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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安全帽,机操工必须穿紧身工作服。

三、操作前严禁喝酒。

四、现场内不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短裤。

五、高空作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六、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

七、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子设施及安全装置。

八、不准带小孩及其它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九、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

十、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凡违反上述纪律,按规定给予处罚。

十项安全措施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器设备,及安全“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措施要齐全有效。

三、

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自动保护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予制洞口、通风口、下水检查口等“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加以保护。

九、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等进入工地,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更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通道口、电表箱、预留洞口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工灯示警。

安全十大禁令

一、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面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挂接、拆除电线、电器。

四、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什物。

五、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六、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单面墙、出砖线上面行走。

七、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八、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作业。

九、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磨水石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十、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闲杂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不准穿硬底鞋进入施工现场。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作机械。

七、无防保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不准乱堆乱放,不标明品牌。

培训的职工,不准操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为了保证项目部各工种班组的工作紧密配合有序、有效步调一致的完成任务。特制定班前活动制度如下:

一、各工种班组上岗作业前,由各工种班组长按照项目部的总体工作安排,统一班组行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各工种在上岗前由班组长进行安排分配工作,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记录(班组活动登记)。

三、各班组长带头执行各工种技术规范,严格维护操作规程,按规定配带好安全保护用品。

四、掌握了解班组成员的技术,身体状况做到因人因技而用,做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

五、坚持对班组工作进行讲评制度,发动大家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严禁随心所欲。

六、对违章违纪要互相监督,有权拒绝,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的报告,并保持好现场。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厂部。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

1.目的

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所有员工和宿舍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执行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

二、住宿与退宿手续

1.住宿

1.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1.2员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写《入住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及行政部经理书面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安排房间,并发放相关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1.4住宿日期以实际搬入时间为准,不得晚于预计时间3日,超过3日的床位不再保留。

2.退宿:

员工退宿时,须在行政部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钥匙和住宿时所领取的物品。离职人员最晚需在离职当日办理退宿手续。

三、日常管理

1.为确保上班办公环境,工作日洗漱时间不得晚于早8:00.

2.宿舍房间内及公共区卫生的清扫卫生工作由住宿人员负责,实行轮值制度,以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时检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给予相应处罚。

3.公司(宿舍)大门晚上关闭时间为:周日~周四22:00,周五、周六22:30,住宿人员必须于大门关闭前返回宿舍。如在外留宿须电话告知门卫/宿舍管理员。

4.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部门经理申请并通知宿舍管理员,违反者罚款50元,重者按旷工处理。

5.午休时间非住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违者扣除当月住房和交通补助。

6.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音活动,22:30后不得用洗衣机洗衣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拆迁,搬动宿舍设施,损坏时要及时通知宿舍管理人员。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不准堆放杂物、养宠物。

8.宿舍内禁止自行安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禁止使用电水壶、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使用一次,处以50元罚款。

9.注意防火、防盗、出门关好门窗,最后一人离开宿舍需关灯关空调,发现一次不关者,处以50元罚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10.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吸烟、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违反者取消住宿资格。

四、费用

1.住宿费:享受住房补贴的住宿者,每月需缴纳100元住宿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水电费:每年6-9月份每个宿舍缴纳100元水电费用该宿舍人员平摊,其他月份为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员核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维修费:大家共用的电热水器、洗衣机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需住宿使用人员平均分担。

五、其他

1.如有直系亲属探访需留宿须向总经理申请并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外人入住,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员与另一位住宿人员共同抽查宿舍卫生,评分并排名,连续3个月最后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体人员住宿资格。

3.凡违反本规定者,将根据其性质、情节、态度、影响和后果的不同,给予批评,罚款;态度恶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资格。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2.本制度自xx年3月1日生效。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一、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要贯彻执行。

2.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型机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安全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安全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8.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9.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10.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季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1.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与职工个人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生产的安全,所有奖罚金归个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12.若发生重达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1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14.每周安全员要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指导,经常在广工人头脑里敲响警钟,促进安全意识的提高。

15.各班组要结合“安全生产班组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及时检查与总结本班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工程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映工程项目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适合于本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办法:

1、财务人员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财务账目应按每个单位工程项目设立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及固定财产登记簿。

3、财务账目要认真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向公司及项目部提交(月、季、年)财务报表。

