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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准则心得体会推荐十一篇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推荐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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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篇1

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项法规,其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

准确把握新《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特点,真正做到"内化于心"

新《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准则》是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传统作风和道德情操,阐明了正确处理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的行为规范,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和良好家风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此次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突出执政党特色、严肃党纪要求,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全党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特点之一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修订后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特点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不求一步到位,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一是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党的以来,科学判断形势,以坚定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

二是彰显了中央主动顺应形势发展、不断改进制度设计的革新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全体党员为规范对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范,把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的创新经验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是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最新要求。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使纪律和法律同时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浙江召开修改《条例》座谈会时也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一方面,坚持正面倡导,树立道德"高线",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赋予了新内涵、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开列"负面清单",划清纪律"底线",对国家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不再重复,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所谓"关键少数",一般是事物的最关键部分,虽然数量少,但在发展过程中作用最大,是引领事物发展的最大优势。在整个社会群体中,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的骨干部分和中坚力量,毫无疑问是"关键少数",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领导干部身先士卒,方能一呼百应;以身作则,方能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社会上营造一种风气、提倡一种追求、引导一种方向。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才能真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国税系统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凝心聚力服务好税收事业这个"主业",服务好基层、服务好税户、服务好大局,为全县国税事业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县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又要结合各分管单位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回头望",督促工作进展,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要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123"模式,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全县国税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对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点规范"要牢记于心、外化于行,对新《条例》规定要严格执行,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篇2

《准则》和《条例》作为今年我们基层党员践行“ ”的重要内容,按照上级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准则》和《条例》的相关内容,现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含义。《准则》和《条例》是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党章灵魂的具体化。作为一名社区监委会主任,必须带头学习《准则》和《条例》。通过学习,领会到制定《准则》和《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学习,明白了一名党员要做到 “四个必须”,党员要做到 “四个坚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四个自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些都是平常工作生活中不能触碰的红线。

二是深入思考知行合一。新修订的两部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学习后要身体力行,从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做到敬畏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遇到可能违犯的时候,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性,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做遵守两部法规的坚定践行者。作为一名基层监委会主任,要把两部法规纳入日常学习规划,并带领社区干部、社区党员一起学,发动两新党员一起学,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文化作品征集、廉政知识测试、道德讲堂等活动,提高基层党员对《准则》和《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大家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实际工作敢于担当。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在实际工作中,关键时刻要做到敢于站出来、敢于运用《准则》和《条例》中学到的内容教育身边的人,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能因为怕得罪人,就选择做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要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正气,倡导社会正能量。始终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监督

管理好社区干部,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为和平桥街道濠阳社区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保障作出自己的努力。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篇3

合格党员,是一种政治要求,也是一种道德要求。现实中有些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却并没有真正入党的党员。这些所谓的党员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涣散,道德行为失范,其思想、行为跟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有着很大的差距,甚至完全背离了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这样的党员,简言之,三个字:不合格。革命导师列宁同志曾经说过:“徒有虚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

要做一名合格党员,就要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

要做一名合格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要做一名合格党员,就要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讲政治、有信念。讲政治、有信念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不讲政治,就等于没有灵魂。”要做一名“有灵魂”的共产党员就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共产党员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因此,共产党人要以理想铸魂,用信念作骨,坚决做到讲政治、有信念。

讲规矩、有纪律。讲规矩、有纪律是对党员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党员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员讲规矩,就要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维护规矩,让规矩和制度入脑入心,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辱、知是知非,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

讲道德、有品行。讲道德、有品行是党员的重要标准,其中德是第一位的,品行和能力相比,品行更为关键。党员必须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好道德修养这一人生必修课,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讲奉献、有作为。讲奉献、有作为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党员讲奉献就是要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时刻把百姓的冷暖安危记挂在心间,装在心里,坚持好党的群众路线,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只有讲奉献才能充实人生,只有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甘于奉献,甘于为人民群众服务。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篇4

近日,全党上下都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项新法规。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廉洁自律的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我们党员不但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而且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法规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建设关系到党的兴亡,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自觉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修订颁布这两项法规,是我们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这两项法规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基础上,把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包括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践行“三严三实”、惩治腐败等要求,上升为纪律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纪律条文。两项法规是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紧箍咒,戴上了,才是合格党员干部;两项法规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身符”,为我们提供了一份不可为的“负面清单”,党员干部不要什么场合都去,什么人都结交、什么话都乱说。党员干部应该努力在工作中做出

