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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集锦

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集锦

趣祝福祝福语大全编辑在翻阅中发现了一篇十分实用的“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作者写的作品在阅读时引发了我的共情。此时不妨记录下来你的读后感悟,与大家分享,你收集和整理了多少作品读后感呢?让我们一起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吧!

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篇1)

今天终于看完《理智与情感》了。怎么说呢,感觉空荡荡的。有点失落。就像一个人在追什么东西,突然那个东西又不见了一样,现在的我就是这种感觉。

再谈这部小说,它将爱情、亲情、友情和人心抛弃在那个社会的大背景下。虽然是喜剧的结局,但给人们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小说围绕埃莉诺和玛丽安两姐妹的“三角”爱情展开,埃莉诺爱慕爱德华,但受嫂子的打扰,认为他的弟弟会和有财产的贵族小姐结婚,听到爱德华和地位不亚于埃莉诺的露西订婚后,生气地倒下了。这就是那个社会,人的价值用钱来衡量,爱情什么都不是。约翰夫人,显然是理智和缺乏感情的典型代表。约翰老师更加深情,答应照顾寡妇和两个妹妹,但最终为了省钱把他们赶走了。一开口就是“钱”。爱德华和露西订婚了,但和埃莉诺有染,后来给埃莉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露西是另一个狡猾的女人。听到埃莉诺爱慕爱德华的消息时,故意和她亲近,假装对她的信任,告诉她和爱德华订婚的事实,这无疑是在埃莉诺的伤口上撒盐。露西以友谊的名义在埃莉诺面前极度骄傲。同时,她还毫无保留地暴露了自己的无知、势力和巧言令色。Eleanor是一个比感情更合理的人。她控制好自己的感情,不担心家人,但无疑很痛苦。所以太理性的女孩子很难让人爱上。因为她很伤心。

相反,妹妹玛丽安对爱情充满了浪漫的幻想。我认为如果人生没有浪漫的爱情,就不能满足。在与威洛比的爱情中,她把自己所有的感情都给了他,发现自己被抛弃了,她陷入了无法自拔的境地,整天躲避人群,躲在角落里。对浪漫的女人来说,现实无疑能使她迅速成长。只有经历痛苦,才能意识到这个世界不是她心中的象牙塔。威洛比一直游手好闲,挥霍无度,最终在破产的压力下与有财产的姑娘结婚。他也只是有美丽的外表,内心空虚。

故事中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自己选择的,但他们的价值观在这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逐渐形成。我们应该谴责他们的无情和虚伪,还是同情他们?理性和感情,到底该怎么选择呢?

英国学者沃尔保罗有句名言。“这个世界用理性理解是喜剧,用感情理解是悲剧。”就这部小说来说,它无疑与主题相符,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不能同意。如果生活只能依靠理智的约束,缺乏一时冲动的热情,人生就会失去很多乐趣。人的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是否活得痛快。三毛还说:“等我长大了,我想成为一个破烂的人.清洁工眼睛下面的垃圾场是世界上最迷人的花园。因为这样的工作不仅能呼吸新鲜空气,还能在街上闲逛、玩耍、边工作边玩耍,像天上的鸟一样自由快乐。更重要的是,人们不知不觉地把很多可以利用的好东西扔进垃圾里,捡破烂的人最开心的时刻是重新发掘这些尘封的好东西。这是。”这样洒脱的人生和心态是理性的人永远体会不到的。

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篇2)

今天,我读了《理智与感》这一本小说。《理智与感》主要写两位女主人公艾莉诺和玛丽安是一对姐妹。姐姐艾莉诺是一个非常有理性的年轻女子,但也不乏强烈深夺取的感;妹妹玛丽安在为人处事方面则十分绪化,有时不够冷静,因此妹妹免不了在感方面要吃一些亏,幸亏她在被花花公子威诺比骗了之后及时醒悟,蓦然发现其实真正爱她的人就是等候在旁的勃朗登上校,姐姐艾莉诺也以其顽强的性格、不卑不亢的态度最终赢得心上人爱德华。

读完整本小说,我特别敬佩艾莉诺那顽强的性格,冷静的表和不卑不亢的态度。人的性格在一生中起一个重要的位置。就拿我来说吧,因为我是独生子女,在家里被娇惯了,养成了一种绪波动很大、懒惰、发脾气、急燥的性格。连带我几年的奶奶,有时候讲我,我都把门一关,大发脾气,搞得一天家里都不安宁,因为奶奶是老八,她有时候批评我,我都跟她强嘴。

记得有一次,我因作业没做好而被奶奶批评了一下,心里极不舒服,马上就反驳,奶奶生气,打电话告诉了我妈妈,妈妈在电话里狠狠地把我批评了一顿,我强忍着听完后回到房间狠狠的一关门,还拿了张纸在上面写:“奶奶,我恨你。”等我自己发完了脾气,回头想想,奶奶不也是为了我好吗?我干嘛发那么大的火……

唉,可怜天下大人心。

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篇3)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着《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

看到秋天的落叶和萧瑟,玛丽安感到一种忧伤萦绕在心头,就像埋了花的黛玉。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感情的表达也很直截了当,以致于詹宁斯太太曾经多次取笑。

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可能是当时最受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在玛丽安的帮助下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足。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

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她总是对自私和狡猾的势力的攻击立即作出粗鲁的回应。

她喜欢读书,思想丰富,不同于普通人缺乏常识。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而且,在变得理性智后,尽量弥补过多的感性所造成的伤害。

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在完成了故事中的两个女主角之后,让我们来谈谈一个同样拥有漂亮脸蛋和理性头脑的女孩。她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次订婚。这位年轻的女士不同于玛丽安,她有着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她有一颗理性善良的心。

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

她没有多少财产。为了过上富裕的生活,她先和爱德华订了婚。当爱德华被剥夺继承权时,他放弃了继承权,嫁给了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

露西善于奉承别人,赢得了许多人的喜爱,被认为是她的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通过这三个人,我认为作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

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尊重金钱可以买到美好生活的观念,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性和情感展开的,实际上,它也是为绕着维护自我完整、满足社会需求的主题展开的。重点是要表明人是一个感性的个体,也需要融入社会。

作为一个具体的社会人,不仅要有自己独特的情感和人格,而且要有必要的理由加以制约,使之与社会和谐相处,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这是一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在理智战胜情感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篇4)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处女作。埃莉诺和玛丽安两姐妹生在一个体面的英国乡绅家庭,姐姐善于用理智来控制情感,妹妹却往往情感毫无节制,因此在恋爱中碰到挫折时,她们作出了不同的反映……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

从书中可看出,作者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己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她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

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

通过这对姐妹,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最后我只能说许多赏心悦目的情感的东西,在现实面前总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被严酷的现实击得粉碎,情感与理智这种差距有时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亲爱的朋友:梦在心中,路在脚下。希望你能早日从情感的困惑中解脱出来!

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篇5)

这本书是简·奥斯丁的。我非常喜欢她的另一本书。我觉得她的书的情节跌宕起伏,让我似乎读了一点就再也放不下了。所以,一看到她的这本就不得不放下了正在读的。还好。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本似乎带给我太多的意外了。我从没想过,小说的剧情还可以是这个样子的。当然,我更喜欢作者本人。知道吗?从这本书里我所感悟到,或是学到的格言就是: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

不是吗?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理智的姐姐和一个感性的妹妹。最终妹妹还是因为在爱情上受到了无限量打击,随后,终于明白了,理智是很重要的。最后,他们都找到了爱他们,也是他们所爱的人。过上了美满的生活。这个与许多当时英国的小说不同,他们都在用悲惨的结局去抨击当时社会的险恶的时候,简·奥斯丁去却塑造了这样一个圆满而让人向往的结局。当然,就因为这,在看完其他人的小说的时候,你会觉得,当时社会的肮脏与腐朽,甚至,你会怀疑,世界上是否真的有最圣洁无私的爱情的存在。可是,当你看完简·奥斯丁的作品之后,你的那种消极心态,就会被作者的魔法赶跑了。

我相信,作者同我们一样。不愿去承认,也不愿用黑色幽默去讽刺爱情。她试着用良知和美好的结局来唤醒人们的渴望,来教导我们,要善良。要相信,爱情真的存在。勇敢去追吧。

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篇6)

导语:《理智与情感》影片讲述一个英国庄园主去世后,由于遗产法规定家产只传男不传女,他的女儿们都面临着扫地出门的命运,嫁一个好丈夫便成了她们的燃眉之急。这里是余文美的优秀英语读后感,欢迎您阅读和学习,谢谢!

sense and sensibility the story on sense and sensibility happened in the late eighteenth century, telling us that two sisters of dashwood's pursued their love and marriage. the elder sister elinor is full of sense and could deal with everything with calm thinking. however, his younger sister marianne always attempt to understand the world with an excess of sensibility.

they had a little sister who was too young to ***pletely understand the passion and the pursuit of love of her two sisters. their mother mrs, dashwood regarded everything as sentimentality who is very much like her daughter marianne. mrs.

dash wood married mr, dashwood after his first wife passed away. his ex-wife left a son called john dashwood. after many years, mr.

dashwood died of the acute disease and he left his estates and most of the money to his son. mrs. dashwood and her daughters didn't inherit anything.

although his son promised to take good care of his step mother and younger sisters, he didn't keep his word because of the selfness of his wife.

sense and sensibility build a series of perse characters, however, for me, the most and powerful figure is elinor. elinor, the elder daughter of the dashwoods, was a rational and emotional girl.at the very start, elinor showed more sense and intelligence than her mother and younger sister.

she worked carefully and considerately. she was always polite and graceful no matter who she faced. moreover, she could permanently keep calm and sensible when she talked with others no matter the topic they talked about.

it seemed that she could do anything discreetly. in addition, elinor is also a beautiful kind girl who was clever at discovering merit of other people. for mrs.

jennings, elinor always mentioned her warmth, generosity and justice, although the behavior of mrs. jennings showed that she was a silly woman. in order that mrs.

jennings could enjoy herself at home in london but not receive the ridicule and indifference from marianne, and that marianne didn't hurt herself by overdoing anything, she accepted the invitation and headed for london with her younger sister. i think, all of these showed that she is a sane person but not showed that she lacked sensibility. by contrast, elinor was full of emotion like her younger sister, however, she was better at controlling this kind of emotion.

she lost her heart to edward and never changed her mind no matter what happened to him. she didn't abandon edward,regardless of the fact that he wasn't good at conversation and his behavior was prim. she loved himthanks to his integrity and tolerance.

her feeling of edward was faithful and changeless, which proved that elinor was rational as well as emotional. she owed a clear and lucid mind to control some unnecessary emotional impulse. sense and kindness are the proper charm of elinor.

after reading this novel, i think, we should have unhealthy emotion but that doesn't mean emotional reasoning.as a person, if we owed the proper emotion andpersonality, and at the same time we can control it with reason and sense, we could get the true happiness.

【参考译文】

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发生在18世纪末,告诉我们达什伍德的两姐妹追求爱情和婚姻。埃莉诺修女充满意义,用冷静的思维处理一切。然而,他的妹妹玛丽安总是试图用一种过于敏感的方式来理解这个世界。

他们有一个小妹妹,她太小了,不能完全理解两个妹妹的爱和追求。他们的母亲,达什伍德夫人,把所有多愁善感的人比作她的女儿玛丽安。达什伍德夫人去世后,伍德太太嫁给了他。

我前妻留下了一个叫约翰·达什伍德的儿子。许多年后,达什伍德先生因患急病去世,把遗产和大部分钱留给了儿子。达什伍德太太和她的女儿没有继承任何东西。

虽然他的儿子答应好好照顾他的母亲和妹妹,他没有把他的话因为他妻子的人。

理智和情感造就了一系列不同的性格,但对我来说,最强大的性格是埃莉诺。elinor,dashwoods的大女儿,是理性和感性的女孩,在一开始,elinor的表现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智能。她工作认真细心。

不管她面对谁,她总是彬彬有礼。此外,她可以永远保持冷静和理智,当她与别人交谈,无论他们谈论的话题。看来她可以谨慎行事。

此外,埃莉诺也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她很聪明,在别人身上也有优势。詹宁斯太太,埃莉诺总是提到她的热情、慷慨和公正,尽管詹宁斯太太的行为表明她是一个愚蠢的女人。为了使詹宁斯夫人可以享受自己在伦敦的家中,但不受到嘲笑和冷漠的玛丽安,和玛丽安没有使用任何东西伤害自己,她接受了邀请,前往伦敦与她的妹妹。

我认为这一切都表明她是一个理性的人,但并不表明她缺乏感性。相比之下,埃莉诺在感情上和她姐姐一样,但她能很好地控制感情。她对爱德华失去了信心,无论发生什么事她都没有改变主意。

她没有放弃爱德华。不管他不擅长说话,他的行为都很严肃。她爱himthanks他的诚信和宽容。她觉得爱德华很忠诚,这证明了埃莉诺的理性和情感。

她头脑清醒,控制一些不必要的情绪冲动。感和善良是埃莉诺适当的魅力。

看完这部电影,我认为我们应该有健康的情绪,但这并不意味着情绪推理。作为一个人,如果我们把正确的情感和个性,同时我们可以用理智和意识去控制它,我们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篇7)

《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一部作品,读后自觉其中充满了理智,情感和智慧,给人以头脑充实的感觉。和简.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或者更与她本人相似。《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通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己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己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著《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同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己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同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通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奥斯丁的代表作。

奥斯丁的小说是以喜剧见长,无论是《傲慢与偏见》,还是这部《理智与情感》,最终的结局都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的结局,自然让人读者感到轻松与愉悦。

奥斯丁的小说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整部小说都充满着“美”:美丽的故事情节、美丽的女主人公,乃至有着美丽的乡村风景。因此,读奥斯丁的小说无疑是一种美丽的享受。

在《理智与情感》中,作为主人公的埃莉诺和玛丽安是一对美丽迷人的姐妹,因此,当她们由于父亲去世,财产全部遗留给同父异母的哥哥,一家被迫离开诺兰庄园,而搬到了很远的德文郡的巴登别墅后,被热情的詹宁斯太太(詹宁斯太太是巴登别墅的产权人约翰爵士的岳母,而约翰爵士是埃莉诺母亲的远房表亲,诺兰庄园被哥哥继承后,她们就租赁了巴登别墅)要撮合姊妹俩的婚姻,因为詹宁斯太太“眼睛很尖,善于发现儿女私情”,而且,“她对每一位漂亮姑娘,又都是急着要替她找个好丈夫。”姊妹俩的漂亮也的确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

小说主要以布兰顿上校与威洛比同时对玛丽安的追求为情节徐徐展开。布兰顿上校由于感情受过挫折,所以对待爱情稳重持成,由于玛丽安的个性与他年轻时的恋人很相似,玛丽安的出现让他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当初那段已沉寂多年而又刻骨难忘的初恋情结。威洛比是这部小说中的一个反面人物,是一个游手好闲、精于玩弄女性的花花公子,他对玛丽安的追求完全是出于玛丽安的美貌。而性格直爽的玛丽安不屑与年纪稍大而又老成持重的布兰顿上校交往,而是钟情于年轻英俊、风流倜傥的威洛比。布兰顿被迫将威洛比抛弃他前女友的私生女儿(这孩子一直由布兰州顿上校抚养,视同己出)事情讲给埃莉诺,而威洛比又为了财产与玛丽安分手,另寻新欢。此时,玛丽安才幡然醒悟,体会布兰顿上校的爱似涓涓细流,细腻而又感人,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归属。

这期间,埃莉诺和妹妹玛丽安的一段对话,很让人深思,这段对话涉及对花花公子威洛比的评价。

埃莉诺:“他(指威洛比)全部行为自始至终都是出于自私。开头他玩弄你的爱情,那是自私……他个人的享乐,或者说他个人的安适,在每件事上都是他的行动准则。”

“的确是这样的。我的幸福他从来都没有放在心上。”

“现在,”埃莉诺接着说,“……他现在情况不困难了,他不受那种窘迫的苦了,他后悔的只是娶了那个女人,没有你那样性格可爱。但是难道就能说,娶了你他就会幸福吗?他的种种烦恼事将是另一种样子。那时他会闹穷叫苦,这一点现在他觉得不算回事,因为他不穷了。那时他虽有了一位无可抱怨的好脾气的妻子,但他总会手头拮据,总会穷困;而且很可能过不久就会觉得,对于家庭幸福来说,有了固定资产和高额收入所带来的数不清的生活舒服条件,甚至比只有一位贤德妻子还要远远重要得多了。”