4、各种款项的收支、出纳应依据会计凭证支付、会计应依据项目经理签批的(合法)原始凭证办理、记账。

5、原始税票、票据必须注写清: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货车号)、时间、对方联系电话;汽、规格尺寸、数量、单价、写金额、用途;项目经理、材料员、收料员(三人以上)签字为(合法)凭证。(用途及签名应写在发票背面且经办及签字人应填写签字时的时间)。

6、严禁任何人携带印件齐全的空白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特殊情况、若确需携带印件齐全的空白支票、支票应限额且不超过壹万元,并经公司经理同意、两人同往办理。

7、在银行帐户支取现金、须俩人同往、一人不得支取现金,否则所发生不良后果自负。传送现金在壹万元以上须俩人同往。

8、支付材料、人工款项,应针对合同签订人,他人不得代签代领,否则后果自负。

9、会计有权定期不定期的对出纳库存进行盘查,出纳有权对会计账目进行监督;会计出纳每月月底清库存、对账目,如有问题及时书面上报公司。

10、支付人工、材料款时对方应开发票,金额在300元以下可开收款收据、但需优惠、另文字说明,一切票据严禁白条。

11、会计应按照《材料分类表》及其公司《管理方案》中(工程项目部财务月报表)的格式、将每张票据当天及时按类别输入计算机、每月月底、月会前向公司及项目经理出据一份成本核算汇总表。单项工程完工后报汇总表。

12、财务每月月底收回所有人员流动资金后再重新办理借支手续,若当事人所短部分、以挪用公款加罚所短金额150%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备用金只对项目经理指定的材料员预借、并由项目经理签批后借支、每次借金额不超过5000元、笔笔清、不能累借,超5000元在10000以内须经公司经理签批。

13、每张票据、借据须经项目经理及其三人签字方为有效(合法)票据;所有票据、借据须经公司经理在一月期限内签批完。票据、借据等签字时间超过一月者、根据签字人签字时间、追究其压票人的责任。

14、每笔款项支付时、经办人应和原订合同内容对照,复核是否与合同内容一致,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审查复核其内容及数据复算。

15、人工费、材料款无结算审批挂账的、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不能给予借款。人工费及材料款应按月或分项及时结算挂账。

16、不同汽的材料应分类汇总、结算、装订。

17、公司印章应由项目经理或会计专人保存、不得乱借;须盖章时保管人亲自盖章。

18、银行支票管理(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电汇单、进帐单)每次购买回后、会计、出纳应按编号登记,在帐本及凭证上每次支付每笔时注写清所用支票号码;作废支票也应按号码登记。

19、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当月工资表、会计应在下月五号前根据项目经理所汇总(写总工日)的考勤表、编制签批完毕,每月12号按时发放上月工资。项目部除了给材料员、灶管员借备用金外、给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借款,特殊情况需要借款、须经公司经理签批。

20、项目部工地灶房、由项目部自行管理,单列账本、票据、工资,(相关票据须经本项目部三人审签)立核算;每月月底向公司汇报盈余情况,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

21、项目经理在月底月会前、安排专人结算当月:人工费、材料费、钢化租赁费、成本核算等,另安排专人审核、签字,签字人均应注写其签字时日期;且合同签订人签字认可后交财务汇总列表挂账。

22、财务每月月底、(按照公司所制定的统一格式)向公司及项目经理各交一份《人工费、材料费计划付款单》。单项工程完工后报汇总表。

23、各项目经理应针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记一本总账:(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合同主要条款、甲供材料量、建设单位拨款总额及笔数、人工费及材料费各施工组每次的结算金额、付款金额、欠款金额、保修金额、水电费等)。

24、相关人员应在审核、审检、审批时严格要求、认真把关,仔细一一复算、对比、对照、查寻、查、电话,认真负责、切实把关。

25、项目部购置的办公用品,先入库、后领取,财务报销办公用品票据时须先入库单后报销。

26、由×年×月×日起、所有材料发票、材料结算单、钢化租赁费、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票据均由材料科长全部复审签字;其它所有票据由公司经理复审签字,人工费结算单由预算员审定后公司经理复审签字。复审签字时限不得超过30天。

