释放的事情,因此,这两个**犯很可能会被无罪释放,或者只是判处十分轻微的刑罚,这是受害者的父亲卡尔-李绝对无法接受的,于是最终他铤而走险,实施他心中真正正义的法律——在警察提嫌犯进入法庭之前,于众人眼前用机枪射杀了两人。

不幸的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押送犯人的警察也被子弹击中腿部而不得不进行截肢手术,最终导致终身残疾,再也做不了一名警察。雄心勃勃的杰克·布里根斯被指派为辩护律师。此案在当地引发骚乱,三k党趁机死灰复燃。

当杰克最需要帮助时,女大学生艾伦·罗克坚定地站在他一边。当杰克为赫尔利辩护时,他自己的生活、家人和同事都陷入了困境。在资深律师劳森·韦板克(lawson verbank)的帮助下,杰克怀疑自己是否有能力面对无情的检察官。

其实在接此案时,杰克布里根斯并不是完全抱着帮卡尔-李洗脱罪名并无罪释放,他也想借此案在法律界一战成名,而卡尔-李也深知此事,并将此成功地作为了反击的秘密**。在最终判决的前一晚,卡尔-李告诉了杰克此事实,并指出美国正处于战争状态,即白人与黑人的种族主义战争,但是卡尔-李仍直言不讳的指出,杰克尽管经常在黑人区就餐,并会给黑人打官司,但是在这场战争中,杰克却仍是属于另外一边的(白人),并且,他们两家的孩子也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玩,更不可能成为朋友。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关于法律的电影。成功地探讨了道德良知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困境。

下面,谈一谈我个人对于《杀戮时刻》的一些主观看法。

首先,关于种族主义,我是亚洲人。我在一个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国家长大。我不对黑人或白人有偏见。当我看这个电影的时候,我不太会感到种族歧视。

卡尔-李得到公正的判决,其实,他是特权。监督警官奥齐,给他特殊治疗,卡尔李可以看电视,看报纸,甚至秘密从监狱医院。这是因为奥齐认为卡尔-李作为一个英雄。

我也认为由陪审团决定是无效审判。陪审员显然被成千上万的黑人聚集在法庭外。这是一种白人陪审员试图形成和离开所有愤怒的黑人一个人。

这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伦理群体政策。中国有56个伦理群体。主要民族人口占90%以上,其余55人占10%以下。

**给这些未成年人一些特权,希望他们与主要群体保持团结。结果,小道德团体的孩子在国家考试中获得了额外的分数。有一次,在交易会的外面,我看到一些小团体的人在没有牌照的旁边开始了一个站在警察旁边。

各大集团的人都很生气,并试图与警察争论。警察说,哦,让他们这样做,**不想麻烦他们。今年早些时候(一群武装杀手),一些从未成年的道德团体发动了几起骚乱。

从卡尔李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如果我是黑人,其实对卡尔李是有好处的,他的黑人同事太喜欢打架了。白人想要避免**,他们并不真正在乎有罪或自由。这样的压力下,陪审员被迫判处卡尔-李无罪。

法律不应该只有服从而更应该让人对此产生敬畏。卢梭对社会契约的计算指出,每个人都失去了同样数量的合法权利权威,每个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保护,需要遵循同样的规则。只要一个人遵循法律,他是一个自由的人。

另外,可以选择违***契约(即违反法律),其结果将是法律的判决。

因此,如果卡尔李认为复仇是一项更重要的法律,他准备接受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然后我会尊重他是勇敢的。但事实是,在他参加十字军东征之前,他和律师谈过,并计划走向自由。

他想杀人,但不想得到惩罚。他践踏法律制度。

例如,如果犯罪分子真的有亲密的朋友或家人,他们感到痛苦并杀死卡尔·李,卡尔·李一家的心就会再次破碎,然后他们就会杀死杀害卡尔·李的人。这样,复仇似乎永远不会结束。这意味着,如果我们试图通过自己的手来执法,法律体系将被彻底打破。在这里,讽刺的是尽管卡尔-李杀了**犯之前,他们的判决,他被保护的法律制度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和不被愤怒的人们而杀害。

卡尔李认为他是一个负责任的父亲,但实实上他不是。他的小女孩的悲剧已经发生了。杀死**犯不利于他的小女孩。

一个负责任的父亲应该把他的责任放在他的家人身上,通过安慰他们,支持他们,帮助他们走出创伤,而不是选择去做一个疯子,开始杀戮**犯们,而最终冒着离开家人**入狱的风险,让家人们担心,恐惧,绝望和没有家庭收入而成为穷人。