令人信服的成绩,在生活中展现个人良好的素质,做说实话、办实事,言行合一的老实人。

修订颁布这两项法规,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党员干部,不能搞工作时间内一套标准,工作时间外另一套标准,“工作八小时外”也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严以修身,做道德榜样。群众看干部,首重品行。如果品行不好,再强的能力也得不到公认。反思以来的腐败案例,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八小时之外放松了党性要求,逐步被糖衣炮弹所攻陷,沦为私欲的傀儡,最终身陷囹圄,给党的形象和事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严以修身,修的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修的是政治立场、党性意识,修的是严格的自律和高洁的情趣,只有把牢了思想的“总开关”,党员干部的行为才不会主动向贪图享受、腐化堕落靠拢,才有了拒腐防变的政治定力。

学习《准则》和《条例》是坚定共产党人信仰的过程。共产党人的信仰就是对国家忠诚、对党忠心、对群众尽心。我们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繁琐沉重,压力颇大,很容易产生疲劳感和挫败感,因此在平时,要加强学习《准则》和《条例》,边学习边对照检查,看看哪些方面做到了,哪些方面还有差距,哪些方面要防微杜渐;还要多向优秀党员先进事例学习,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和精神,将自己“定”在群众间,“置”在工作中,以一腔热血和实干精神,费尽心思为群众服务,奉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共产党员的一生也是如此,为了使生命有意义,为了不变的信仰,我们党员干部们一定要坚定信念,坚守底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共产党人本色,干好党和人民的事业。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篇5

强化学习以明纪。《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第一时间对两部法规的学习贯彻作出统筹安排,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

强化执纪以立矩。一方面,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三个转变”,即: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实现“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另一方面,要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强化追究以促效。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促使各级党组织将执行和维护党内法规深植于心,常抓在手,勤于履职,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篇6

根据办公室统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在党风廉政党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处分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条例中表示,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通过学习,使我充分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时刻保持廉洁自律,不为金钱所困、不为物欲所毁、不为名利所动,始终紧绷“廉洁从政”这根弦,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高防范意识、筑牢反腐防线。

1.始终牢记宗旨意识,甘当人民公仆。权力是组织和人民赋予我们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不是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作为一名县委办干部,必须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全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按照办公室“三服务”工作的定位,找准自己的工作方位。必须始终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融入到生活的每一天,倾注于每项工作,兢兢业业地做好服务工作。

2.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走上犯罪道路,原因有很多,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理想和信念产生了动摇以至于丧失,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一步步滑入泥潭而不自觉,直到沦为阶下囚才悔之已晚。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要以此为鉴,以此为戒,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余,抽出时间,静下心来,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下各种诱惑,过好金钱关、权利关、人情关,经受住各种考验。

3.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做到警钟长鸣。办公室工作一般被人们认为是清水衙门,但是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作为党员干部,决不能因为工作平凡就放松警惕。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坚持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篇7

学习《准则》和《条例》的体会感悟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局办公室“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安排,结合最近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深入学习和思考,谈一下我个人的一些。

一、浅谈对《准则》、《条例》的认识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虽然只有短短的281个字,但却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传统作风、道德情操等方面,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它与“三严三实”一起,集中展现了我们党在廉洁自律问题上的核心价值导向,是我们共产党人的“道德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提供了强大的纪律保障。

概况的说,

《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两者共同构成了党的建设中“德治”和“法治”的统一。

我想,作为一名局机关的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作为日常养成,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自觉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贪腐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二、学习《准则》、《条例》的体会感悟

古人云:“心中有戒,则不逾矩;心中无戒,则必逾矩。

”两项法规不是纸上写写、嘴上说说、墙上挂挂的空洞规章,要真正去贯彻落实,只有在自己的岗位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自觉做党的制度的忠实实践者,才能使党纪这条生命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结合实际工作,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强化法规学习,始终做到知行合一。

两项法规是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法规制度保障,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依据,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其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我们每个人廉政意识是否强烈,是否能够自觉遵守。

所以,学习并遵守两项法规,对于每一名党员干部来说,都是硬要求、硬任务。

我们深知,内化于心才能外化于形,深刻领会才能深入落实。

只有学法、懂法,才能真正做到守法、合法。

因此,作为局机关一名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做到知所守、知所避、知所拒,真正将党规党纪要求“刻印”在心上,做到“随心所欲不逾矩”。