27、每一批计划付款票据签字时应与计划付款单一同送上,以便核查核对。计划付款票据应与计划付款单金额相同,付款不能随意更改变动。

2、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务必向公司带给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务必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工地宿舍规章制度百科。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务必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职责予以制止、举报、带给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礼貌、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职责。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礼貌施工。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和出纳的职责

1、会计的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按期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总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紧密联系工程计量部,准确核算联合施工单位应分摊的各项税费、应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系,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5)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经理部的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第三条、财务日常工作办法

1、公司财务部采取印鉴分管制度,出纳一枚,会计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时,交由总经理监管。

2、财务人员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总经理。

3、大额购买材料、办公用品等,须填写《申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4、报账发票需用发票粘贴薄,由财务会计审核后,总经理签字报销。

5、外出办事交通费,视具体情况由会计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6、费用报销的程序是:报销人收集原始单据→会计初步审核同意→总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制凭证→出纳付款或会计制凭证冲帐。

7、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程序的,一律不给予报销。

8、报销金额,不能有任何涂改,涂改后的报销凭证,不能报销。

第四条备用金及借款程序管理

1、采购人员、项目经理、对外联系业务人员等可借支备用金;每人借支累计总额具体规定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1万元,总工5000元,办公室主任1000元,部门负责人1000--3000元,其他人员视具体情况而定。

2、备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申请→会计审核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出凭证→出纳付款。

3、民工个人,不能直接向财务部借支,必须通过所属施工工区负责人向财务借支。

4、借款人必须在每年年底、或离职、工程竣工前报销冲帐,对借款人未及时偿还的借支,财务部门有权扣工资偿还。

5、超过借支总额累计金额的,不能再次借支。

6、备用金使用过程中,1000元以内的经济活动可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负责,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同意,否则不给予报帐。

上述相关规定,若遇到特殊情况,可视具体情况,总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灵活变通处理。

第五条支票领用管理

1、支票由出纳管理,出纳开具支票,应由会计审核。

2、项目负责人有需要领用支票需经总经理特批方可跟出纳领用。

3、支票领用人对所领用的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收款人名称等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差错负全责。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

1、业务招待费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个人。

2、因办理经理部相关业务事项,发生的误餐费,可以报销。

3、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注明时间、经办人及证明人。

4、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报销,但发生业务招待费前应告知总经理。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不得报销业务招待费,若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向总经理反映审批后方可发生,报销程序按财务日常工作办法执行。

5、业务招待过程中发生的无票支出,由总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办理。

6、项目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第七条差旅费的报销

1、因为需出公差,项目部主要人员和负责人,由总经理根据事由缓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飞机、火车或汽车,票务费用,按实报销;其余人员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紧急情况下,总经理特批者除外。

未经同意的飞机票,只能按照火车(硬卧)票报销,差价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2、住宿费标准,按总经理规定。

3、差旅费报销只能包括车船费和住宿费,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要单独报销。

4、所有出公差者,均需填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第八条、工程款项管理

1、公司工程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注明工程款项汇入公司的银行账户名称。

2、所有项目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公司直管项目根据工程情况按计划安排支付。各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材料发票,如果在公司划拨工程款时不能及时提供材料发票的,应由项目经理写借条,借条交给公司财务处,原件留委会计处,到时用材料发票兑换借条。如果到工程完工还有发票未提供的,公司按5%的比例收取税费。

3、项目从建设单位收取的所有款项(包括借款、甲方供料),一律作为工程款收入,

4、项目资金必须确保用于项目生产经营,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挂靠项目应及时交纳税金及公司管理费。

第九条计价单的开具

1、项目部发生的相关工程成本费用支出,收款单位(或个人)凭部门开具的《工程计价领款书》到财务部结帐。

2、《工程计价领款书》由计价者根据工程部门相关业务的原始单据,核实计算后开出。财务部审核只对金额正确与否负责,不对原始单据的正确性负责。

3、《工程计价领款书》由相关部门签字以明确责任后。交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作为记帐凭据。

4、《工程计价领款书》应每月开一次,手续完善后交财务列帐,做好每月成本核算工作。

5、《工程计价领款书》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

第十条工资核算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及提成或绩效工资,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5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主管、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

3)基本工资加提成制;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交通补贴等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5、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6、加班费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x300%)÷21.75天x加班天数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效益工资的评定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态度来评定,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评定。