如果卡尔-李没有杀人,他的孩子长大后会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但现在由于他们的父亲,他们会被父亲的“正义”而变的混乱;如果卡尔-李没有杀死**犯,他的女儿终于解除了痛苦,没有人会知道她经历了可怕的事情,但现在她被暴露于整个国家,每个人都知道她是被**,这便是对她心灵的重大伤害。

我们都同情卡尔·李,我们可以通过判处他短期徒刑、五年而不是永久监禁或死刑来帮助他。最糟糕的事情就是把错误的东西和对的事情混在一起。卡尔·李的案件将在历史上,也可能在未来得到跟进,这远不如他所信仰的结果。

我个人希望卡尔·李的惩罚将适用于他造成的伤害(警察因为疯狂失去了一条腿,不能再当警察)。我不认为失去一条腿比不能有孩子好。我认为这本书对卡尔·李的女儿有很大的伤害,但对那些失去一条腿的人却没有。

就我个人而言,我没有问题。结果,卡尔李被无罪释放,他的孩子们可以再次拥抱他们的父亲。现在轮到卡尔-李来弥补家人们了,尤其是小唐亚。我认为能够原谅是人类最好的美德。

法律电影观后感(篇5)

金融1311313315宋新宇

《法官庭审行为规范、行政诉讼》观后感

这周思修课学习的是与法律有关的内容,在老师的安排下,我们观看庭审现场的视频,可以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去接触真正的司法实践。通过观看,我了解了一般的司法诉讼程序,也领略了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的风采,增长了许多法律知识。

第一个庭审案例讲述的是:两个从事文化管理相关工作的职员,甲方在相关文化部门工作,拥有一定职权。乙方在广告公司工作,熟悉营销制作。甲在工作单位有参与决策权,当他看到邀请相关企业参加学术交流性的会议可以收取许多费用时,就心生贪念,想通过自己的虚假策划来骗取钱财。于是,他就找到了有策划经验的乙方,二人假借国家某些协会的名义发布邀请函,伪造印章,诈骗钱财。

这个案例的两人犯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根本不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而非法制作出一种假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又包括在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的情况下而模仿其特征而复印、伪造另一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伪造或制作,又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而擅自制造。另外,模仿有权签发公文、证件的负责人的手迹签发公文、证件的,亦应以伪造论处。所谓变造,则是对真实的公文、证件或印章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进行加工、改制,以改变其真实内容。所谓买卖,即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印章实行有偿转让,包括购买和销售两种行为。至于买卖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伪造或者变造的。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个庭审案例:春节联欢晚会中剧本、音乐等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较多案例,如李丽霞诉李刚、陈红、蔡国庆侵犯邻接权、录音制作合同纠纷案,李丽霞认为她作为那一年春晚作品《常来常往》伴奏录音制品的共有人,对该伴奏录音制品的编曲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曲作者李刚未经同意,将该伴奏录音制品转让给他人使用并从中牟利,陈红、蔡国庆明知该歌曲伴奏录音制品存在权利瑕疵,但仍使用和播放,侵犯了她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法院最终认定李丽霞所主张的编曲权即是著作权法中的录音制作者权,虽然李丽霞确曾为伴奏带的制作投入资金,但该出资并不是获得制作者权利的对价,而是合作参选、分担投资的方式,法院最后判决李刚退还李丽霞制作费4千元,驳回了李丽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与著作权有关。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当然,通过观看我也了解庭审的程序:首先,审判长询问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其有申请回避权、辩护权、最后陈述权等权利和如实陈述事实,遵守法庭纪律等义务。其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公诉人、辩护人、法官依次向被告人发问,对起诉书的内容逐项核实。再次,由公诉人出示证据,包括公安机关的抓获经过,证人证言,由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被告人及律师出示证据,然后由公诉人确认证据。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最后,由被告人做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审判结果。

经过这次观看,我学到了不管是法官还是当事人应当注意的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十分重要,要有严谨的逻辑,抓住关键点。同时我增长了相关法律知识,清楚了庭审的基本过程。我想这对增强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大有益处的。

金融1311313312刘彤彤

《法官庭审行为规范、行政诉讼》观后感

今天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课基础课,老师带领我们观看了法官庭审过程的视频,这些视频给我印象很深刻,我第一次了解到法官是如何执法、评判的。

一打开视频呈现的场面就给人一种严肃而庄重的感觉。一上来是法官上场,然后就是法庭审判,首先法官让罪犯自我介绍,接着问了罪犯有关案件的具体过程,当罪犯回答问题模棱两可时法官会及时提醒,让他们说关键问题,当一切问题询问清楚,各项证据齐全,经过公诉人与法官的商讨,最后依据我国法律对罪犯进行定罪。这一切说起来轻巧,但实施起来却不容易。