姊妹俩对威洛比的分析是入木三分的,将这个贪婪的、自私的伪君子看得一清二楚。

小说对姊妹俩同父异母的哥哥和嫂嫂的性格刻画也是栩栩如生。这对吝啬的夫妻,置父亲的遗命于不顾,置继母、兄妹之感情于不惜,对处境困难、生活窘迫的亲人“一毛不拔”。作者还让夫妻让煞有介事地讨论如何落实父亲临终时要求他“照应好他的继母和妹妹们”的遗嘱,结果是从“给妹妹们每人一千镑(一共三妹妹)”,到后来变成了“每人五百镑”,再后来,干脆成了给继母“每年一百镑”。即使这样,嫂子还不答应,嫂子认为如果继母“再活上十五年,我们就上了大当了”。到最后,竟然以“她们过日子花不了多少钱!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家用支出”为由,进行了一番自我安慰,一文不给,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作者让这对夫妻小丑似的展现在读者面前,讽刺了那些有着巨大财产却又贪婪成性的富人们。有钱人充分运用自己手中的财产,以继承权为工具,以奴役、左右别人的命运为乐,这种现象在小说中比比皆是。威洛比、爱德华等等都是被左右的对象。威洛比最终成为财富的奴隶,爱德华舍弃财富却找到了真爱,最终与埃莉诺成婚,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离返校只有一个星期了,之前有安排,回家也适当地做了些打算,其中包括多读几本好书,回来后却一直没有行动。前几天我才发现那边《理智与情感》已经蒙上了薄薄的一层灰尘,只是里面完全是崭新的,淡淡的罪恶感油然而生,渴望之情也相伴而生,于是,花了三天时间,读完了这本名着,能吸引我坚持读完的书不多,名着就是名着,它的魅力就在于此。仔细读过之后,才体会到那句脍炙人口的话:一本好书,就等于一次生命之旅……《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己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着《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同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己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同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通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这是一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在理智战胜情感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篇8)

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一)

离返校只有一个星期了,之前有安排,回家也适当地做了些打算,其中包括多读几本好书,回来后却一直没有行动。前几天我才发现那边《理智与情感》已经蒙上了薄薄的一层灰尘,只是里面完全是崭新的,淡淡的罪恶感油然而生,渴望之情也相伴而生,于是,花了三天时间,读完了这本名着,能吸引我坚持读完的书不多,名着就是名着,它的魅力就在于此。仔细读过之后,才体会到那句脍炙人口的话:

一本好书,就等于一次生命之旅……《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是达什伍德一家的长女,是一个有着丰富感情和理智的女孩。从故事一开始,就说明她比母亲和姐姐更聪明、更理性。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

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一切,埃丽诺总是拿么有分寸,那么得体。

另外,埃丽诺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善于从别人身上寻找优势,善于为别人着想。对詹宁斯太太来说,尽管她的行为充分显示出她缺乏头脑,埃丽诺总是在朋友和姐妹面前谈论她的热情、慷慨和公正。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

以上这些都显示了埃丽诺的理性思维,但并不是说她缺乏感性。相反,埃丽诺和她姐姐一样,有一颗感情的心,但她更善于控制它。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

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

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由此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务实的、不可改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性,而且有一颗感性的心。

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着《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

看到秋天的落叶和萧瑟,玛丽安感到一种悲伤萦绕在她的心里,就像埋了花的黛玉。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感情的表达也很直截了当,以致于詹宁斯太太曾经多次取笑。

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可能是当时最受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在玛丽安的帮助下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足。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

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她总是对自私和狡猾的势力的攻击立即进行不礼貌的反击。

她喜欢读书,思想丰富,不同于普通人缺乏常识。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而且,在变得理性智后,尽量弥补过多的感性所造成的伤害。

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在完成了故事中的两个女主角之后,让我们来谈谈一个同样拥有漂亮脸蛋和理性头脑的女孩。她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次订婚。这位年轻的女士不同于玛丽安,她有着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她有一颗理性善良的心。

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

她没有多少财产。为了过上富裕的生活,她先和爱德华订了婚。当爱德华被剥夺继承权时,他放弃了继承权,嫁给了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

露西善于奉承别人,赢得了许多人的喜爱,被认为是她的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通过这三个人,我认为作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

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尊重金钱可以买到美好生活的观念,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性和情感展开的,实际上,它也是为绕着维护自我完整、满足社会需求的主题展开的。重点是要表明人是一个感性的个体,也需要融入社会。

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这是一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在理智战胜情感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二)

《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一部作品,读后自觉其中充满了理智,情感和智慧,给人以头脑充实的感觉。和简。

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或者更与她本人相似。《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

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

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通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己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是达什伍德一家的长女,是一个有着丰富感情和理智的女孩。从故事一开始,就说明她比母亲和姐姐更聪明、更理性。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

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一切,埃丽诺总是拿么有分寸,那么得体。

另外,埃丽诺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善于从别人身上寻找优势,善于为别人着想。对詹宁斯太太来说,尽管她的行为充分显示出她缺乏头脑,埃丽诺总是在朋友和姐妹面前谈论她的热情、慷慨和公正。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

以上这些都显示了埃丽诺的理性思维,但并不是说她缺乏感性。相反,埃丽诺和她姐姐一样,有一颗感情的心,但她更善于控制它。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

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

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由此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务实的、不可改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性,而且有一颗感性的心。

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著《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

看到秋天的落叶和萧瑟,玛丽安感到一种悲伤萦绕在她的心里,就像埋了花的黛玉。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感情的表达也很直截了当,以致于詹宁斯太太曾经多次取笑。

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可能是当时最受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在玛丽安的帮助下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足。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

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她总是对自私和狡猾的势力的攻击立即进行不礼貌的反击。

她喜欢读书,思想丰富,不同于普通人缺乏常识。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而且,在变得理性智后,尽量弥补过多的感性所造成的伤害。

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在完成了故事中的两个女主角之后,让我们来谈谈一个同样拥有漂亮脸蛋和理性头脑的女孩。她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次订婚。这位年轻的女士不同于玛丽安,她有着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她有一颗理性善良的心。

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

她没有多少财产。为了过上富裕的生活,她先和爱德华订了婚。当爱德华被剥夺继承权时,他放弃了继承权,嫁给了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

露西善于奉承别人,赢得了许多人的喜爱,被认为是她的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通过这三个人,我认为作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

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尊重金钱可以买到美好生活的观念,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性和情感展开的,实际上,它也是为绕着维护自我完整、满足社会需求的主题展开的。重点是要表明人是一个感性的个体,也需要融入社会。

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读书笔记(三)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奥斯丁的代表作。

奥斯丁的**是以喜剧见长,无论是《傲慢与偏见》,还是这部《理智与情感》,最终的结局都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的结局,自然让人读者感到轻松与愉悦。

奥斯丁的**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整部**都充满着”美”:美丽的故事情节、美丽的女主人公,乃至有着美丽的乡村风景。因此,读奥斯丁的**无疑是一种美丽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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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读书笔记(集锦15篇)


如何在短时间内撰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或许我们正在阅读一个出色的作品,对作者独特而华丽的文笔感到钦佩。读后感体现了对书中情感表达的深入阐述和评价,而我们的精选文章“我与地坛读书笔记”将为您展示更多相关知识和领悟。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1

《我与地坛》原文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中国作家鲁迅的一篇散文作品,通过作者亲身经历和真切感受,描述了他与地坛的群众运动以及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思考。读完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珍贵性、传承的重要性以及人民运动的力量有了更深的理解。

作者通过自己参与地坛的群众运动,深入了解了地坛对于中国人民来说的重要性。地坛作为一个神圣的地方,一直承载着中国人民对于土地神灵的信仰。从古代起,每年农历的初一,人们就会聚集在这里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而在作者所处的时代,地坛也成为了人民表达诉求和团结集会的场所。作者在文中深情地描绘了地坛的庄严氛围、人们的热情和振奋人心的场面,使人们更加理解并珍惜这片土地的意义。

同时,通过自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思考,作者向我们呈现了对于传统文化的矛盾心态。作者在文中指出,传统文化既有其独特的魅力和价值,又存在着不少陈旧和束缚。他认为,传统文化需要不断地进行创新和改革,以适应时代的需求和人民的精神追求。作者深入阐述了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困境和变革,也提出了对于传统文化的重新审视和思考,使我们对传统文化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对于人民运动的表达和讴歌。作者通过自己在地坛的参与,深刻感受到了人民运动的力量和意义。他认为,人民运动是一种被压抑的力量的释放,是人民对于社会问题的集体行动。在这个过程中,人民发现了自己的力量和能力,也让社会中的不公和不合理得到了改变。通过描写地坛的群众运动,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人民团结一心、积极行动的力量,使我们对于人民运动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思考。

通过阅读《我与地坛》,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和重要性,也对于人民运动的力量有了更深的认识。这篇文章使我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思考,也让我明白了人民运动的重要性和价值。同时,这篇文章也激发了我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和传承的兴趣,使我意识到传统文化的珍贵性,我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贡献。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2

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但我用它来寻找光明。

——顾城

萧瑟秋风起,吹进了那片荒芜的园中,遍地落叶随风而旋舞,天边的那抹彩霞孤独地飘着,看上去有些凄美。有一个人坐在轮椅之上,静静地欣赏,直到月光洒下,他才意识到:“

母亲永远不会来了!”

史铁生是一个有着悲惨命运的人,他在壮年时双腿残疾。上帝好像在开他的玩笑。他渐渐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憎恨自己和整个世界。他开始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发火,但是他的母亲却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她不管自己身上的病痛,却执意让儿子看

菊花。然而,上帝又捉弄人,无情地唤回了母亲,直到史铁生看到自己的头在萧瑟的秋风中站起来,为美而战

菊花,才意识到生命中需要坚强、乐观和生命的美好与珍贵

读罢《我与地毯》,作者由最初的对生命的厌恶到努力活下去,这巨大的生命信念的转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的,在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挫折和困难,但我们不能在困难面前轻易投降。其实每个人都是幸运的,因为至少上帝给了我们生命,让我们能够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生命还在,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活下去。

我们要努力追求自己理想,对命运说:“我一定要让自己活得更好!”史铁生不正是靠着这种坚定的意志,发掘出了自己写作的天赋,成为著名的作家的吗?

然而,虽然有些人在生活中拥有强壮的身体和年轻的活力,他们不知道如何珍惜自己的财产。或因一次

考试不及格,或者因为被批评过一次,甚至因为失恋,都很容易结束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谢。史铁生在文中说的那句话还记得吗?“死是一件无需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都不会错过的事”,所以我们何必着急去完成这件事呢?

有时候命运不可能公平,但我们可以像史铁生一样不屈于命运,乐观进取地面对现实生活,用菊花般的韧性!

不要放弃,微笑面对生活,你的生活将充满幸福的花朵!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3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且看见自己的身影。” ——题记 决定重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并且后来喜欢上它是在去年九月份,我写完我的散文《苦缘》之后,发现自己在《苦缘》中的叙述语调和史铁生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这后来,就时常会去翻读,在细细的体会与咀嚼间,恍然才明白过来:在生命面前,原来自己只不过是一粒尘埃罢了。

从不敢轻易地去掂量生命的斤两,而史铁生却以他端坐在轮椅上静默庄严的形象深刻地诠释了生命的全部意义和话题。我想,在那个历尽苍桑,等待了史铁生四百多年的古园子里,史铁生一定曾那样专注地凝视过自己被夕阳拉得斜长的影子,一个无言的转身,便看见了苍茫的落日,“寂静的 光辉平铺的那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而此刻,生命,就像是在风中纠缠的发丝,风越大,它便越发地坚韧起来。

死亡,并不遥远,它曾那样真切地掐过史铁生的喉咙!而他到底还是走过来了,尽管也曾彷徨和迷茫。“记不清都是在它的哪些角落里了,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生命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生命啊,原只是一个循环的悖论。“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证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细细地想来,生命原是这般地偶然,仿佛是花瓣上的一粒晨露,阳光强烈的时候,它必定要以蒸发的形式消失。

史铁生是一个智者,至少在这场生与死的辩论中,他赢了。当“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了万道金光”的'那一刻,我看见史铁生从那轮椅上稳稳地站了起来,而使他重新审视自己灵魂的人,就是他的母亲。

在母亲面前,他是一个倔强的孩子,只是在许多年以后,母亲不在了,他才一点一点地意识到了当年自己是多么的冷酷和无知。“他被命运击昏了头脑,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他于是又一整天一整天地去那园子里静坐。母亲走了,没有留下什么隽永的誓言,惟有关于生命和爱的思考。史铁生懂得这些的时候却失去了爱他并且理解他的母亲,他知道已经晚了,来不及了,他能做的,惟有紧紧地抓住生活丢给他的绳索,一步一步地攀上生命的顶峰!

是的,生命于他而言,并不简单。可是,他以他简朴而真诚的文字告诉我们所有的人:活着,好好活着!竭尽所有能迸发出你生命的光辉!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4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5

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题记

在高中高一课文中《我与地坛》是自读课文,老师只说要自己看几遍,而我也只是为了应付任务囤囵吞枣一目十行而过。看完后觉得没意思,题目与文章表达不一样,也找不出表达宗旨,索性放置一边不予理之,慢慢地也就淡忘了。后来,一直到了高三,最后一个学期,语文老师总强调素材作文高分源于课本特别是高中我们所学过的课文,例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背影》、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等等这些。老师的一席话使我恍惚,史铁生?我与地坛?熟悉陌生交织的作者和作品,带着还来得急的心情翻出高一课本,怀着好奇与忐忑认真再读。

不知是因为年龄的增长心智成熟还是为了作文高分,当我认真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复。该怎么说呢,在课文备注里写着史铁生21岁双腿瘫痪,精神接近崩溃,于是就和离家咫尺的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而地坛就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母亲,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一个残缺的人,最不能忍受的或许就是别人对他伤口撒盐。史铁生也一样,看到时间就像看到自己的背影,看到蚂蚁在爬感觉自己就像个废人连蚂蚁都不如。第一时间我与地坛我分不清是怎样,也不明白地坛和母亲有说没关系?后来渐渐的明白了,是什么让史铁生从悲观漠然的态度到赞叹生命呢?对,是地坛,是大地的母亲。对待生命生要好好着,死要安安静静的。史铁生给我们的是生命的洗礼,灵魂造就。

在史铁生认为,地坛虽荒芜却没有衰败,就像他自己一样。他母亲说,也好给他个僻静的地方自己舔舐伤口,思索自己的命运,思索人生的价值。或许是亲情又一次给了他对生命的感悟,是他母亲再一次给了他生要好好的勇气。

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每一个懂得欣赏的观众都巧妙地粉碎了一场阴谋。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了。说实在我看到这心在隐隐作痛,各种原因特殊环境让他把生命看透,而留给我们的更多是鼓舞心灵的良剂。生命是什么,为自己而活。在不经意间我看到一则新闻是说深圳中学一同学看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心灵受到震撼走出了车祸的阴影,是啊,我们该感谢更该铭记史铁生的精神和力量,不仅影响了整个文学作坛还填补了每一个创伤的心灵继而又充实了每个生命。

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看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在荒芜的地坛思索,并怀念着母亲的种种看到我独自一人的黯然伤神母亲悄悄落泪轻轻离开的背影。这就是我与地坛,血泪交织,感悟生命。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6

时间在旭日与暮光中流转。花园里的人在变,发生的事也在变。15年里,让一对中年夫妇成为一对老夫妻,让一对无辜的兄弟姐妹长大,**,这一切都让他明白无言是对的,有些事是世界上说不出来的。如果世上没有苦难,生活怎能多姿多彩。

人与人之间的差异造就了这个富裕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差异造就了人性的差异。然而,上帝是公平的,他会给每个人同样的痛苦和幸福,但不要扩大痛苦的体积,使幸福显得渺小。

苦难的来临没有什么道理可讲,可讲的只有自己的心态。

生活有些时候就要有试一试的心态,“是一时不会额外再有什么损失,说不定倒有额外的好处呢是不是?”有时候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迈出第一步,就会发现收获巨大。

“人为什么活着?因为人想活着,说到底是这么回事人真正的名字叫做‘欲望’”。人想活者,就是想得到什么,欲欲望是人的本性。

今天我们活着不是为了做事,而是为了活着。有了欲望,就会恐慌,害怕得不到,害怕失去。消除恐慌就是消除欲望,但消除欲望就是消除人性。

他想了想,终于明白欲望是一把双刃剑,对我们有好处,也会对我们造成伤害。

贯穿本文,史铁生向我们描述了近15年来的土坛,世界人物的变迁,15年的思考,以及生命价值的思考。他了解生与死,思考生的原因,思考死的问题。之后看透了生死,明白了人性。

“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这样超然的人生,不是谁都能拥有。

地坛还在那里,但它永远不会有同伴、老朋友或记忆。

他已长久的离开了地坛。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但他离开了对世界的思考、思考和理解,离开了对自己命运的思考。

史铁生,一个时代的英雄,留下了一个完整的人生,一个让人敬佩的完整的灵魂。

完整的人生,完整的史铁生。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7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8

在读《我与地坛》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看过很多本书,不过每读一本书的书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就像这本一样,给了我不一样的震撼。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对生活的渴望。书中还有中年夫妇,爱唱歌的年轻男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但智力迟钝的小女孩。

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

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

都是大家熟识的伟人。我们不能向他们那样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怕生病,所以我们不怕辛苦。我们没有他们的一识,但我们需要做一些我们可以懒得做的小事。

作者其中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母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爸爸妈妈虽然没有过其他父母舍身救儿女的经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爸爸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眼神中有一股柔情。