8、各部门职工各种补贴遵照国家劳动法和总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材料款核算

1、钢材、水泥、砂石料、主要装修材料等建材,购进时,材料部应向财务部提供规定的《材料结算表》,并附过磅磅单,经材料部负责人签字,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其他零星材料的采购,由项目部与固定的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定点采购,分月结算。零星材料,必须附有详细清单和单价,由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

以上包括五金材料、电器材料、漆料、等。

3、每月25日为材料结帐日,同时材料部向财务部上报《材料使用汇总表》,并附材料领用的详细清单。上述单据,最后经材料部主管签字生效,财务部以此为依据,进行项目成本核算,结算各项工程的材料实际成本

4、每月材料部必需与财务部进行帐帐核对,做到帐帐相合,帐实相合。对于产生的差异,材料部填报《材料盘点表》,说明情况,并报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实施

1、本财务管理办法为试行办法,其未尽事项,由财务部制定相关条款的《实施细则》予以补充。

2、本财务管理办法上报公司总经办审核、备案。

3、本财务管理办法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生效,自年月日起实行。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一、三级安全教育

工程开工前,应由公司、项目部、班组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并履行签字手续。公司级教育由安全处负责,项目部教育由项目经理与安全员负责,班组教育由班组长与兼职安全员负责。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a、公司级: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当前安全生产情况,易发生事故案例及预防等。

b、项目部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安全技术交底,在建施工工程情况及必须遵守的事项:施工用化工产品用途及防火、放中毒(含煤气中毒)等知识

c、班组教育:本班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及必要的安全知识;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机具设备性能及安全防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对建筑施工的架子工、机械工、起重工、场内机动车司机、电工、电气焊工等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市劳动部门规定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经常性教育

(1)在施工全过程中应经常采取板报、标语、漫画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2)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如防触电及触电后急救,脚手架、吊篮使用,防尘、防毒、防电光伤眼知识,安全法制教育等等。

(3)组织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可利用班前班后进行教育。

(4)纠正违章教育,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纠正教育,并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

四、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安全教育,如冬雨季施工安全教育。

(2)节假日加班加点职工的安全教育。

(3)突击施工任务情况下的安全教育。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篇7

1、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安、工程和施工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施工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必须委托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

2)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内部会场、娱乐场所和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场所的内部装修必须履行防火审核报批手续。

3)报批的程序为:酒店先将填写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送审表,连同有关的图纸、资料送酒店保安部办公室,经酒店保安部经理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再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核,经核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部门核准。

4)工程竣工后,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和酒店保安部经理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队伍的管理

1)施工队伍进场之前,酒店工程部应会同保安部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内容的安全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按协议执行。

2)外省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人口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本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酒店工程和保安部对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要登记造册,对他们上述有效证件复印配备。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识和要求,并学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和了解紧急情况时正确处置,及时报告的程序,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电工、焊工及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酒店人力资源部应统一制作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如有两个以上项目的施工,对同时在酒店内施工的人员,可按胸卡颜色的不同加以区分,便于管理。

6)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无关的区域内乱窜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经酒店领导批准的以外,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7)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用电、火炉烧水、煮饭。

8)酒店应制订并颁布的施工防火、治安有关奖惩规定,对有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不服从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应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4、施工场地的管理

1)建立禁烟区域。施工现场有火灾危险的部位须有醒目的禁烟、火标志。在安全处设固定吸烟点并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确保烟头、烟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现场内严格限制危险品的存放量,以当天的使用量为限,用多少,领多少,用剩的须当天进库,严禁在作业现场过夜。油漆作业不得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

3)安全用电管理。对施工用电应经工程部门核准配给,防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需拉临时线,应事先申请批准,并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毕及时收掉。施工所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带"病"使用。

4)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因堆放各种建筑、装修材料而堵塞,影响安全。

5)每天施工结束后要清理场地,用剩的危险品、易燃品应进库存放,清除现场的可燃垃圾。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应远离火种,并及时清出,勿使堆放过多和时间过长。严禁用焚烧的方法处理垃圾。

6)施工所用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有严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价值较高的物品,需有专人管理,领用手续清楚。

7)施工队伍必须有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5、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a)酒店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工程,必须事先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b)保安部应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应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核准。如在原定的动火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时间继续动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6、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3)附近有难以移动的易燃品,且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5)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7、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

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2)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火。

3)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要及时补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即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