法官的高效办案,科学合理进行询问,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职责,不无故拖延时间、浪费资源,这种办事认真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他们对工作一丝不苟,认认真真,清正廉洁,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没有利用法官职务和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他们一心为民,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了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坚持能动司法,树立服务意识,做好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便民服务,避免了“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他们严守纪律,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泄露个人隐私,他们敬业奉献,热爱人们司法事业,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无私奉献,他们遵守司法礼仪,执行着装规定,言语文明,举止得体等等,他们身上这些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们今后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像法官一样,对待自己份内的事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并且也要学会奉献,不要斤斤计较,并且也要有职业节操,不能利用自己的职位做一些损害集体利益的事,一定要严于律己,秉公办事。

在庭审过程中,罪犯主动交代了自己犯罪行为,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罪犯想要多赚一些钱使得自己的生活过的好一些,因此才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了一个同乡,说是有一个发财的好机会,那个人听了之后也心花怒放的,因此两个人决定获取不义之财。主犯利用自己的职位多次用低价采购商品,然后和同乡一起以高价卖出,以此来赚取差价来获得利润。两人一见钱来的如此容易,便一次又一次利用职位之便来获取更多钱财,不料,事情败漏了,两人相继被抓。

在法官审判过程中,两人如实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在最后的陈述中忏悔到:他们自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们会努力改正,希望法官给他们这个机会,争取给他们宽大处理。虽然罪犯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罪行是多么的大,但这也于事无补,他们将要接受的是法律的审判,他们要为自己的罪行负责。虽然法官很同情他们,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要你犯错,你就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应有的惩罚,因此,经过商议,法官按照国家宪法给他们定罪。

法官在审判过程里,一直严格遵守宪法纪律,将个人感情埋藏在心中,秉承着一颗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的心,对罪犯、对案件进行严格审理,不掺杂一点私人情感,最终做出了公正的审理,给罪犯,同时也是给受害人,更是给社会大众还原一个真实的真相,让大家了解事情的原委。

通过视频让我见识到法官的重要性。法官是评判一个片案件的关键人,如果法官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会给使得受害人得到不公平的待遇,因此,法官一定要秉公办事,收起自己的同情心,严格按照司法程序给大家一个交代。

法律是公正的,是严明的,同时也是不可侵犯的。我们的任何社会行为都受着法律的约束,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法律,那么这个世界是怎样的一锅粥?抢劫,杀人,绑架,防火……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

我们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讲道德,守法律的好公民,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帮助的人。

法律电影观后感(篇6)

艾琳在片子的序幕中是个大倒霉蛋。于是,艾琳开始了她的奋斗。她撞进了受理她官司的律师事务所赖住了经理艾德,一个不乏正义感但又一心想赚大钱的老律师,说“我聪明你为什么不给我工作,别逼我求你!”从而得到了一份档案员的工作。艾琳在一次为老板找资料的过程中,无意发现当地居民诉讼电力公司的房地产案件档案。其中的电力公司给居民开的医药费报销单引起了她的好奇。她开始调查,由此发现了电力企业为谋取巨额利润使用超标水防锈因而污染地下水源,使当地居民致病的机密。艾琳不顾老板反对,丢下三个孩子只身深入居民家中调查。调查过程中她发现了这些因地下水污染而受害的家庭为此而承受的肉体与精神上的苦难,并被深深打动。原本只想赚钱付帐单的她决定为正义而战。

她说服了老板艾德,联合小镇634位居民团体签名上诉,最终告倒了电力公司。辛克利地区居民为此获赔三亿三千万美元,为美国诉讼史上获赔金额最大的案例。而这巨大的胜利都源于艾琳这个没有上过法学院没有理解过高等教育动辄“我干你”的女人。

这个女人的风风火火与永不妥协让我着迷。我觉得这才是美国女人。当自认为受过法学高等教育的女律师为艾琳在5天之内收集起634名居民的签名而感到怀疑时,艾琳反讽到:“我没有上过法学院,我只能出卖我的肉体,5天之内我为634人吹大喇叭。”言语粗俗,但绝对是绝妙的回击。

其实这只是一部普通可是的美国故事片,虽然朱丽娅为此而一炮走红,但我仍然不认为片子的摄影与剪辑有什么出彩的地方。承袭好莱坞一贯的风格,流畅自然但缺乏新意。我喜欢的是艾琳这个人物以及他身上那种绝不妥协的精神。她从不形而上地思考什么,甚至“说话不经过大脑”,她只是挺着性感的双峰撇着两条长腿“做做做”,绝不妥协地做,对一切障碍她统统说“我干你”。我敬佩同时也畏惧这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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