妈妈不是什么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一切,但她经常为我找些老师,辅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接受长时间的辐射都是为了我。

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这个小细节,正常人看不到,这种无声的伟大母爱,更感人。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们学会感恩、坚强和勇敢。也让我们对生命的灵魂进行一次追寻和追问,加深对生命意义的理解。

史铁生在他年轻时便遭遇了不幸,只得在轮椅上度过余生,地坛也是不幸的公园,荒芜得如一片野地,无人问津。

然而,史铁生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虽然他一直在思考死亡,但最后,地坛和母爱唤醒了他。在于死神一次又一次的内心斗争之后,他终于决定活下去。他在地坛里思考人生,思考着母爱。“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但人总归要活着,上帝给予我们生的机会,就必须活下去,无论命运如何,都要珍视这份生的机会,好好谱写人生。

面对生活的苦难,有人选择积极面对,也有人选择消极逃避。古希腊荷马虽双目失明,但仍吟出《伊利亚德》和《奥特赛》;贝多芬双耳失聪,但莱茵河畔仍飘响着《欢乐颂》荷兰画家梵高虽精神**度过了短暂的一生,但是他笔下《向日葵》仍唱响生命的赞歌。历经磨难虽是不幸,但是只要能度过这道坎,不幸也就成为了人生的垫脚石,伟人们成功就是他们能将这坎坷作为人生财富,而更多的人却倒在了困难面前。

每个孩子都有一个爱他的母亲,“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史铁生遭遇了不幸,但他的母亲是理解他,爱他的,自己心里承受着更重的痛苦,也为他的儿子着想,也要安慰她,时间晚了,他也会带着年迈的身体到地坛中来找我。

每个人的母亲都是如此,都对我们给予了无限的爱,但是我们从来都没有为他们着想,母亲叮嘱我们好好学***做耳旁风,告诫我们不做不该做的事却不在意,当他知道我们成绩退步,犯了错误后的自责却从未被我们发现。母亲总是为孩子着想,但没有孩子是为母亲着想。

母爱是平凡无私的。我们都快长大了**我们应该多想想我们的父母。

人生路漫漫,有艰辛有汗水也有关爱,我们要谱写自己的人生,体会这些关爱,积累磨练的财富,活出精彩。

这学期,我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后,我才了解了著名的残疾作家——史铁生,虽然他遭遇了巨大的挫折,但是他最终战胜自我,重拾生活的信心。他是那么坚强,在他的笔下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悲伤与忧愁。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的坚强**于何处,抑或是自己,可能是朋友,还可能是其他亲人。

读了这篇《我与地坛》的文章,我才有了答案。

21 岁那年,正值青春焕发,阳光四射的年龄,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让他不能站立,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跑跳,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行动自如,对于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这样的变化让他坐立不安,他常常想找到自己的死亡之路,整天徘徊在生死之间。是母亲在这片似乎贫瘠的荒凉的土地上播下了生命的种子,然后,是一对老人,一个唱歌的青年,一个弱智的妹妹和他的哥哥,一个饮者,一个长跑者。

是他们让这个这颗种子发芽长大,是写作让他的这片荒凉的土地变得百花盛开,百草丰茂,生机勃勃,又是他自己细心呵护这片花园,使自己重燃对生命的渴望。

人生难免有挫折,可能是自然灾害,也可能是人为灾害。生活中,遇到挫折和困难的人不计其数。因为意志薄弱,他们结束了宝贵的生命,给亲人留下了无数的痛苦。但我要说,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会盛开,太阳落下去了,明早还是光芒四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利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实现自己的理想,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去创造有意义的人生价值。

当我们站在理想的山上时,我们是多么的骄傲、自豪和快乐。

海伦. 凯勒虽然失明依然写出了世界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贝多芬虽然晚年失聪,可是依然谱出了最美妙的**,还有张海迪、霍金等等。他们虽然身患残疾,但仍然满怀对生活的向往,用坚强的意志战胜困难。

生命是宝贵的,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少挫折,我们都不能放弃生命的希望。

正如高尔基所说,世界上所有的荣耀和骄傲都来自母亲。作者对生活的信心也归功于他的母亲。

史铁生的母亲善良、坚强、伟大。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牺牲自己,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付出一切。

或许不仅是史铁生的母亲,天下所有的母亲也是这样,对自己的儿子充满了爱,这种爱无私伟大,这种爱柔情似水。生病时,守在你身旁,为你操劳,遇到挫折时,她给你安慰,犯了错误时,她严厉批评,乖巧听话时,她又给你温暖的微笑,在我们眼里她似乎是无所不能的,可却并不知道,为了我们她付出了多么大代价与痛苦。

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人关心我们:亲戚、老师、朋友和同学。 难道他们不是我们生活的力量吗?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受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坚强,让我懂得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知道了生命的宝贵。让我们珍惜时光,为了明天拼搏努力!

很难想像一位健康的人突然失去了他的双腿,他的内心会遭受怎样的打击煎熬?一蹶不振亦或是从此更坚强?健全的人任凭所有的想像,也依然无法描述那些突遭不幸人的痛楚,翻开《我与地坛》,让我们与作者一同来感受那段曲折的心理历程。

《我与地坛》 讲述了作者与地坛的关系和他与母亲的爱,让我们感受到智者精神的魅力,以及澄净的思维和深切的领悟带给我们的启迪和引导。“一个被命运打倒而最终又站起来的人与一座古园的故事,从颓废消极到平静感悟的转变”。作者史铁生在最狂妄的年龄岁失去了双腿,艰难挣扎于人世,他在地坛遇到的人和看到的事以及一系列的感悟,终于让他在绝境中找到了生存的理由和生命的可贵。

在作者眼里,地坛称得上“宿命”:它在那里历尽沧桑等待了四百多年,并且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它给予他冷静、思考、希望。作者在沉思中,放弃了对生与死的追究和执着,他决定“试一试”活下去,逐渐地把生活的重心放在了写作上——一个新的生命的旅程。

作者是幸运的,不仅因为冷静思考让他摆脱了心理的困扰,最大的原因是他有一位关爱理解他的母亲,这也是打动我的部分。第二段中,作者详细写了母亲因为自己的倔强遭受的苦难:每天把我送出小院、每天为待在园子里的儿子担心、偷偷来园里寻找儿子的身影······她是一位母亲,她慈爱、理解自己的孩子,她有一颗柔软脆弱的心。

但这一切,作者似乎在母亲的去世后才发现,留下的只有愧疚与悔恨。母亲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在儿子的记忆中越发深刻,苦难而伟大着。

作者在沉思中,给了生死一个简单的定义:生与死都是命中注定,都是事实。是的,这并非我们所要考虑,对它也不必有太多的追究。

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想想“怎样活下去”“怎么活得更好”。“好”没有明确的定义,而是人们的主观感受,现实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不全是痛苦;幸福与痛苦之间,也许就是看待事情角度的差异。作者在地坛公园看到:

小小的蜜蜂、微不足道的蚂蚁、不起眼的瓢虫、一丁点的蝉、小小的露水、令人不屑一顾的小草,它们都在追求生命的价值,实现自己的理想。

凡是自然界的东西,从不因为自己的渺小而销声匿迹,从不因为别人不重视而自我轻视,放弃生活的信念。而身为“人”的我们,又怎能因一个挫折就轻易地放弃生命?即使生命只是昙花一现,我们也要把美丽的瞬间留下。

让我们从此积极乐观生活,不因挫折而抱怨,感恩自己的父母,活出自己的精彩人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一篇散文,描写的是作者人生中最失意、最低落的阶段。读完这篇文章后,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伟大的母爱。

作者的母亲是平凡的,她像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疼爱自己的孩子,当作者发疯一样离开家时她内心十分担忧,当作者忽然截瘫时她情愿替儿子受苦。

但是,她又是不平凡的,当自己的儿子天天独自往地坛跑时,她没有上前拦住,也没有要求儿子和她一起去,而是由着他做任何决定。她不是不爱自己的儿子,而是以另一种最苦最难的方式爱着。当他为儿子准备的时候,她多想问问儿子去地坛做什么,让儿子也为她想一想。

但是她没有,她给了儿子最大的自由,让他去自由安排未来的日子,给他独处的时间,自己却在家中承担了太多太多的苦难。而做儿子的也真的没有为母亲想过仍旧每天去那个荒僻的院子,回来后不说一句话。

在担心时,她也会去地坛寻找儿子的身影。在院子中绕了一圈又一圈,步履蹒跚,而作者却在茂密的树丛中,决意不去喊她,只是暗暗地看着她茫然而又急迫的神情。不管他是出于长大了的倔强还是羞涩,留给作者的都只有痛悔。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9

这些故事看似无关紧要,却反映了作者对生活方方面面的思考,如默默的母爱、朴素的爱情、对挫折和不幸的乐观态度。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应该健康安全地生活,这就是笔者一直在寻找的问题的答案。人问什么要活着?

答案是,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的。人迟早会死,所以死也不急。所以要活着。

至于要怎么活,与其说作者自己战胜了病痛,倒不如说是从那些平凡的人身上作者明白了要好好地活着。

生活本来不是一件易事,会有各种烦恼,会遭遇各种不幸,但还是要活着,不是苟且地活着。但是如果你想到生活中那些美好的部分,比如每顿饭都吃,和家人朋友聊天,欣赏美丽的自然风光,生活充满希望,充满了折磨之后的礼物。没有苦就没有乐。

地坛是作者心灵的花园。作者从不忘记或走远。在他母亲去世后,在他的文章发表后,在他的名气增长后,他从未忘记像以前一样在花园里静静地思考。如今,很多人已经开着打着“成功”字样的大船远去,却忘记了回去的路,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出发。

也有人为了达到目的,打翻别人的船,让羡慕,嫉妒,仇恨在自己的心中蔓延,直到把自己吞噬。也许有一句话是对的:人们一辈子都在寻找回家的路!

童年的那些快乐时光永远找不到,但记忆中仍有它的影子。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这样一个心灵的院子,给自己一个自由思考的空间,思考我们为什么生活,思考我们周围的人,思考未来,思考梦想。它可以没有地坛那么悠久的历史以承载生命之重,可以没有高大苍翠的树木给人以莫名的敬畏。它只是一个安静的环境,一尘不染,抛弃了那些丑陋和不快乐,操场边,妈妈的手臂,凉爽的屋顶。

就像《中国合伙人》中的经典台词:生活有时候要按快进,有时候要按暂停。就让生命在此刻暂停。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10

我与地坛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打开《我与地坛》,在扉页之后的插页上印着一张淡绿色的照片。照片中的人是史铁生。他带着黑框眼镜,面朝镜头,相貌平淡无奇,大概三十岁左右。他穿着中山装,端坐在轮椅上,右手正握着手柄。转动这个手柄,轮椅就可以前进、后退、转圈,旋转一百八十度,三百六十度,七百二十度……背景就是那个古老园子的入口。在大门的一侧,挂着一个白色的木牌,隐约能看出上面刻着四个宋体字——地坛公园。这个有着四百多年历史的地坛,因为史铁生而进入到了很多中国人的心中,并跟随着他在这个园子里去思去想。地坛,俨然一座纪念碑,永远地矗立在了喜欢史铁生的读者的心中。地坛公园和史铁生发生联系,是因为他的残疾。用他的话说,也是一种缘分。园子一直在等待着,静静地等待着。应该会有什么事发生。这直到他摇着轮椅进入的那一刻,一切方才明晓。当然,这是站在今天的视点,在回头凝望,凝望那历史的一瞬。但在当时,史铁生未必会知道这由此而带来的机缘。他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园子为他提供了一个宁静的场所,使他可以静观默想。他看苍老的柏树,飞动的蜜蜂,摇头晃脑的蚂蚁;他听蟋蟀的鸣叫,听风声雨声,他感受着四季的变迁,也在思考着人生。残疾带来的痛苦在这里化入了沉思,沉思的结果化为了那些深刻而隽永的文字。他因残疾而痛苦,因痛苦而思考,因思考而写作。可以说,残疾是他的大不幸,但也是他的大幸运。正是这样,当代中国才会有史铁生的存在,而他的存在,也是当代中国的大幸运。在中国的历史上,向来不缺少具有独立精神的思考者。但到了当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物质生活的提高,人的内心却越来越荒芜了。这样的思考者,早已成了稀缺之物。而史铁生的出现,则让古老的中国在人文领域里还保有一丝颜面。他的思考是深刻的,他的写作是真诚的,我在他的散文集《我与地坛》中已深深地感受到了。他的思想让我倾心不已,于是又接着看了他的小说《务虚笔记》……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11

2016年6月30日,阴天。吃过午饭,虽然没什么可做的,可因为种种原因,心情糟糕。我随意点开读书网浏览,找找可以阅读的书。

选来选去,《我与地坛》这个似乎在哪儿见过的书名吸引了我。点击打开网页,阅读目录,字数不多,便开始阅读。

作者是一名双腿高位截瘫的男子。15年来,他每天都坐轮椅去祭坛。他每次去地坛,时间都不固定。呆到自己想回去了才回去。

作者去地坛的心情是极其复杂的。他年轻时失去了双腿。他抱怨命运不公。他厌倦了生活。他不知道将来还能做什么。他甚至想到了死亡。地坛公园离他家不远。他过去不屑去那里,但现在他以个人去了。

安静的地坛公园成了他出去玩的好地方。他由最初漫不经心看着公园里的一切,变为细细观察公园里的一草一木,一房一瓦,细细欣赏匆匆过往的行人,他终于给疲惫脆弱的心灵找到了一个归宿。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他渐渐地冷静了下来。

他不再抱怨生活的不公,不再抱怨无所作为。他大胆地打开了一个梦,记录下自己的所见所闻,记录下自己每天的所思所想。他想成为一名作家。习惯了生活中所有平凡的事情,他开始思考它背后的不平凡的事情,甚至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

母亲的突然去世,像一根枯燥的棍子,让他清醒过来,母亲对他的爱有多深。他在母亲去世之后,才开始回想那个从不打搅自己只是默默地关注自己的母亲。他后悔没有在母亲寻找他时叫一声母亲,他憎恨自己还假装没有看见母亲。

他经常躲在丛林里,让母亲一次又一次地寻找。每一寸土地,都有作者车轮的印迹,都有作者母亲深情的追寻。可一切都来不及了,无论作者有多懊恼,有多后悔,他再也没有机会纠正自己的不是了。

他给自己留下了永久的遗憾。

这是一篇长篇散文,既抒情有哲理,每一句话都是真实而有意义的。一开始阅读,便不愿放下。作者开朗纯净的心,让人仿佛呼吸到了新鲜空气,忘记了烦恼。

是啊,上帝肯定是公平的。作者认为,母亲因为在人世过得太苦,所以上帝早早地找了她去,免除她的苦痛。即使作者失去双腿,身患重病,他也觉得上帝是公平的,因为每天来到地坛公园坐在那里是他的幸福。

这要何等的胸怀,才有如此宽厚的认识啊。

作者还说,如果世界上没有苦难,世界还能存在吗?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

如果没有**和卑微,善良和高贵如何定义自己,如何成为美德?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作者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

如果所有的疾病都能消除,那么痛苦将由丑陋的人来承担。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所以作者认为,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最后,作者愿意接受自己的苦难生活,平静地谱写新的篇章。

掩卷沉思,我敬佩作者灵魂的强大。我感谢他在我今天心情极不好的日子,给了我启示。和作者一样,我愿意接受生命给予的一切。

快乐、辛劳和痛苦都是生活的一部分。只有当他们出现的时候,我们的生活才不会是一潭死水,会激起一股美丽的漩涡。

活着,好好地活着,无论现实的你是什么样的状况。

最后,我要充满感激地告诉你,《我与地坛》的作者,他叫——史铁生!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12

地坛在我

作者/杨雯婷

虽然这本书中的一些文章已经出现在初中的阅读实践中,但我在再次阅读后有了不同的体会。同时我自知仅凭自己现在的阅历不能完全体会到文章更深层的内涵,所以就在此把自己的一些小体悟记录下来。

关于生死

“生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本书就像大多文人骚客的作品一样几乎每篇文章都提到了这个话题。在《我与地坛》中作者写道:“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一个沉重的话题,却被作者以一种轻松的比喻那么淡然地看破一切地解释完毕,这其中的虚无感与那种处之淡然的感觉就这样渗透在作者的文字中,原来死亡不过如此啊,原来死亡是给度过一生的疲惫的我们用来休息的节日啊,这种轻松让人感到有些不寒而栗,但细想起来却觉得其实就是如此,尽管我们畏惧死亡(可能只有极少数不是),因为死亡代表着未知,黑暗,像一个无尽的深渊,但这是老天爷从我们出生起就给我们的一道难题,我们必须敢于直视它,勇敢面对它。正如老子的“无为”思想,当一个人可以不辨生死,无所谓死或生,那么他终将会走到天地中去,得到永生。

关于母爱

对于母亲的描写和对生死的讨论一样几乎在每篇文章中出现,这可能与作者的母亲在作者最困难的岁月里给予他最无私最坚强的支持,而后又在作者寻觅到自己生命道路之时离开人世有关。所以我想谈谈每一位普通母亲给孩子的温暖、深沉和伟大的爱。在《我与地坛》中,“我”的母亲每次都会目送我摇着轮椅走出家门去地坛,一回我走出去不久后又返回却发现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的那个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出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

”不知那时的她是不是在想自己能否代替自己的孩子受苦。可是作者却没有明白母亲的苦心,直到母亲去世,作者才渐渐明白原来“这园中不单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秋天的怀念》,《合欢树》中都描写了母亲感人的爱和作者对自己没能在母亲生前明白母亲的爱的忏悔。

不可能每个家庭都像作家史铁生的家庭。特殊的生活背景凸显了母爱的伟大,但不能说我们母爱不够伟大。小学时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对自己母亲爱我的方式有点腻烦,她常常对我说“你看妈妈多爱你。”之类的话,因为那时的我常常读到母亲不让孩子知道,只是背地里关照孩子的文章,我觉得母爱就应该是这样默默的,哪个妈妈一天到晚把“爱”挂在嘴边呀?