8、保安部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劳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日常考勤

(一)作息时间管理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安排人员值班,每天工作时间为7小时。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管理

1、总部和分子公司员工原则上均实行电子指纹考勤制度,应在上下班各打一次卡;

2、原则上允许员工每月忘打卡3次,当月超过3次将公布忘打卡名单和次数;

3、公司副总经理级(财务总监)及以上员工原则上每周六均需值班,若周六因私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不履行相关手续按缺勤旷工处理;

4、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必须在总台处填写《临时外出办事登记表》后方能外出办事,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记为旷工。

(三)出差和外勤管理

1、所有员工因公出差或外出不能及时打卡的,必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单》或填写《外勤未按时打卡情况说明》,遇事情紧急不能提前填写的,必须于外出工作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内填写;

2、《因公出差单》和《外勤未按时打卡情况说明》上要具体写明因公外出时间和详细事由(外出共同办事人员可写在一张单据上),由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外出开会、培训、活动等有会议通知的需附在考勤表单后。

(四)加班管理

1、加班是指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但确实因计划外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的,员工应予以积极配合;

2、驾驶员等岗位因工作性质原因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公司根据实际加班天数酌情给予加班补贴,补贴统一于年底发放,原则上不再另外给予调休;

3、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可申请加班,因个人原因或开展常规工作而产生的加班不能作为加班。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员工的加班进行严格管理;

4、各部门加班申请必须做到事前控制、事先申请、合理安排。申请加班人员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注明加班事由,交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并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方可安排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来不及填写,应于加班后次日补办相关手续。违反上述程序,不视为加班。各副总加班,由总经理签字确认。

5、加班时间计算: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满4小时可计加班0、5天;延长工作时间满8小时的计1天,一天内有效加班时间最多不超过8小时;

6、加班时数的确定以指纹考勤机打卡时间为依据,考勤机未有记录不计加班。个别员工晚上不加班但在办公室上网的,部门负责人应严加管理。屡教不改的,公司有权清退。

7、公司提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合理科学地安排加班,原则上规定员工月加班天数不能超过3天,超过3天安排调休。

(四)调休管理

1、根据具体加班情况,在不影响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员工可提出调休申请。1天加班冲抵1天调休;

2、申请调休需提前填写《加班调休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副总审批,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后方可调休;

3、如加班到午夜2点之后的,为避免疲劳而影响工作效率,可由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半天,并及时报公司人事部门补办调休审批手续;

4、员工加班的天数应在当季度内申请用完,跨季度加班数清零。

(五)请假管理

1、员工的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必须事先填写《因私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部方可开始休假;若遇紧急情况无法填写《因私请假单》的,可口头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于次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公司有权按旷工处理;

2、年假需在当年年底前全部用完,不可累积至下年度享受;

3、婚假请假时需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产假销假时需提供子女出生医生证明复印件;产假按80%工资发放,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停发工资,保留职务半年;超过保留期仍未上班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4、员工请病假超过1日者,需提供医院有关证明;

5、请假需延假的,必须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因私请假将被扣除当天薪金全额。

(六)迟到、早退与旷工管理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2、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给予口头警告,当月累计达到5次以上者作书面检查并公示,7次以上公司有权予以劝退。无正当理由,迟到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旷工按当天薪金全额2倍扣罚。年累计旷工达5天及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已满,未续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4)超过2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请假手续者。

5、员工迟到、早退和旷工情况按照情节程度,计入年终考核。

二、职责

1、人力资源部

(1)负责考勤的管理、统计、提报和公布。

(2)负责保管各种休假、请假、加班等考勤凭证。

(3)负责监督员工对于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及解释。

2、各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

(1)按权限规定审核和批准员工请假、加班、调休等申请。

(2)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勤确认。

(3)对员工加班申请、请假时间、用假事由、未打卡情况说明进行严格审核,把好考勤管理第一道关,并承担主要责任。

三、其他要求

1、员工须于次月2日前完成考勤单据填写并上报,人力资源部须于次月5日前(遇假期、特殊情况顺延)完成考勤统计并于一楼公示(遇节假日顺延)。如员工持有异议,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予以核实后更正。

2、员工各项考勤业务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以旷工处理。单据上报不及时或不如实填写者,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员工考勤情况计入员工年终考核。

四、本制度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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