后来随着自己长大了,我发现妈妈是真的爱我,她每天都看着我出家门,然后每次都对已经在楼道里的我嘱咐“多喝水啊”,天冷时还常提醒我“课间操跑步时记着围围巾”等琐碎的小事,每每此时我都感到幸福不已。我慢慢明白了,每个母亲爱孩子的方式会有所不同,只不过我妈妈对我的爱表现得有些热烈。我认为所有的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但孩子们是否能体会和理解这种伟大的爱。

关于命运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有一大段关于命运的论述,“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有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

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和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就命运而言,修**道……”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后天无法改变的,但是有些东西是依靠后天积累和刻苦训练练就的,文中有些“宿命论”的味道,我认为我们要先接受命运的安排,然后调整自己才能够积累更多,训练更充分,改变命运中可变的部分,而非自暴自弃,荒废一生。

读完整本书,“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这句出自《想念地坛》的话久久萦绕在我心中。地坛是作者十几年前找到的心灵避难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

”地坛空旷寂静,因为有了众多生机勃勃的小生灵,园子虽然荒芜但并不衰败。花园里有参天的古树和破旧的墙。地坛放弃了往日的辉煌,回到了人生的起点,默默地坛索着生命的本质。虽然如今的地坛因游客渐多已少有最初的安静,但是每个人都可以在心中找到一个“地坛”,在那个寂静的地方回归生命的零度,思考生命的意义。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北师大二附中高二(9)班

如果我什么都没说,地坛,别以为我忘了。我没有忘记什么,但有些东西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成为语言,它们不能成为语言,一旦它们成为谣言,它们就不再是它们了。:

它们是一种朦胧的温暖和孤独,一种成熟的希望和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个:心和可可忽然。例如,有些邮票是用来邮寄信件的,有些只是用来收藏的。

如今我摇着车在这匾子里慢慢走,常常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一天,我整理了我的旧像册,这是我十多年前在这个圈子里拍的一张**。年轻人坐在轮椅上,轮椅后面是一棵古老的柏树,远处是古老的祭坛。我便到园子里去找那棵树。

我按着**上的背景找很快就找到了它,按着**上它枝干的形状找,肯定那就是它。但是它已经死了,而且在它身上缠绕着一条碗口粗的藤萝。有一天我在这园子碰见一个老太太,她说:

“哟,你还在这二哪?”她问我:“你母亲还好吗?

”“您是谁?”“你不记得我,我可记得你。有一次你妈妈来看你。她问我你是否看见一个坐轮椅的孩子?

……”我忽然觉得,我一个人跑到这世界上来真是玩得太久了。有一天夜晚,我独自坐在祭坛边的路灯下看书,忽然从那漆黑的祭坛里传出阵阵唢呐声;四周都是参天古树,方形祭坛占地几百平米空旷坦荡独对苍天,我看不见那个吹唢呐的人,唯唢呐声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欢快,时面缠绵时而苍凉,或许这几个词都不足以形容它,我清清醒醒地听出它响在过去,响在现在,响在未来,回旋飘转亘古不散。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

——史铁生《我与地坛》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13

[我与地坛读后感]《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题目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对于许多同龄人来说也亦是如此,因为这篇文章在小学初中课本里便有收录,但当我再重新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我与地坛读后感。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以前小的时候看这篇文章,压根就没有产生任何的感受。

围绕着土坛,作者以一种平和、平静的语调讲述着与土坛有关的人和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同时,对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夫妇,对于那个热爱歌唱的小伙,对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历史见证者。

很喜欢史铁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分的情感波动和浮夸,也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最终认清了,接受了,平静了,形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坦然和从容,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渗透在文笔中了。正因为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挚朴实的可爱。人生经历了那么一遭,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怒和狭隘的情感了,因而就能坦荡荡的,随性表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人。

对于史铁生而言,地坛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呢,在文章的开头似乎便有了答案“……我常觉得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在史铁生看来,他与地坛的相遇是一种命中注定的结果,于是这么多年来他便再没有长久的离开过地坛了。看完整篇文章,我觉得荒凉的花园是他灵魂的栖息地。在作者双腿残疾后的头几年,在他迷茫或沮丧的日子里,他会把轮椅摇到地坛上,在那里他坐了很长时间。

于是乎我开始羡慕史铁生能“拥有”一座地坛,大概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都渴望这样一个“地坛”,在那里,我们可以寄托一份喜悦,或者埋下过往的忧伤。史铁生与地坛的那份牵连,也许真的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是上天给他的一份补偿。

大概他也感受到了上天的那份恩赐吧,于是他才会在纸上写下这样的话,不知为何,每每诵读这段文字的时候,内心总会涌起莫名的酸楚:

“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14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十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在《我与地坛》一文中,除了我们在节选为课文的部分里所见到的内容外,作者还写了在古园中的见闻和所遇到的人与事,述说了自己的所思所想,而其中更多的还是抒发自己对于命运和生死问题的感悟。以下《我与地坛》读后感是由应届毕业生读后感**为大家整理提供。

篇一《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对生活的渴望。书中还有中年夫妇,爱唱歌的年轻男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但智力迟钝的小女孩,他们都无数次地感动了作者。

作者其中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母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爸爸妈妈虽然没有过其他父母舍身救儿女的经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爸爸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眼神中有一股柔情。妈妈不是什么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一切,但她经常为我找些老师,辅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接受长时间的辐射都是为了我。

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这个小细节,正常人都不注意,这种无声的伟大母爱。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们学会感恩、坚强和勇敢。也让我们对生命的灵魂进行一次追寻和追问,加深对生命意义的理解。

篇二《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灵魂和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他母亲的爱激发了他的意志。他坚定地把自己的心变成肥沃的土壤,母亲在上面撒下了第一粒种子。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简单的一句话应该成为一句名言:儿子的一切痛苦都应该与母亲加倍。我们的母亲生来就要承受我们的痛苦吗?

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步一步顽强艰难地来到这里。因此,文学界又出现了一位新人。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任何有意义的誓言,也没有坚守教诲,她只想让儿子过上简单快乐的生活,此时此刻,笔者也感受到了母亲的坚忍不拔和不懈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们学会感恩和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

高一读后感:读《我与地坛》有感

初中生读后感作文: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

读《我与地坛》赏析与感想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15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十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21岁时因腿部疾病在北京住院**。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他一生中最傲慢的年龄失去双腿。这场悲惨的灾难降临到他身上,像一个年轻人的生命中的雷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已经考虑死亡好几个小时了。在灵魂和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

是他母亲的爱激发了他的意志。他决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块肥沃的土地,他母亲在上面播下了第一粒种子。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弱智的女孩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无心地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作者在这里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过来。

然而,面对挫折和苦难,有些人却选择了亲手扼杀自己的生命: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西班牙作家马利亚诺?拉腊的住宅里响起了沉闷的枪声;德国剧作家克莱斯特和陪伴着他的妻子一起自杀;中国当代诗人海子在留下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卧轨自杀这些事实让人触目惊心,追其根源是对生命的不负责,对生命的不重视,其留给世人的只有感叹和惋惜。

对我们每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我认为我们应该好好利用它。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又有哪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呢?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何不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呢?

不经历风雨,怎能看到彩虹?正是有了这些经历,我们才能体会到生活的乐趣。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的磨练,体验友爱、负责、学会珍惜自己,省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古人尚知留须蓄发,谓之父母所赐,我们当代青年又岂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尊重生命是生命的最低责任;尊重生命是生命对母亲的尊重。

作者简单的一句话应该成为一句名言:儿子的一切痛苦都是母亲的加倍。这让人的脑海里立即涌现出朱自清散文里父亲去买橘子的背影,也让我想到母亲戴着花镜坐在灯下为我织毛衣,深夜里为我掖被子的情景,我们应该懂得亲情。

自己了却了生命,逃离了痛苦,却把痛苦转移到母亲身上。我们的母亲生来就要为我们承受痛苦吗?你真的有一颗心,你的母亲注定是世界上最痛苦的母亲吗?

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为了自己的孩子,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生,她为我们这些孩子做的太多了,而我们又能为母亲做些什么呢?即使我们不是为了自己活,也算是为了爱我们的母亲,报答我们的母亲而活下去,否则会把她的心伤透的。

父与子读书笔记


在一次特别盛大的宴会上,祝福语能够维系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祝福语会乘着风传播给每一个人,由衷地祝福所有美好的人们吧!唯美惊艳简短的祝福语有哪些?小编现在向你推荐父与子读书笔记,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1

父与子读书笔记250字(1)

父亲与儿子的快乐生活谁也不会忘记,让我们走进德国连环画作家卜劳恩的笔下,一起去看看吧!

我给大家讲一则《父与子》里的故事——《被盗的衣服与音乐的作用》。一天父亲要去游泳,衣服被一只调皮的猴子偷走了,但是父亲并没有生气,而是用音乐的力量迷住了猴子,让猴子不由自主地跑到钢琴边想看清楚里面究竟有什么神奇的东西。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被父亲与儿子推进了琴箱,开始了他们的“钢琴大演出”,把里面的猴子搞得七上八下,坐立不安,最后猴子无计可施,只好把衣服还给了父亲。

可爱的父亲,调皮的儿子和精美的图画形成了好看的《父与子》,我好喜欢!

父与子读书笔记250字(2)

从这篇文章,我还想到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爱。上星期,我生病了,不停地拉肚子。爸爸妈妈一晚上都没睡觉,一直守在我的身边。半夜时,每当我睁开眼睛,总看见他们在我身边,怕我脱水,我一醒就给我喂生理盐水。在他们的精心照顾下,我的病很快就好了。父亲母亲对我的爱虽然不惊天动地,但平平淡淡的爱更令人难忘。

爱,会使人坚定和勇敢;爱,会使人产生信赖和力量;爱,会创造奇迹!有爱的世界真好!我要像爸爸妈妈爱我一样的去爱他们,像老师爱我一样的去爱老师,像同学爱我一样的去爱同学!用爱去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把这种爱传递下去。我要实现我的诺言!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2

勤于学习才能乐于施教。每当我们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内心总是会忍不住记录内心的启发和感想,那些从著作中所冥思震撼人心的话语,那些从著作中所触摸感动灵魂的文字,我们都能通读后感传递出来。爱学习,爱分享,尽在。读后感栏目为精心为大家提供各类著作的优秀读后感,分享快乐!

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忘不了这父子俩典型形象:脑袋扁圆、总穿一件马甲的父亲,一头乱发、小不点儿的儿子。

《父与子》由他们平常开始,过着快乐的生活。车子坏了用脚蹬着走。父亲吸烟被儿子以为着火了,马上就取一桶水泼过去。儿子打翻了墨水瓶,父亲要打他,可他发现儿子裤子破了,就先帮他缝补裤子,儿子以为没事的时候,缝补完了还是照样打他。还有一个让家长签字的绝招,儿子问父亲:“你能蒙着眼睛写自己的名字吗?”结果父亲上当了,儿子把试卷给蒙着眼睛的父亲签字,签完了父亲还在为自己能蒙着眼睛签字而骄傲。每个家庭就得以父与子为榜样,过上和谐、快乐的生活。

《父与子》读书笔记五

我读了[德]埃·奥·卜劳恩亲手创作的《父与子》这本漫画,让我特别欣赏这位父亲的勇敢和信念。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时,早已被那充满想象力的封面给吸引住,父亲的烟斗冒着如同倒映在水中的月亮一样大的烟圈,儿子就在那烟圈中跳来跳去,而烟圈的烟却没有散开,你们说说看,这想象力多丰富呀!还不止这些,背面封面还有趣一些,一个很大很大的鸽子,把父与子俩个人给叼走了,就是这个时候才告别了朋友们,有人肯定会问为什么不反抗鸽子呢?因为父与子被好多人嘲笑和辱骂,所以才告别了大家。故事讲述的是父与子一生的事。

我特别喜欢这一本书,有时在梦里也能梦见父与子。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故事是:一天家里突然失火,儿子一人在家,父亲得知家中失火后,飞快回家,看火中的儿子,胆小的父亲勇敢地冲进火中救出儿子。我读玩了这个片段,非常敬佩这位父亲的勇敢、救儿子的信念,不抛弃爱子,愿付出。

有一次梦,我梦见了父与子,跟他们一起踢足球、做潜艇、海上玩,参观父与子博物馆和父与子花园……这个梦很短暂,一下子就过去了,我期望再在梦里和父与子见面。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怀念父爱》的文章,被这篇文章的内容深深打动了。

1989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不到4分钟,就有约30万人受伤。

有一个小男孩的父亲,安顿好受伤的妻子后,冲到他7岁孩子的学校,跑到学校,表明他看到的不再是一所充满孩子们的笑声,化作一片瓦砾,他忽然觉得眼前一片黑暗。他用尖锐的嘶嘶声呼唤孩子的名字,但没有人回答。就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经常对儿子说的话:“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一直陪着你。”这句话让他似乎看到了希望。

他冲到孩子教室的地方,用力的挖了起来。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儿子在等我”,而其他孩子的父母来到学校,看到眼前的废墟,都很难过。 ,哭着走了。他挖,挖,挖了8小时,16小时,24小时,36小时,满脸灰尘,眼睛布满血丝,全身破烂,全身血迹斑斑,不听别人劝说. ,他们认为他疯了。挖了38个小时,突然听到下面传来儿子的声音。他急忙向路人求助。路人帮他挖了一个小出口,救出了14名小学生。我很高兴看到我的孩子们,他们以后可以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看完这个故事,我很兴奋也很高兴这个故事有个圆满的结局。看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父爱在这个世界上是伟大的。父爱是无私的。再多的钱也买不来父爱。同时,也激励了我以后无论做什么都要坚持。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把事情做好,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4

假期在家我读了一本德国伟大的漫画大师矣.奥.卜劳恩创作的《父与子》,它是一本连环画,《父与子》的主要人物画的就是作者和他的儿子。

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光头像个大皮球,挺着大肚子慈祥又亲切;儿子长着刺猬头,调皮又可爱。

书中用一幅幅图画描绘出他们父子之间所发生的故事,一个个幽默的小故事,让我情不自禁地边看边笑,有趣极了。

有一篇是父亲哄儿子睡觉,父亲绞尽脑汁用了各种方法哄儿子睡觉,可儿子就是不睡,最后父亲累得自己倒在儿子身边睡着了,这时我想他的儿子也是玩累了,结果抱着父亲的脖子也睡了,又感人又好笑……

书中一个个小故事,里面却藏着深深地父与子的爱。因此我也想到了深爱我的爸爸,读了这本书让我理解了我的爸爸对我的爱,虽然有时他会打我、骂我。但我知道,在他心中我是她永远的宝贝,我爱我的爸爸。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5

《父与子》读书笔记

暑假,我看了《父与子》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常常会使人情不自禁地开怀大笑起来,这本书是德国著名的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写的,漫画中的父亲机智幽默,儿子淘气可爱,一幅幅漫画和故事让人看了忍不住大笑。漫画中的父亲很爱他的儿子,他陪儿子玩耍、下棋、做游戏等等,父子俩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它让我爱不释手极了,常常忘记了吃饭,常常忘记了睡觉。

我最喜欢的还是《救火》这幅漫画,它总是让我忍俊发笑:一天儿子放学回家,发现从家里冒出“滚滚浓烟”,儿子见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提来一桶水,往家里泼,不但把“浓烟”浇灭了,还把爸爸也弄得浑身是水,原来是爸爸在抽烟呢!《父与子》这些小故事,都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车子坏了便用脚蹬;蛋糕忘放葡萄干了,便用枪射过去;爸爸和儿子刚要睡觉,突然闯进来一个强盗,爸爸和强盗用枪对打,他们中间只隔了一座墙,机灵的儿子在地上扔了一个图钉,便都跑了,强盗见他们跑走了,赶紧追上去,结果踩到了钉子,趁他倒地时,爸爸用绳子绑住了他。

他们善良、淳朴、搞笑、真诚„„打动了数亿观众。《父与子》反映的是父子之间有趣的故事,那个秃头的大胡子爸爸,幽默、慈祥,那个留着刺猬头的淘气儿子,机灵、调皮。《父与子》的漫画中虽然没有文字,但是特别容易读懂,常常会使人发出会心的微笑。爸爸和儿子,他们俩啊,可真是一对世界著名的欢喜冤家呢!

父爱是伟大的,在这本漫画中我真切的感受到父亲对儿子的爱,这种爱是无私的,它不求任何回报。天下所有的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一样的。我们在享受这种爱的同时也应该回报父母的爱!

读书,要读能读懂,有意义的书。《父与子》这本书,让我的假期有了许多欢乐。

四(1)班

金天

神曲读书笔记集锦


一本富有益处,既有助于身体又有助于心灵的图书,是我们非常珍贵的精神财富。当我们完成阅读一部作品后,相信每个人都会积累属于自己独特的读书感悟。那么要如何撰写一份出色的读后感呢?或许,阅读“神曲读书笔记”能够启示我们一些前所未有的观点。

神曲读书笔记 篇1

但丁的《神曲》原名《喜剧》,分三部《地狱》、《炼狱》、《天堂》。《神曲》是一部达到很高的艺术境界的作品,但丁把这三部诗歌的内容描写的好似中国民间相传的十八层地狱一样。但丁将自己做为主人公,积聚幻想地编译了《神曲》的故事情节。

读过《神曲》之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悲哀,人类的悲哀、社会的悲哀、活着的悲哀。

但丁描写的地狱、炼狱和天堂,受到古典文学尤其是中世纪梦幻文学的启示和影响,如维尔斯在《埃涅阿斯记》中关于主人公由神巫引导游历阴间的描写,中世纪作家达·维隆纳的《耶路撒冷天国颂》、《巴比仑地狱诗》和德拉·利瓦的《三卷书》对罪孽的灵魂在地狱接受惩戒,天堂光明、幸福的叙述,都给但丁提供了借鉴。

但《神曲》不像中世纪文学作品那样粗糙庸俗、虚无缥缈,诗人以丰富的想象力、精深的神学、哲学修养和新颖的构思,为三个境界设计了严密的结构、清晰的层次。他把地狱、炼狱、天堂分为九层,蕴含着深刻的道德意蕴。在描绘不同境界时,他采用不同的色彩。

地狱是惩戒罪孽的境界,色调凄幽、阴森;炼狱是悔过和希望的境界,色彩转为恬淡、宁静;天堂是至善至美的境界,笼罩在一片灿烂、辉煌之中。多层次、多色调的形象描绘,表达了诗人精辟而又抽象的哲学、神学观点,又赋予这些境界以巨大的真实性,奇而不诡,精微致深,使人如身临其境。

《神曲》堪称一座多姿多彩、形象鲜活的人物画廊。作为这部史诗的主人公,但丁的性格和丰富复杂的精神世界被刻画得最为微妙和全面。维吉尔和比阿特丽丝这两位导游虽然象征性和道德性,但仍有着鲜明的个性。

维吉尔是导师,在对但丁的关怀和教诲中,显示出父亲般和蔼、慈祥的性格。比阿特丽丝是个情人。她在对诗人的帮助和鼓励中表现出母亲温柔而庄重的性格。

但丁擅于在戏剧场景和动作中,用极其准确、简洁的语言勾勒出人物的外貌和行格。在哀怨欲绝的悲剧性氛围中,诗人描写保罗与弗朗齐丝卡这对恋人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品格,在阴暗、愤懑的情境中,诗人勾画教皇朋尼法斯八世贪婪、欺诈的性格,无不入木三分。

神曲读书笔记 篇2

作为一部经典的文学力作,《神曲》这本叙事诗引领了人类文学的发展历程,给世界文化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它诠释了人类追求真理、善良和美好的不懈追求,唤起了人们对于人性、信仰、道德和永恒价值的思考。

在这部文学巨著中,主人公但丁在人世间与地狱、炼狱、天堂的三个世界中,经历了一次浩大的人生磨难,并通过对各种人物和景象的深入描绘,将他们的遭遇和思想传递给了读者。同时,这本叙事诗中的涉及科学、哲学、神学等广泛的学科,配合作者的诗歌天赋,将人们对于生命、创造、自由和奉献等深刻的哲学思考融入到浪漫情感之中,让读者在诗歌的世界里拥有无限的洞察力和想象力。

但丁以古希腊哲学家弗吉尼亚斯的命运悲剧为蓝本,将人类的罪恶和善良分别置于地狱和天堂的两端,并在炼狱中对人性进行了思考和探讨。这种宏伟的结构,体现了作者的智慧和文学才华。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向读者展示出了他对于宇宙万物的全局和沉重的对于人性内在神秘的思考,这种思考超越了时空的范围,让人们从一个更高的维度去深刻思考人类的本质。

在文学的角度上,《神曲》不仅融入了所有文学形式和流派的元素,而且引入了其他文化和思想体系的影响,比如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和中世纪哲学家爱因斯坦的思考。这也是作者成功得以把人类智慧的根源和其它传统思想联系在一起的原因。

说起《神曲》读后感,我觉得这部文学力作之所以经典,不单纯在于其宏大和博学,更在于对于人类内心深处的探索和呼唤。它让我们思考自我和他人、痛苦和幸福、天使和恶魔之间的曲折和等价。它完美地结合了罪恶和善良、体验和深度,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集结了人的历史、道德和信仰。在这本叙事诗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真正的聪明才智和创意能力。他将这些表达成一种人类因其本性所需要的思考和哲学体系。细品每一个描述,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思想深邃和文学态度的高度。

总之,《神曲》是一部值得反复阅读和思考的文化经典,它呈现出一个崭新的世界,展示出了古代和中世纪文化、哲学、宗教传统的丰富内涵。同时,也提供给了我们更多的思考空间和思维启迪。这样的一部巨著,承载了作者的灵魂和智慧,与世界的人类文明精神相互照应。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从中发掘出这些启示,让自己更深入的探索人性的本质。

神曲读书笔记 篇3

1985年,我去上饶出差,正赶上新华书店销售上海译文出版社发行但丁的《神曲》,我用去了一个月的奖金6元钱,买了三本一套的朱维基译本。回到招待所匆匆浏览了一遍,似懂非懂。以后一直就让它躺在我的书橱里,休息到现在。

前几日为找资料,这套《神曲》又映入眼帘,随手取出翻翻,优美的诗句再次吸引了我,决定从头至尾再看一遍。

《神曲》中描述中的美好的景象如同一个绚丽缤纷的梦,永远让人留恋,永远完美无缺。

神游天国的但丁,把令人无限向往的美妙所在,用凡人可以理解的诗句描绘下来,仿佛在人类平淡生活的上空升起一道美丽的彩虹,这奇迹在意想不到的时刻突然出现,而后又迅速消逝,让人徒增一丝怅惘,心中却涌起难言的喜悦和欢欣。

在这个星球上共存的几十亿人之间,形形色色的冲突和误解始终伴随着人类的繁衍和生息,无论是但丁生活的十三、十四世纪,还是其后数百年的今天。地狱、炼狱、天国之门依然大开,分别接纳着不同的灵魂。与其说灵魂的最终去处来自最后审判,不如说是人用自己在世的行为作出了决择——这就是《神曲》全篇所一以贯之的苦心孤诣。

所谓人的神性,就是人施与爱的能力,人向他者和这个世界施与的爱愈多,他的灵魂就愈高贵,一个洒向人间都是爱的人是有大智慧者,他们才洞悉了人自身存在的真正价值和目的,惟有像但丁这样宽厚、博大的心胸,才能理解从地狱、炼狱到天堂的旅程有着怎样一些事物,然而,谦逊的诗人仍然审视自己的灵魂,而且是那样严厉,那样不给自己留一点余地。纵然没有贝雅特丽齐的责问,但丁的忏悔也一直伴随着他绝无仅有的这次旅行。

天国是灵魂的家园,它或许是现实生活的镜像和参照,两者之间只是美好与丑陋、永恒与短暂,高贵与卑贱这样的区别。它也只为信仰者存在。对于没有宗教资源国家的人们而言,他们不相信地狱、炼狱和天国的存在,因而其灵魂的归宿由最高信仰下滑为中间信仰,甚至是基本信仰。儒家的全部学说,就是关于中间信仰的一个庞大系统,它以对俗世及其秩序与习俗适应的要求杜绝了所有形而上的意义,而另一方面,它却没有丝毫《神曲》所宣扬的人本主义色彩。

神曲读书笔记 篇4

大学生读后感 |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 好书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神曲》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更多大学生《神曲》读后感请关注读后感栏目。

《神曲》是西方中世纪文学的开山之作,因其年代久远而显得颇有生涩之感。但是专心读下去,依然能够清晰地感觉到《神曲》中交织的人神共鸣之曲。

下如此结论之前,我暗暗的把我刚释卷的《神曲》回想一遍,从《地狱》到《净界》再到《天堂》,默然发现者这种分法本身就隐含着一种神学的思想。我们知道,中世纪的欧洲的**教的天下,然而不仅是**教,就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大的长久的宗教,都总会影射着人的前世今生以及现实报应这种神学思想,这已几乎是全人类思想的共同点。但丁在《神曲》中,依据《圣经》和《福音书》以及自我的想象,把这种宗教思想细化成这三个部分,并且在每个部分都细心地安排了一些或是古代名人或是“当代”名人在里面,不无有为**教宣扬这种神学思想的目的。

再者,这种按现世作为分类,按人头分类的做法在中世纪宗教盛行的欧洲,其可信度可就大大增加。因此,无论是宗教教会还是中世纪的普通民众,都没有任何理由出版甚至批评这本书。

再者,作者的这种安排实则上隐含了一种“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意味。我们都知道,《地狱》是一个人过大于功的象征,而《净界》则是一个无功无过的象征,到了《天堂》,就是功大于过的意思了。作者本人从《地狱》升到《净界》再升到《天堂》,完成了一个从过到功,从罪到德的过程。

同样地,普通市民,甚至整个国家,如果他们能有一个顿悟,这一上升也在上帝的恩典之内。所以《神曲》看似批判佛罗伦萨,实则在内部也隐含了作者对佛罗伦萨的无限热忱和希望。

然则,《神曲》的创造并不仅仅是为了影射某些宗教人生的问题,它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为挽救沉沦中的佛罗伦萨。作者在书中的不同部分对此都有隐喻。比如在《地狱》这折里,作者精心挑选的灵魂代言人很大成分上都是佛罗伦萨,从教职人员到普通的骄、贪、色等人员都给予了不同的惩罚。

作者通过众多灵魂的嘴道出了当世的佛罗伦萨的黑暗,也通过地狱中的魔鬼给出了评判。而在《净界》和《天堂》里,作者则通过对佛罗伦萨的评判上升到一个整体的层面,通过神人之口委婉道出。这其中包括作者对自我成长和生命之地的深厚感情。

读之,大有“怒其不争”的意味。

神曲读书笔记 篇5

神曲读后感

神曲读后感(一)

《神曲》是西方中世纪文学的开山之作,因其年代久远而显得颇有生涩之感。但是专心读下去,依然能够清晰地感觉到《神曲》中交织的人神共鸣之曲。

下如此结论之前,我暗暗的把我刚释卷的《神曲》回想一遍,从《地狱》到《净界》再到《天堂》,默然发现者这种分法本身就隐含着一种神学的思想。我们知道,中世纪的欧洲的**教的天下,然而不仅是**教,就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大的长久的宗教,都总会影射着人的前世今生以及现实报应这种神学思想,这已几乎是全人类思想的共同点。但丁在《神曲》中,依据《圣经》和《福音书》以及自我的想象,把这种宗教思想细化成这三个部分,并且在每个部分都细心地安排了一些或是古代名人或是当代名人在里面,不无有为**教宣扬这种神学思想的目的。

再者,这种按现世作为分类,按人头分类的做法在中世纪宗教盛行的欧洲,其可信度可就大大增加。因此,无论是宗教教会还是中世纪的普通民众,都没有任何理由出版甚至批评这本书。

再者,作者的这种安排实则上隐含了一种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意味。我们都知道,《地狱》是一个人过大于功的象征,而《净界》则是一个无功无过的象征,到了《天堂》,就是功大于过的意思了。作者本人从《地狱》升到《净界》再升到《天堂》,完成了一个从过到功,从罪到德的过程。

同样地,普通市民,甚至整个国家,如果他们能有一个顿悟,这一上升也在上帝的恩典之内。所以《神曲》看似批判佛罗伦萨,实则在内部也隐含了作者对佛罗伦萨的无限热忱和希望。

然则,《神曲》的创造并不仅仅是为了影射某些宗教人生的问题,它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为挽救沉沦中的佛罗伦萨。作者在书中的不同部分对此都有隐喻。比如在《地狱》这折里,作者精心挑选的灵魂代言人很大成分上都是来自佛罗伦萨,从教职人员到普通的骄、贪、色等人员都给予了不同的惩罚。

作者通过众多灵魂的嘴道出了当世的佛罗伦萨的黑暗,也通过地狱中的魔鬼给出了评判。而在《净界》和《天堂》里,作者则通过对佛罗伦萨的评判上升到一个整体的层面,通过神人之口委婉道出。这其中包括作者对自我成长和生命之地的深厚感情。

读之,大有怒其不争的意味。

以上是从大的方面对《神曲》大意的一点自我见解。而从小的方面看,《神曲》诚然是一曲中世纪拙朴的史诗。在《神曲》里,随处可见古希腊神话和《荷马史诗》的影响。

英雄主义、正义,神学的光芒照耀着整部《神曲》,犹如但丁在天堂中看到的天使的光芒,《神曲》本身也散发着耀眼的金光。然而,《神曲》的金光却并不全为歌颂金光而写,而是为了歌颂世俗伟大的道德和信仰而作,这正是《神曲》对古希腊神话的借鉴和突破之处。

然而,由于《神曲》大量地运用古希腊神话的典故,因而初读给人一种晦涩难懂的感觉,对读者的西方文学功底有较大的要求。

语言是伟大诗歌的重要表现手段。《神曲》的语言一承西方文学的理性辩论的风格,而与我们熟悉的中国诗歌的语言截然不同。

在《神曲》中,最大的神人讨论莫过于对于信仰和德行的讨论,在这两个讨论中,作者用了较大的篇幅来表现这两个问题,而言语本身已经透露了西式语言本身的辩论意味。

信仰是所有事物之本质/也是未见的事物之证据

这种语言与以情感为中心的中国诗歌语言有很大的不同。也许这就是西方诗学与东方诗学的区别吧。

神曲读后感(二)

但丁的《神曲》原名《喜剧》,分三部《地狱》、《炼狱》、《天堂》。《神曲》是一部达到很高的艺术境界的作品,但丁把这三部诗歌的内容描写的好似中国民间相传的十八层地狱一样。但丁将自己做为主人公,积聚幻想地编译了《神曲》的故事情节。

读过《神曲》之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悲哀,人类的悲哀、社会的悲哀、活着的悲哀。

但丁描写的地狱、炼狱和天堂,受到古典文学尤其是中世纪梦幻文学的启示和影响,如维尔斯在《埃涅阿斯记》中关于主人公由神巫引导游历阴间的描写,中世纪作家达维隆纳的《耶路撒冷天国颂》、《巴比仑地狱诗》和德拉利瓦的《三卷书》对罪孽的灵魂在地狱接受惩戒,天堂光明、幸福的叙述,都给但丁提供了借鉴。但《神曲》不像中世纪文学作品那样粗糙庸俗、虚无缥缈,诗人以丰富的想象力、精深的神学、哲学修养和新颖的构思,为三个境界设计了严密的结构、清晰的层次。他把地狱、炼狱、天堂分为九层,蕴含着深刻的道德意蕴。

在描绘不同境界时,他采用不同的色彩。地狱是惩戒罪孽的境界,色调凄幽、阴森;炼狱是悔过和希望的境界,色彩转为恬淡、宁静;天堂是至善至美的境界,笼罩在一片灿烂、辉煌之中。多层次、多色调的形象描绘,表达了诗人精辟而又抽象的哲学、神学观点,又赋予这些境界以巨大的真实性,奇而不诡,精微致深,使人如身临其境。

《神曲》堪称一座多姿多彩、形象鲜活的人物画廊。作为这部史诗的主人公,但丁的性格和丰富复杂的精神世界被刻画得最为微妙和全面。维吉尔和比阿特丽丝这两位导游虽然象征性和道德性,但仍有着鲜明的个性。

维吉尔是导师,在对但丁的关怀和教诲中,显示出父亲般和蔼、慈祥的性格。比阿特丽丝是个情人。她在对诗人的帮助和鼓励中表现出母亲温柔而庄重的性格。但丁擅于在戏剧场景和动作中,用极其准确、简洁的语言勾勒出人物的外貌和行格。

在哀怨欲绝的悲剧性氛围中,诗人描写保罗与弗朗齐丝卡这对恋人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品格,在阴暗、愤懑的情境中,诗人勾画教皇朋尼法斯八世贪婪、欺诈的性格,无不入木三分。《神曲》中种种惊心动魄和神奇的景象,地狱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如吞噬幽灵的三个头的恶犬猞拜罗,飞翔于自杀者树林之上的人面妖鸟,长着三副不同颜色的面孔、三对庞大无比的翅膀的地狱王,满身污血、头上盘着青蛇的复仇女神,在但丁的笔下,寥寥几笑,便形象逼真、栩栩如生地勾画了出来。他们不仅是高度写实的艺术形象,而且突出了地狱的特定环境。

羊的门读书笔记集锦


今天的主题是“羊的门读书笔记”请看我写的这篇文章。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同一个人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中不同情节都会有不同看法。此时我们可以抽出一些空余时间将读后感记录下来。分享给你的朋友会让他们感到很开心的!

羊的门读书笔记 篇1

石黑一雄:长日留痕【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简介】

《长日留痕》是英籍日裔小说家石黑一雄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围绕英国典型传统男管家史蒂文斯的六天驾车旅行展开,以传统的英式贵族府邸达林顿府为空间背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英国为现实背景,以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英国为叙事背景,展现了主人公对职业历程的回顾和人生价值的思考。小说通过史蒂文斯的叙事,表现出史蒂文斯在贵族绅士传统文化和大英帝国没落时期对往昔辉煌的怀旧与思考,更是揭示了二战后英国社会普遍存在的对贵族传统、绅士文化传统、贵族政治传统以及举世瞩目的大英帝国殖民霸主地位的怀旧情结。《长日留痕》延续了石黑一雄前两部小说反思战争的主题,通过一个英国管家的视角来展现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中上层社会的生活。在作品中,石黑一雄以他一贯娴熟的零散回忆的手法展开故事。回忆是理解石黑一雄作品的最重要的关键词。《长日留痕》中,管家史蒂文斯的回忆超越了个人的回忆层面,延伸至更深刻的集体记忆层面、民族记忆层面。主人公不仅是在回忆中追述自己的一生,也在回忆中追寻自己的存在的文化记忆、身份记忆、甚至是隐藏在背后的历史记忆。

羊的门读书笔记 篇2

什么样的人有资格谈人生?

老人,且待那一天——《相约星期二》读后感。参透了生死的老人。

近日看了一本《相约星期二》(米奇·阿尔博姆著)。这本书有余秋雨作序并推荐。尽管对余某人及其文字颇有些感冒,但还是忍不住想印证一下,到底他推荐的书是否跟他本人一样酸不拉几,一样做作扭捏。

那是个其貌不扬的社会学教授,莫里·施瓦茨,个子矮小,大耳朵,鹰勾鼻,牙齿参差不齐,但笑的时候依然毫无遮拦。待人热情真诚。跟你谈话,他的世界里只有你,绝对不会心有旁骛。

他天真活泼,喜欢唱歌跳舞。如果不是得了ALS(肌萎缩性侧索硬化),他愿意每天过着这样天真活泼的日子,晨练,散步,与朋友谈心,欣赏大自然的色彩,享受美食。得这个病时他七十多岁。

从医生处得知病情后,他开始思索怎样渡过剩下的日子,两年,几个月,也许会更短。他继续给学生上课。他决定让死亡成为一门课程。

活着办个追悼会。让家人和好友来致悼词。他们把想对他说的话都说了,他也听到了。这主意显然不错。有许多葬礼都是悼词很感人,只可惜那个躺着的人已经听不到了。

当他慢慢地失去自理能力,他说他会尽力去享受这个过程,重新当一回婴儿,读后感《且待那一天——《相约星期二》读后感》。

他是如此豁达睿智,并乐于向朋友畅开胸怀。听着美妙的歌声,他会情不自禁泪流满面。

如果有那么一本书,让你看了后心有所动,心有所思,它就发挥了它的价值。这与莫里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所追求的完全一致。因此,莫里活着没有遗憾,死了也没有遗憾。

人生最重要的是学会如何施爱于人,并去接受爱。爱是唯一的理性行为。

可以自怜自爱,但不要停留太久。生命中还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可以享受。

来得及向人世告别也是一种幸运。

每天,放一只小鸟在肩膀,问“是今天吗,我准备好了吗”。一旦你学会了怎样去死,你也就学会了怎样去活。

相爱,或者死亡。没有了爱,我们便成了折断翅膀的小鸟。

爱情和婚姻有章可循。如果你不尊重对方,你们的关系就会有麻烦;如果你不懂得怎样妥协,你们的关系就会有麻烦;如果你们彼此不能开诚布公地交流,你们的关系就会有麻烦;如果你们没有共同的价值观,你们同样会有麻烦。

原谅自己,原谅别人。

看到最后,恍然发现,这也就是印象中的余大师的品味。

羊的门读书笔记 篇3

读苍天厚土后有感

内容摘要:这也是《苍天厚土》一书最重要的特色:它在精神上是有根的。

这个根,让我们清楚地看到这个角色是从**来的,他会去**。这根是大地,也是文化——这些,共同构成了性格灵魂漂泊和挣扎的基本场域。当越来越多的作家只热衷于书写欲望的喧嚣,《苍天厚土》却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宽广和丰富;尤其是它的仁慈与丰厚,大大扩展了我们对xx文学的想象。

当代文学正在成为经验的王国。尤其是**,更是成了经验的狂欢。然而,好的**不仅仅是一些故事和经历,也不仅仅是生活经验的表面滑翔。它应该深入到人的本性和世界的隐秘地带,在精神和存在面前显示出一种力量。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很看重廖红球在《苍天厚土》(中国青年出版社20*年8月版)中的写作努力。这部长篇**写得沉着、冷静,25万字的篇幅读下来,你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当代文坛的喧嚣和嘈杂。这些年,外面虽然风云变幻,但廖红球的写作一直是独立的,诚实的;他不仅面对自己的故土、记忆和经验,更重要的是,在他所呈现的经验下面,还潜藏着一道精神的暗流——这道暗流,就是作家对苍天和大地的敬畏,对人性、人情的温暖呵护,对故乡和亲人的赤子之心。

有了这种心灵维度,《苍天厚土》才显得厚重:它的精神方向不是前进,而是后退的——退回到大地、文化的腹地,以期重新理解人性与伦理在当代所面临的复杂境遇。

这也是《苍天厚土》一书最重要的特色:它在精神上是有根的。这个根,让我们清楚地看到这个角色是从**来的,他会去**。

这根是大地,也是文化——这些,共同构成了性格灵魂漂泊和挣扎的基本场域。这种写作上的扎根,在我看来,也是一种精神意义上的回家——回到内心的故乡,从而为一种人性曾经的沧桑作证。

正因为存着这样一颗温润的赤子之心,廖红球的写作,在《苍天厚土》里才透着一股劲,一股追索人性冲突、**文化命运的劲,这是一般作家所没有的。这是一部沉入大地、接近心灵的好**。它讲的是客家山区的故事,讲的是客家人的精神,在此之前,我很少看到任何一个**能传达这么长时间客家文学的魅力。

客家人是迁徙部落,有着中原文化的记忆,也在长途跋涉中更加勤奋、进取、坚忍不拔。他们生活在山上,与大地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但他们的心总是在寻找自己的距离。因此,他们不仅是最遥远的民族之一,也是其他地方最根深蒂固的民族之一。

在他们的精神世系中,他们不能忘记自己是怎么来的,这样他们就不能在走向未来的路上留下那些沉重的文化记忆和历史传统。

因此,客家人往往是最矛盾、最复杂的群体。《苍天厚土》充分书写了这种矛盾和复杂。**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李大牯、月秀、李高堂、李二牯、三叔公等),既有客家人那种责任感和道德情怀,又很难突破历史和现实的束缚,走向内心的自由——他们因此而陷入重重的伦理漩涡,在情和理、爱与恨、族规和法律之间,他们矛盾、痛苦、彷徨,他们有冲动,也有愚昧,但更多的时候,他们是希望和社会、和大地、和优美的人情和解。

他们的坚韧使他们能承受一切苦难和不公;他们的进取,又一次次地激发他们与命运抗争、与时代同行——他们的爱恨悲欢,生动地体现出了客家文化和客家精神在时代大潮中所受到的深刻考验。

这一点,可在《苍天厚土》中的两场重头戏里得到印证:一是女主人公月秀出走八年之后重回月影湾村时,亲人、族人的不同反应;一是族人误解月秀,欲将她以“七出”罪名装猪笼沉潭处死(这是一种古老而残酷的宗族刑法)时。这两件事的主角月秀,是一个典型的客家妇女,勤劳、勇敢,能够承受一切错误的人生待遇。

她爱着自己的丈夫李大牯,但在那个到处饿死人的年代,她不得不带着儿子自卖自身,换得三百元救命钱,试图以自我糟践的方式来让自己的丈夫——李大牯父子三人活命。没想到,这三百元钱却被月秀的姐姐暗中独吞,月秀的屈辱和苦心化成泡影。而整部**最令人震撼的是,月秀始终没有为自己曾经遭受的屈辱、苦难辩解,也没有说出自卖自身的事实真相,她默默承受一切加在她身上的不公的罪名,甚至到了要把她装猪笼沉潭的前夕,三叔公喝令她向列祖列宗磕头认罪时,她还使劲扬着头喊:

“你们打死我吧,我就是死也不磕头!”

就在这时候,月秀的姐姐出现在月影湾,她出于天良发现,说出了当年月秀卖身救家的实情。真相大白,但月秀已经远行,李大牯向连绵的山野发出了悲愤而痛苦的吼声:“一个弱女子,为了我们李家几个男子汉不至于饿死,自我卖身,自我卖身……”原本因月秀的回来而引起的那些家族冲突、伦理裂变,还有那些愚昧、落后的观念,都被月秀的受难精神所彻底溶解。

“苍天”“厚土”最终为月秀作了有力的辩护,天道人心再次朗现于世间,这既是人与人、人与历史、人与大地的和解,也是一种新的叙事伦理——诚如哲学家牟宗三先生在论到《红楼梦》、《水浒传》的精神境界时所说:“必须饶恕一切,乃能承认一切,必须超越一切,乃能洒脱一切。”而在这种“饶恕”和“超越”的背后,一个大写的客家女子,就这么伫立在天地之间,这是多么的令人感动和慨叹。

羊的门读书笔记 篇4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无论你在**我都会永远想念你。

——《偷影子的人》

《偷影子的人》

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创作

在这本书中

你会看到催人泪下的亲情

那浪漫感人的爱情

还有不离不弃的友情

这是一部唤醒童年回忆

和内心梦想的温情疗愈**

让我们与汉语言181班的

万乐园同学

一起去感受其中的

喜怒哀愁

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喜悦和哀伤,这么复杂却又纤细的情感交织出这本《偷影子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因比别人提早6个月上学,年龄小、个子小,所以经常受班里同学的欺负,但他有着特殊的能力——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时,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说出口的秘密。对于自己的特殊能力,主人公从一开始的好奇、震惊、不安到最后坦然接受,并将这个特殊功能当成自己的使命,帮助别人完成他们期望但却不可实现的愿望。他还可以利用阴影找出自己过去在别人身上遇到的不幸,这使他极为宽容,愿意帮助别人摆脱困境。

他开始成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的灵魂伴侣,为每一个被偷的影子找到一点亮光照亮生命。

我认为,影子或许就是我们内心最真实的自己——那个可以在孤独寂寞时倾诉的对象,那个愿意敞开心扉吐露真情的自己。有许多人喜欢将很多事情藏在心里,将自己裹在看似坚硬的外壳里,故作坚强,装作不在意,自认为不给别人添麻烦的同时也拉开了彼此的距离,因为不懂、不了解而产生隔阂,同时也因为自己压抑了自己的心理需求而不快乐。书中主人公与女友苏菲便是因为彼此都不愿敞开心扉、互相不了解而注定了分手的结局。

相反地,主人公将克蕾儿视为灵魂伴侣,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相识较早,而克蕾儿当时又是聋哑女孩,主人公很放心地跟她分享自己的许多秘密,包括他能“偷别人的影子”的特殊能力,克蕾儿相信他,并没有怀疑他,以至于主人公一直对克蕾儿念念不忘。

作者以魔幻笔触贯穿全书,将读者卷入浪漫主义的浪潮,讲述关于主人公青春、童年的一切,是一首对童年、梦想以及想象力的颂歌。童年时期的主人公因瘦弱、矮小而总是受班上同学的欺负,但他的影子给予了他勇气与动力,让他在面对马格的讥讽与挑衅时能铿锵有力地发出竞选班长的誓言。他遇到了警卫伊凡和面包店之子吕克,并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给予了主人公关爱、帮助与支持,对主人公的的整个青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主人公对他们的理解与信任也让他们的人生发生了一些转变——主人公在影子的指引下挽救了在火灾中被浓烟熏晕的伊凡,而伊凡去世的母亲给他写的信在火灾中被烧毁,因此主人公借他母亲的手给伊凡写信,让他重拾对母亲的记忆,重新感受到了母爱,虽然最后伊凡辞去了校警卫的工作,但他收获的这份友谊将会成为他人生的宝贵精神财富,他获得了自由,也得以去建立一个真正的、幸福的人生。

吕克在成年后接替了父亲面包店的工作,但在主人公的极力劝说下他去了主人公所在的医学院进修,虽然最后他还是回到了乡下,在面包店做着极其平凡的工作,但他找寻到了他人生真正缺少的东西——他的生活。通过在医学院的进修,他明白自己并不适合医生这一职业,而在面包店的工作才是他真正热爱的,尽管不如医生的表面光鲜,但是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他用心做了最明智的选择。

我想这才是友谊最美好、最纯粹的样子吧——相互理解、相互扶持,以纯净不掺任何杂质的内心和最诚挚的态度对待彼此,让彼此都找寻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友谊好似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拨开迷雾冲破黑暗,找寻到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生道路。

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总会有很多遗憾。我们越期待美丽,就越后悔。人们总是知道失去后如何珍惜,但为时已晚。主人公自父母离婚后便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他本该十分珍视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光,然而他几乎无法留出时间陪伴母亲,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母亲得了心脏病,母亲就这样在他毫无预料的情况下去世了,然而懊悔并不能挽回什么,母亲并不能死而复生,懊悔只会徒增内心的痛楚。

其实他心里始终满含着对母亲的爱,只是成年后的他早已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因此他从来都没有注意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那么多人的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但他不知道母亲的心,这只是表达了一种感伤的温暖。也许这就是生活,让人从痛苦中成长,学会珍惜现在拥有的。

羊的门读书笔记 篇5

自信的力量告诉我,如果你真的想超越现在的成就,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先增加对自己的信任。我认为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自己有信心。但是自信到什么程度。

我看不清自己,所谓的相信自己。相信自信的力量,到底是什么呢?曾经因为失败过。

导致自己不敢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积极发言和展示,让我很苦恼,也很着急,也曾经很怀疑自己,动摇自己,我看到自己和以前的不一样,我非常苦恼,怕自己没有按照自己预期的未来前进时,实现不了自己的目标和梦想。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真理:生活就像一种实践。如果你想得到生活中你想要得一切,你必须首先相信你自己。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开始期待最好的,期待得到积极的结果,而自动创建可以引导我想要的结果。

也许我会面对风险和恐惧,我必须对自己的生活负责,勇敢地向前迈进。我希望清醒的认识自己,清晰的看见自己通往成功的道路,我不期待自己像保罗一样有个‘叫醒**’,通过遭遇一些突发状况认识自己的不足,其中的代价实在太大。在书中的许多经典例子中,我选了两个给我印象最深的,乔诺·吉拉德,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销售大亨。

他出生在美国的一个贫民窟,比人们想象中的还要贫困,在很小的时候他上街去擦皮鞋补贴家用,最后连高中都没有念完就辍学了。他父亲总是说他做不到。有一次,父亲的打击让他失去了信心,哪怕是一段时间,他说话也会结巴。

幸运的是,他有一位伟大的母亲。是她常常告诉乔诺·吉拉德:“乔,你应该去证明给你爸爸看,你应该向所有人证明,你能够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你必须相信:人是一样的,机会就在每个人面前。你不能消沉、不能气馁。

母亲的鼓励再次坚定了他的信心,激起了他对成功的渴望,他成了一个自信的人!从此,一个不被看好,而且背了一身债务几乎走投无路的人,竟然在短短3年内被吉尼斯世界纪录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而且它仍然有着史无前例的**商品销售纪录——平均每天6辆车!

一直被欧美商界当成“能向任何人推销出任何产品”的传奇式人物。从他的传奇人生中我们可以看出,生活需要自信!

我们也可以从素有日本营销之神的原井平的成长中看到,生活需要自信。从被称为日本营销之神的原一平的成长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

人生需要自信。原一平长得身材矮小,25岁当实习推销员时,身高仅1.45米,又小又瘦,横看竖看,实在缺乏吸引力,可以说是先天不足。

然而,这一切并没有打垮原一平,相反愈挫愈勇的他,内心时刻燃着一把“永不服输”的火焰,凭着“我不服输,永远不服输!”、“原一平是举世无双,独一无二的!”的超自信自强心态,成功的用泪水和汗水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推销神话,最终成为日本保险推销第一人。

自信不仅是英雄,也是普通人生活的必需品。没有自信的生活,我相信,一定是不完整的生活。我自己也有深刻体会。因为我的心有一个信念支持我,那就是成功,我想成功。

这本书告诉我,你必须回到你最初的梦想,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你不在乎别人的态度。你必须找到自己的目标。找到生活中的闪光点,走向成功。

羊的门读书笔记 篇6

第一篇:《名人传》读书报告(英文版)

I read the novel---The Hunger Games, because I with my good friend during the Spring Festival had no intention to see The Hunger Games 3 .Then I stayed up late to watch the first two films and I “fell in love with” it.A series of this film is the most special subject I had ever seen by far. After reading the novel, you will marvel at the author's ideas.In my heart, its status only Harry Potter and The Matrix can be comparable to,so as the original novel, I think it's more attractive.

I think the novel’s most attractive part is the set to The Hunger Games .Design of these levels of the game designer can make you feel very exquisite beyond compare, but the premise is that these levels are used to kill the ”tributes “in The Hunger Games.This contradiction will make you feel nervous at the destiny of tributes , also hope to see then what are the organs during reading the novel.In this process, your mood will be shocked with the tribute’s death , and marveled at this ”ruthless art” of the designer.It also reflects the people's dark side,as the residents of congressional district in the novel take The Hunger Games as a reality show.People will generally ignore the person’ life who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ir own ,what's more, will have the mood to appreciate other people's death.

What the Novel another very attracts me is the indomitable

spirit of heroine ----this is really heartfelt admiration.She dare to offend the authority,and in such a dangerous environment, a 16 years old girl in addition to overcomes the designer's levels, but also more dangerous heart. Really secretly applaud and congratulate for every time she escapes danger while reading the novel. She is also the person who personal charm is strong.She dare to stand against powerful congressional district,and infects people in other areas to rebel with her actions.Although this is a kind of actress’s ”halo”,it is undeniable that when you read the novel. That spirit really touches you,and you are one's blood boils with indignation.

This is a novel about  the rights, political, courage, conspiracy, resistance ,so what you want to see all can be found in there.Once you begin to read, and absolutely can't stop.The film of the same name is popular all over the world.This is its charm .I sincerely recommend you to read this novel, and you can watch the movies the same time. I expect it can bring you wonderful ”shock”.

第二篇:《名人传》读书报告(英文版)

Celebrity preach  produced in the early of 20th century by Romain Rolland includes three parts: Beethoven biography, Michelangelo biography, and Tolstoy biography. It has a great influence no matter at that time or in later age. In the three biographies, the author tries to grasp the common ground between the three artists who are specialized in different areas. The book put forth the effort to describe the long-term sufferings from the pursuit of the true, the good and the beautiful.

Open the book.We can see the paragraph in the foreword ,"Heavy as the air around us. Oldbig's Europa with corruption in heavy polluted atmosphere, BiSu materialism unconscious thoughts, obstruct the leads the government and individual action. The humble social in cleverly die selfishness, human breath. Open the window!" Let free air to come in! Breathe heroes breath." Here he wants to rectify the deviation of the society by heroism. After reading the book, Beethoven's perseverance, pioneering spirit and never concede to life impress me most and teach me most.

I thought Beethoven, as a great musician, was lucky. But I am wrong. Behind sheen is always painful experience. His childhood was miserable. His father was impatient to exploit his musical geniuses. His father forced him to him to practice various musical instruments  with violence. When he grew up, bad luck visited him again. He lost his dearest mother. Beethoven is ugly so he was denied by love not only for once. And his body betrayed him too. He is deaf and can communicate with others only by paper. Most of his opuses were composed after his deaf. He went through his life with difficulty both in his physical condition and spirit. Although all these miserable experiences, he never give up music and push European classical music to a new peak. You cannot imagine how hard it is to keep his faith with such great difficulties.

Beethoven lived a miserable life. But why he can still succeed? Why can he do the things that even a normal people can not do? Well, that arouse my curiosity. Thinking deeply, maybe it is his super perseverance and pioneering spirit that make him successful. Facing with difficulties, he can fight bravely with no fear. Beethoven has little friends because of his odd temper,so in his difficulties, he fight alone and hard. Although lonely, he learned a lot which others can not learned. As long as give oneself unbounded courage, no matter how terrible the enemy is, you can beat it.

The boil of life raise the end of music. Beethoven longs for happiness too. He do not believe that his misfortune is uncurable. He is eager for love. He has hope. Beethoven fight with destiny and finally become a celebrity. In the same way, we should try studying hard and be a student of fine qualities and fine scholar. There is a line Beethoven write to his brother:"Only moral, not the money, can make people happy."

An unlucky person,made by poverty, disability, loneliness, and suffering,the world don't give him joy, but he creates a joy to give the world. He use his misery to cast joy. Yes, that pain won welcome, is the exhortation of his life. It is what that support Beethoven for so long?  They are the quality that never

lower his head, the determination that never been bribed, and the courage that take fate by the throat! It is these spirit that helped Beethoven go through the innumerable pains. Then what the Celebrity preach exactly want to tell us is that only the tragedy overcoming

Misery can help us carry the cruel fate and push on. Besides it also reminds us that miserable fate and painful test donot only coming to ordinary people, but also the great people. When we are suffering, we should not blame everyone and everything but not ourselves, and we should in our faith and try as best as we can to fight for yourself.

If you are suffering, maybe it is a sign of the growth of a great man. So do not be afraid of difficulties, just face them and fight.

羊的门读书笔记 篇7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高中时期就看过《活着》这本书,但那时从未体会到生命逝去的我,很难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只是对富贵的悲苦感到同情,对命运的作弄感到不平。现在,三年后,有了不同经历,再去回顾这本书时,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经大为不同——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起初我并不赞同,觉得人是为了比"活着"更高的理想目标而活着。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空洞乏味。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富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像曾经有个记者采访的放牛娃一样,放牛为了赚钱,赚钱盖房子,盖房子为了娶媳妇,娶媳妇为了生娃,生娃了,再放牛•••

这样的活着我不理解,虽然不能否认,但是却无法容忍在命运枷锁下为农奴的活着。没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从来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复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转。

可是,其实,是我自己对"活着"的理解抬狭隘了。所有在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坚强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阐释,是生命完整的鲜活体现,不是单单的物质的活着,这才是富贵的活着。

富贵的命运多舛让每个人揪心,读他的故事,会心痛,会悲伤,会温暖,会坚强,会愤怒,也会安宁。

身为富家子弟,有着"富贵"的响亮名字,却因嗜赌成性,倾其家荡其产,老父亲因此成了第一个离开富贵的亲人。沦落为农民的富贵也顿悟了,决心踏实做人,改头换面。于是离家的妻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回家和他团了圆。日子苦、穷,可富贵的母亲说,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残破的家开始有了生气,踏踏实实过着日子。但兵荒马乱的年代哪里容得下安定的生活——富贵被抓去充了军。一去就是两年,家人对他音讯全无。而战场上死人堆里存活下来的富贵,带着能活着就是万幸的乐观终于回到了家。团聚的喜悦难以言喻,母亲的离开却又让富贵无比心痛。"但活着比什么都好,能活着就行。"朴实无华的一家四口人开始了新时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贫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简单满足。然而厄运再一次降临在这一家人身上——儿子有庆因不负责的护士抽血过多而忘。这次,幼小的生命离开了富贵。一家人心痛着,悲伤着,可时代依旧在头也不回得前进,日子也一如既往的继续走,幸好还有凤霞在。可凤霞呢,在家珍富贵为凤霞怀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时,命运却又给了富贵一个晴天霹雳,带走了他的女儿。凤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几年后工伤致死。自始至终陪伴富贵的家珍也带着病离开了世界。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日子还是艰苦,但爷孙俩的相依为命,让富贵还有个依托。最残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后也离开了富贵。

所有的亲人接连离开了富贵,可富贵还活着,一头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难想象富贵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难中走出来并坚强的。《活着》也许只写了一个命运悲苦的故事,一个人苦难的一生。但却格外有力量。因为活着远不止这些。

富贵是坚强的。一个单纯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这一生的陪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又代表了什么。关于生命的所有词语中,活着这个词,或许就是本身的解释。富贵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最后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旧在努力"活着".

羊的门读书笔记 篇8

十八岁的嘉莉离开了自己的父母和家乡,到芝加哥找姐姐,谋求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到芝加哥,工作十分不顺,付完每周的住宿费后,只有五美分的利用空间,而这些并没有挡住她对大城市的红灯酒绿,富人生活的诱惑。

这个故事描述的是十九世纪末的美国成都市,文中的嘉莉就像是现在中国社会中许许多多离开家乡的打工妹,不同的是嘉莉的才华或许真的很高,她的运气也十分的好,她最后的结局也如电影那样美好,但是平心而论,成功的机会太少,真的几乎不可能出现,就像第一章中的一句话,一个好孩子十八岁离家出门,结局只有两种之一,要么遇到好人搭救而越变越好,要么很快接受了大都市道德标准而越变越坏。我认为是她并没有错,表面上她可以选择。文中的一句话让我记忆深刻,有朝一日,某个女人应该就是这个专题撰写哲学论文。不管她多么年轻。衣着打扮一事她总是完全懂得,品评男人服饰时候,有一条几乎看不见的界限她能在男人中间区分出来,哪些值得她看上一眼,而哪些根本不屑一顾。一个男人的一旦滑到了这条几乎看不见的界限以下,那就休想得到妇人的青睐。男人的服饰还有另一条界限,可使女人琢磨她自己的衣着打扮。

这句话中字里行间充满了物质,我想社会是物质的,只有人在社会物质上面,才会做社会中美好的公益。《嘉莉妹妹》我并没有读完,也希望在读完时会有新体会。

羊的门读书笔记 篇9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简介】

《精神分析引论》是奥地利心理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创作的心理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17年。全书共计28讲,对精神分析理论具有全面且系统的概括性论述。全书分成三个部份:第一编“过失心理学”,针对一般正常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失误动作来分析表面行为下的深层含意,这可视作是某种预兆或讯号;第二编“梦”,则试图由释梦的技术去探索梦的显意与隐意,并推演出梦的作用;第三编“神经病通论”,结合前两篇对失误动作与梦的分析,以确证支配神经症患者的症状与其经历相关,并探索精神分析的治疗方法。《精神分析引论》以“心理冲突”和“泛性沦”观点对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过失行为、梦及神经症三项专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系统的阐述,以潜意识与性欲理论为核心,构成了整个精神分析理论的根基,因而该书并没有涉及多少新的理论发展,也未能对精神分析在正常人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应用作过多的解释。该书虽然主要讨论精神病的病因与治疗,但其中关于性冲动、梦及其象征与转移作用、压抑、自恋、移情等问题的论述,对用精神分析原理说明艺术和美学课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心理学思路。

五猖会读书笔记集锦


在一些喜庆而又众人欢聚的日子里,我们会收到来自家人和朋友的暖心祝福语,祝福语让人变得愉悦。现在让我们把对朋友真心诚意的祝福送给他们,你都在什么渠道找祝福语?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五猖会读书笔记集锦,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五猖会读书笔记【篇1】

鲁迅小时候遇到了一个难逢的盛大的庙会—五猖会,他笑着跳着,兴奋的不得了。正要出发时,父亲却命令他背书,背不出,就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泼在了他的心里。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父亲才准他去看会。多年以后鲁迅先生仍然十分疑惑不解:为何父亲偏偏要在那时让他去背书?

我对鲁迅父亲的做法有一些理解,自古以来,无数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希望孩子少玩多学甚至一直学习,而孩子们则希望多玩少学。所以鲁迅先生的父亲,就利用五猖会做为条件,让鲁迅背书,为了去玩,为了看会,鲁迅只能完成父亲的要求。这样,鲁迅学习了,达到了父亲的要求,而他也去看会了,自己的目的也达到了。这表面上看来,是一举两得,鲁迅父亲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是……

孩子们有自己的兴趣,他们的兴趣也许和家长的期待不一样,这时,有些家长就开始使用“家长”的权利,不许孩子做这个,不许孩子做那个。孩子们只能在梦中,实现自己的梦想。

孩子的性格不同,他们未来的天地也不同。


五猖会读书笔记【篇2】

《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十分急切兴奋。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父亲让鲁迅读熟,并背下来。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指出了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以及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体现童年鲁迅对“五猖会”的向往和背书时的无奈。

有趣的是,鲁迅长大以后并没有忘记背书时的痛苦,反而忘记了那一年五猖会是什么样子,这体现了当时父亲的做法在鲁迅心里留下的阴影,想必那次的五猖会鲁迅过的也不是很开心。

每次赛会的简单使充满期望的孩子十分失望。为下文写自己想看赛会蓄势、作铺垫。也为了衬托下文自己背书的那种受压抑的心情。文章反映了父亲在我最高兴的时候叫“我“背书是对孩子心灵的伤害,压抑了孩子的个性。作者采用了先扬后抑的手法使文章具有的强烈的感染力。语言生动、贴切的语言表达深邃的思想和丰富的内蕴,讽刺得十分形象。

三十九、看这里的人都悲愤填膺、伤痛欲绝,赵威龙稍加寻问,就知道了事情真相,他二话不说,往回奔去。

四十、王涛忍不住看了起来,看完之后,直接拉到打赏面页,二话不说,华夏币直接甩出去,变成了YD币,这一下,直接将《西游记》订到了打赏榜。

四十一、丁老师二话不说,笑嘻嘻地把庆六一用的彩色雪花喷在武宝城头上,他看起来真像动画片中懒羊羊,把我们全班同学弄得哈哈大笑,他们俩也转怒为喜。

四十二、李小甲见门口方向又走过来几个人,二话不说的就拿出了管城的精气神来,一脚将仆人放倒把他衣服拔掉自己换上了。

五猖会读书笔记【篇3】

在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名叫《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笑着,跳着,兴奋的不得了。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他的父亲说:给我读熟,背不出来就不准去看庙会。一盆冷水把鲁迅的兴致全浇灭了。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开心陪他出门了。

鲁迅回忆到:“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开心开船以后,小经中的风景,坛子的点心,以及到了车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什么大意思”“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读书” 文章所叙之事非常简单:一次千呼万唤而来的赛会被父亲的不理解和专制搅得索然无味,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然而在平淡的叙述中,可以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 本文的结构很有特色。前面的写没有看到神像、明时的赛会等内容,并非闲笔,而是从正反两方面为这一次来之不易的赛会做铺垫,以突出主题。文章语言简洁,于平淡见神奇,不愧为大家之笔。

五猖会读书笔记【篇4】

鲁迅先生是我国著名的作家,从小我就喜欢看鲁迅的书,尤其是《五猖会》,我特别的喜欢。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大家同时活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看完《五猖会》,我觉得我们现在非常的庆幸,虽然我们现在的教育有点死板,不过,我们还是可以过一个天真的童年。

五猖会读书笔记【篇5】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大家同时活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一定要珍惜我们现在的解放社会与美好的家庭。

五猖会读书笔记【篇6】

鲁迅先生所著的《五猖会》想罢不少人都已读过了,盒子里的点心。导致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孩子的自控能力太差了。从而揭开社会的邪恶,强记着,背下来,这一切是作者为了突出当时社会的封建教育对小孩天性的压抑,大家才都高高兴兴陪他出门,无奈的心情:国家实施计划生育。

孩子和家长都需要成长,而是中国古往今来教育文化的积淀,所以才会使作者记住背书。但是。

又再读了几遍《五猖会》以后!。而且在推行义务教育减负之后,其中让人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父亲”要求“我”必须背完书才能去看五猖会,高考,导致大部分学生要么非常努力: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使作者一直有压抑的心情。

在这里我感受到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孩子天性的压制。”最后导致了在上船之后“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我想告诉大家有些看似正确无误的想法和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却会适得其反?自然是读着,可大部分人却都已经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把这些忘却了,做体育活动所占的时间很少,多年以后鲁迅先生仍然十分疑惑不解。而这个“玩”又十分单一,也为衬托下文自已背书时那受压抑,贴切的语言表达深邃的思想和丰富的内涵。”我觉得就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种敢于向封建不好的思想作斗争的品质才是导致以后成功最重要的原因。一些家长会说,研究生)又因为是纯粹的应试教育,想必在中国许许多多的人小时候多会有此经历,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鲁迅为什么能成功,成了溺爱?

其实,随着空闲时间的增多。或许许多家长不同意我的说法,但记不起五猖会的事:“哦!”而他们现在可能正像小时候的父母对自己一样对待他们的孩子,造成这种后果的不是单单的某个人,讽刺得十分形象。当他们看过《五猖会》后又会大叹!一些好的放松。更有趣的是鲁迅长大以后没忘背书的痛苦?我觉得家长是最该换个角度想想孩子的问题的了。家长看见了就更加不敢让孩子玩了,对孩子的希望和要求也直线上升。

在这里,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可如果仔细想想自己有没有过这种想法(想想一下自己的孩子正在玩游戏,在文章中鲁迅先生觉得可能是《鉴略》很重要父亲才会让我背,希望大家可以深深体会:为何父亲偏偏要......在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名叫《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笑着,跳着,兴奋的不得了。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他的父亲说:给我读熟,背不出来就不准去看庙会。一盆冷水把鲁迅的兴致全浇灭了。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了。

鲁迅回忆到:“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小经中的风景,坛子的点心,以及到了车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什么大意思”“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读书”

文章所叙之事非常简单:一次千呼万唤而来的赛会被父亲的不理解和专制搅得索然无味,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然而在平淡的叙述中,可以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

本文的结构很有特色。前面的写没有看到神像、明时的赛会等内容,并非闲笔,而是从正反两方面为这一次来之不易的赛会做铺垫,以突出主题。文章语言简洁,于平淡见神奇,不愧为大家之笔。

对《五猖会》中,作者为了观看迎神赛会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这一事件的描写颇感有趣。儿时的作者对迎神赛会充满了期待兴奋,而这一切愉悦的好奇的思绪,却在父亲突如其来安排地一个任务后,有晴转阴,由兴奋转向失落无奈。这一心理波动的描写,表现的不仅仅是作者本身的情感变化,还反映了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那时的孩童是无可奈何的,是无助的,他们无辜的成为了封建时代的产物,是一群年龄最小的受害群体。与他们相比之下,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我们不用背《鉴略》,迎神赛会对我们也不会有多大诱惑力了。一到节日,父母便带着我们上各种各样的公园,展览馆,丰富我们的视野,增长我们的见识,让我们的童年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每当看见五六岁的孩童牵着父母的手,带着一支卡通的气球,闹着让父母带上自己玩这个或哪个游戏时,这便使我想到,在去观看迎神赛会之前被父亲逼着背《鉴略》的鲁迅。虽然,我也十分同情鲁迅的遭遇,但从另一面看,鲁迅小的时候何尝不是个孝顺,听话的孩子,对于父亲的那苛刻的要求,鲁迅服从命令,认真完成。

森林报读书笔记锦集


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可以从文字中感受到作者的智慧。记录我们的感受和思考会使我们更清楚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森林报读书笔记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主题,想要了解更多,请您关注并认真阅读该文!

森林报读书笔记(篇1)

《森林报》是苏联著名儿童科普作家维?比安基的代表作。是一部关于大自然四季变化的百科全书。其起源是《新鲁滨逊》杂志于1924―1925年间开辟的一个栏目,这个栏目专门刊载一些发生在森林里的故事。在此基础上,比安基独创性地以报刊分栏的形式编著了这部神奇而又有趣的书。

《森林报》以期刊的形式,按一年中的十二个月分为十二期,结集成书,为方便读者阅读和携带,现在这个译本将每三期合成一册,按春、夏、秋、冬的次序分为四册,《森林报》的俄文原名直译应是《森林年报》,由于上世纪50年代该书已按《森林报》的译名在我国流传,故本书仍沿用这个译名,俄文原版在每一新版问世时都对上一版所有修订,内容或增或减,但基本栏目保持不变,所增减者仅止于原栏目内的篇目或新增栏目,谓其“年报”。

《森林报》问世于1928年,我收到的是森林报美绘全译本--森林报?冬,在阅读《森林报》之前,你无法相信,在一年之中,森林里竟然会发生哪些事情?原来森林里发生的事情不比城市里少,那里照样有各行各业,经常过快乐的日子,也常有不幸的事件发生,那里有自己的英雄和盗贼,而城市里的报刊却很少写这方面的事,所以谁也不知道森林里的所有新闻,比如说12月――天寒地冻的时节,12月是一年的终结,是严冬的起始,河水停止了流淌,即使汹涌的河水,也被坚水封冻了,大地和森林都已银装素裹,太阳躲到乌云背后,白昼越来越短,黑夜正在慢慢地变长。

冬季是一本书,每位林中的居民都用自己的笔迹、自己的符号书写来了内容,人们正在学习用眼睛辨认这些符号,如何来读这本书呢?动物却想到了用鼻子来阅读,比如狗就常用嗅觉来读冬天这本书里的符号:“狼来过这里”或者“兔子刚刚从这儿跳过”动物身上这样的鼻子学问大得很,怎么也不会吃错,野兽最多的是用爪子写,有的用整个脚掌写,有的用四个脚趾写,有的用尾巴写的,也有用肚子写的,鸟类的还有用翅膀写的。

我们的记者学会了在冬季这本书中,读出林中发生的各种故事,他们获取这方面的学问,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并非每一位林中的居民,留下的都是简单的笔迹,有的在书写时是耍花招的。例如狼在行走或小步快跑时,右后脚齐齐整整踏在前脚的脚印里,而左后脚则踏在右前脚的脚印里,因此它的脚印像沿着一根绳子一样,笔直延伸,排成一列,谁也不会相信这是五匹狼走的足迹,前面走的是头聪明的母狼,它后面跟着一匹老狼,老狼后面是三头年轻的小狼,它们是踩着脚印走的,而且走的那么整齐,简直想不到,这会是五头野兽的额足迹,要想成一名出色的足迹识别者,得练就非常好的眼力。

经验丰富的猎人,一看足迹就知道狐狸的动向,有什么能逃过他明察秋毫的眼睛!如果是一只瘦狐,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那么皮毛就稀,没有光泽;而在又狡猾、吃得又饱的老狐身上,皮毛就很密,颜色深沉,有光泽。这是一副贵重的皮毛,吃得饱饱的狐狸足迹也不一样;吃饱了走路轻松,脚步跟猫一样,一个脚印接一个脚印――是齐齐整整的一行,一个爪子踩进另一个爪子的印痕里――印对着印。

阅读这本书,我和孩子可以知道很多动植物的名字,例如有毒性的毛茛,它一直开花到冬季的来临,在雪下,它保存着为春天而开放的所有花朵和花蕾,连花瓣都没有散落。在雪里面有一个皮毛灰色、拖着小尾巴的小东西在动,它在远看时像老鼠,近看马上就能分清楚:????的吻部向前,背部弓起,它属于昆虫的动物,和鼹鼠、刺猬是近亲,任何一种有经验的野兽都不碰它,因为它会散发出可怕的气味:辛辣的麝香气味。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生长特点,由于现在忙碌的生活让我们忽视了大自然的环境,遮蔽了我们发现美和感受美的心灵,对物质生活的病态追求和来自社会以及自己内心深处的多重压力使人们心里根本容不下一丝原始的绿意,作者充分发挥擅长描写动植物生活的艺术才能,告诉我们应如何去观察大自然,如何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全书处处蕴含着诗情画意,洋溢着童心童趣,是一部让孩子回归自然、走进自然,培养科学兴趣、增强环保及生态意识的绝佳课外读物。

森林报读书笔记(篇2)

今天有什么新闻啊?如果要你回答这个问题你一定会答关于人的新闻,但是你对动物的新闻有了解多少啊?相信你一定一无所知吧!当今居住在钢筋水泥森林中的我们,对于大自然已经越来越陌生了,为了让我更好的去感受森林中的动植物在一年四季中五彩缤纷的生活,深入的探寻大自然的无穷奥秘,我最近在读《森林报》。

大家一听到报纸,都会想起:哦,那每天都有世界消息的.纸。但是,谁又知道世界上存在着动物的消息的报纸,谁有对动物有了解呢?在这个月里,我读了森林报这本书。里面讲了一些植物,昆虫和动物的消息和知识,使我受益无穷。

其中,有几篇文章使我终生难忘,第一篇是:头一批动身的,是去年最后离开我们这里的鸟。最后动身的,是去年秋天最先离开我们这里的鸟。最晚飞来的,是那些羽毛鲜明华丽的鸟:他们要等这里新春的春草绿也长出来后,才能来。因为飞来早了,在光秃秃的大地和树木上,他们太显眼。现在在我们这儿,他们还找不到掩蔽的东西来躲避敌人——猛兽和猛禽。哇!连鸟儿也那么聪明,想出办法来躲避敌人,真是太棒了!从这篇文章中我体会到了:强者才能生存。要是遇到敌人时,你斗不过他,那就要用智取。生活也是这样。

记得那一次,我去骑单车。遇到了一些同学,他们比我给钱他们,可是我一分钱都没有,而且他们人多。当世界上一个大人都没有。当我露出绝望的表情时,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把它们引开!接着我说:“老师来了,我班的班主任来了。”他们转头往后望,问:“哪里?”我趁机逃跑。

森林报不仅让我懂得了动物的知识,还让我懂得了道理!

森林报读书笔记(篇3)

一听到《森林报》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一份报纸。买来一看,才知道原来是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苏联伟大的维·比安基写的。比安基创作事业已经三十多年了。轻快的笔在一张张白纸上描绘出了一个个丰富多彩的美妙世界。

城市里的秋天是寒冷的,那森林里的秋天是什么样子的呢?如果想知道的话,就让我们一起进入有趣的森林世界吧!

我最喜欢的是两个地方。第一个是“去问问熊”。只要有融雪天气,熊就要到高处做窝。为设么熊害怕雪天气呢?请你钻到熊洞里去,问问熊吧!

第二个是打猎的那部分。猎人们会用各种陷阱或者是带着猎狗来捕捉动物。

我还知道了以前不认识的动物。像琴鸡、水老鼠、雪兔等等,特别有趣。

像《森林报》这种书,看一遍是不够的。告诉你,我都看了好几遍呢!

《森林报》写出了春的快乐,夏的蓬勃、秋的多彩,冬的忧伤……只要你仔细品读,能够让你感受到森林中的动物、植物在一年四季中五彩缤纷的生活,深入得探寻大自然的无穷奥秘。

希望大家要多看这种有知识的书,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那种幼稚的书上面。

现在人类对大自然的知识很贫乏,希望大人们也去看一看这本能让我们受益匪浅的书。

森林报读书笔记(篇4)

《森林报》是一本很特殊的书,它是一本来自森林的新闻报,让我们了解到奇怪的飞虫和各种飞禽走兽是怎样生活的!

《森林报》每月一期,它是把12期编在一起的一本书。它让我们清楚的了解到:森林里的新鲜事一点都不比城市里少,森林里的各种小动物们也在工作和学习!也会过节日,也会不愉快,森林里也有属于他的林中强盗和林中英雄!

动物植物组成的森林世界里真是一个奇妙又有趣的世界呀!他们没有日历,却比日历还准确,在季节交替时,该怎样安排工作生活,是那样的科学,他们没有电子产品,却比人类还准确无误的掌握着天气变化,危险突袭!

能够读到这本有趣的书,还要感谢那些森林报的小记者和科学工作者,他们的敏锐,聪明,细心的观察,才有这么有趣和生动的书籍!

读《森林报》笔记[500]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有《非常女生》《查理九世》《公主的童话》和《坐着轮椅上北大》,可我最感兴趣的是一本叫《森林报》的书,我一听这个名字,就很奇怪,“森林报”是指森林里的报纸吗?即使是,那森林里的报纸又是谁发的呢?难道是动物?可动物又不懂人话,也不会发报?原,“森林报”是指森林里的新闻,是记者到森林里去看看森林里的动物有什么新闻,然后写了下来。

这本书的作者别出心裁利用报纸的形式来完成这本书,让我觉得读这本书是一种享受。 以前,我看这种科普读物眼皮总是会垂下来,而《森林报》给了我完全不一样的感觉,我反而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我在这种快乐阅读之中深入地体验了春的欢乐,夏的蓬勃,秋的多彩,冬的忧伤。所以说《森林报》既是一部好的科学著作,又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蘑菇也是分有毒和无毒的呀,要不是看了这个,我可能现在还不知道呢!我还看了一篇是“熊吓得拉稀了”,让我知道,原来熊也会有害怕的呀,是讲了一个猎人在打猎的时候,瞄准了一只兔子,那只兔子不知为什么老发抖,就在猎人准备打的时候,兔子就跑了,猎人看到身后有一个棕色的东西,就回头打了一枪,可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堆熊屎,原来,熊怕的拉稀了!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也让我学到不少知识。

这是一本有像报纸的读物,有日期,有广告,又有趣的新闻,还有一些道理,让我们生活在钢筋水泥的房子里的人重新认识森林,反省自己,去探索大自然的无穷的奥秘,体验森林里的趣事:

第一个趣事是狐狸的聪明,因为狐狸家里出事了,洞里的天花板塌了,所以狐狸一家要搬家,狐狸妈妈找了一个鹳子洞,让鹳让一半给她住,但鹳一口拒绝,妈妈就想出一个办法:鹳出去找食了,妈妈就在地上拉一堆屎,爱干净的他回来闻到了,立刻回头去找别的地方建家了。

第二个事:林中有一个大盗,让居民忐忑不安。经通讯员的查处,认定大盗就是哈利,他先后咬死了小牛,鹿等,真是提心吊胆······

这是一本让我回味深思的一本好书,然我感受到了森林里的动物,植物的温馨与残忍。让我品味了大自然与人的不同。

读《森林报》笔记[400]

近来我读了森林报四本书,给了我深刻的印象。

(春)看惯了的铅色天空,突然有一天蓝了起来;吹惯了凛冽寒风,突然有一天捎来了暖意。太阳欣喜地丛林间露出黄胖的脸蛋,好想破天荒头一次照在这里。第一批小虫子把触须探出了泥土,第一批小动物在冬雪还没有化尽的田野里诞生……

(夏)夏统治的森林,满眼都是壮实的大青大绿。暑气炎炎的密林中,熊的一家正在树底下打盹;在闷热的黄昏,荒塘周围的野鸟在叫。夏是喜怒无常的,方才天上还挂着白晃晃的太阳,树林里山禽啄果,苔原上草绿连天,转眼闪电打在枯树上,活生生的火苗便添上了灌木和草地……

(秋)不管夏怎么固执流连,秋也会来为自己弹唱一首。他唱自己正顶着一头的金发,仰看候鸟成群结队踏上飞往南方的征途。这还是新秋呢,等你听到霎霎乱卷的落叶声、闻到黄草腥腥哄哄的气味、看到曾经葱茏高茂的老树变得萧条稀疏,便知秋的歌声已经到了结尾,夜晚再不会见到伴舞的萤光了……

(冬)每一年,四季轮回的故事都在搬演。一些小生命在这个寒气反骨的季节里,由热热闹闹走向白色的死亡,也从来没有改变过。不值得抱怨,死亡是所有生命的教条,不是由冬来行使的特权。如果不信,你来听听,在深深的积雪下面,正传出细细的声音:等到来年,等到来年……

读《森林报》笔记[400]

在我小的时候,总认为:森林只有春、夏、秋、冬、;我认为:动物是没有灵性的。但是,我读了《森林报》后,我的这 一切看法,都随着读《森林报》这本书后,随之而改变了。

大家一读题目,大家都可能认为,《森林报》是森林里的报纸,但是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是,你的想法是错。你仔细的读过《森林报》后,会发现,这和报纸大不相同。

其实,《森林报》是一本分成 春、夏、秋、冬十二个月森林里各种事的书,它里面记载着许多森林里得大事小事。这本书可以让你跟加深入地了解森林,探索、发现森林的奥秘。

从这本书中,我发现,原来森林得春、夏、秋、冬可以分成冬眠苏醒月、候鸟返乡月、欢歌乐舞月和辛勤筑巢月等等。这些月份,都蕴含着许许多多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读完后,都可以让你回味无穷。

在《森林报》中,我发现动物原来都是有灵性的。每个小动物都有着他们自己独特的思想,可以向我们一样思考问题,他们还有自己说话的方式。

其中,我最难忘的是“林中大战”这个章节。这里以着生动、活泼、有趣的语言,来描写了一段别开生面的森林大战。云杉、白杨、白桦都依靠顽强的生命力来占领一片片砍伐地,来获取胜利。但是在胜利背后,都有着一个个刺痛人心的小故事。

《森林报》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里面的一个个小故事,都是生动而有趣的。相信你,仔细地读完《森林报》后,也一定会像我一样,对《森林报》爱不释手的。

森林报读书笔记(篇5)

《森林报》这本书是由【苏】维·比安基写的一部作品,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因为里面有:1名师导读 2名师按语 3名师点金 4知识精炼。

刚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觉得这本书的题目真怪,我看过很多报纸里面都是写人发生的事情,但是这个题目却是写森林里发生的事,我从来没有看过森林里的小动物发生欣喜和忧伤的新鲜事,所以我就觉得这本书一定很有意思,就翻看书本赶快看。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知道了小动物们的家都是在那儿住的,候鸟们回故乡的时候路途中会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是他们却不顾一切的要回自己的故乡;狐狸很狡猾,喜欢骗小动物来取得食物。秋天的最后一窝兔子叫“落叶兔”;可食蘑菇和毒蘑菇的区别在哪里,森林中雨后那些鲜艳的蘑菇可是有毒的,我们千万别被它那美丽的外表欺骗了。农庄人们生活的辛苦,但是我觉得他们很快乐……等等。

我也想有时间到大森林看看动物们的生活和它们所发生的新鲜事。读了这本书激起了我探索大自然的兴趣和爱好,我也要学会观察身边的小动物和植物,大自然里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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