二要严格自身要求,自觉做到严以用权。

廉洁用权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

即使是一名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贪腐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

我们民政系统事多繁杂,许多项目、资金涉及民生大事小事。

在外界看来,我们民政部门是“管钱管物的部门”;在老百姓看来,我们民政干部手中的权利很大。

群众的高度信任、职业道德的要求不仅使民政干部有光荣感、自豪感,更有一种承载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正义感。

这也是对民政干部的最大考验。

为此,我们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绷紧严以用权、廉洁用权这根弦,做到警钟常鸣;一定要珍惜现有的工作平台,守纪律、守规矩、讲正气,真正把廉洁自律观念,融入分管的工作、业务建设中,做好份内之事、尽好应尽之责,做到花钱按标准、办事按规定,真正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起来。

三要注重细节养成,主动做到防微杜渐。

古人云:“小善渐而大德生,小恶滋而大怼作。

”刘备临终前对其子刘禅之遗训亦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都强调做事必须要谨小,要慎微。

近年来,一批批被查处的“老虎”、“苍蝇”,从自我反省材料中可知,他们并非一开始便是腐化堕落之人,刚开始从政为官时,他们都有一腔热血,大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远大理想抱负。

但很多在面对金钱、美色、人情时,立场逐渐松懈,意志渐渐淡薄,失去了防微杜渐的自觉意识,未能经受住考验。

胆子由小变大,心

一点一点变坏,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新修订《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不只是两份文件,更是党员干部的道德标准和行为戒尺。

不服从、不执行,两项法规就没有生命力,正风反腐就大打折扣;不落实、不贯彻,从严管理干部就少了公信力,从严治党也难以持续。

四要注重道德修养,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无论是社区建设、救灾救济、城乡低保、社会福利、优抚安置、老龄工作,还是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儿童收养等,从生到死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

如此广泛的社会覆盖面,其工作好坏将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作为民政的一名党员干部,要修德在前,立德在先,做到堂堂正正,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时刻以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多闻书香文墨,少些吃喝玩乐,多想想手头工作,少一些歪门邪道,带头树立党员干部的好样子。

我的汇报完了,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篇8

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告诫我们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干警要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必须严于律己,树好形象,这既是增强检察队伍素质、促进党组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需要,更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需要。

一、践行“两学一做”, 以高度的党性觉悟自觉推进贯彻落实

(一)靠学习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是求知进德之基,学得好才能悟得深、用得好。“两学一做”提出的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党员干警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深刻领会,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要自觉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建理论学习教育的内容,深学精透,熟记熟用。要带头用“两学一做”武装头脑,努力在理解领会上求深化,在自我改造上求内化,在自觉践行中求转化,做到心中有规矩,行为有章法。

(二)靠督促践行“两学一做”。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须加强严格督促。一是落实督促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特别是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组织和落实,防止走过场。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要采取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盯着问题拿对策、聚焦难点求突破、跟踪问题抓落实,形成贯彻落实“两学一做”鲜明导向和良好环境。三是完善考评机制。建立衡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执行情况的评估标准,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到实处。

(三)靠实践践行“两学一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的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干警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既是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是对党员干警成长进步的关心爱护。党员干警一定要处理好知与行、说与做的关系,自觉带头学党章党规、的系列讲话精神,用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落实,做一名合格党员。

二、践行“两学一做”,不断增强遵守服从和维护纪律的自觉性

(一)坚定理想信念,以“两学一做”为标准,模范地遵守政治纪律。正如指出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树立和坚持明确的理想信念。”革命事业的发展史,就是在崇高理想信念的指引和鼓舞下的奋斗史,革命先辈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靠崇高理想信念的激励和鼓舞,英勇斗争,前赴后继,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伟业,也展现了一代风流人物的英姿。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现百年梦想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征程中,只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两个百年梦想”宏伟目标,才能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才能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否则,就可能丧失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资格,甚至堕落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二)坚强党性原则,“以两学一做”为规范,模范地遵守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提高党战斗力的保证。一是加强组织纪律修养。加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途径是学习党章党规,熟知基本知识,掌握基本章法,使自己在党的活动和一切工作中有所遵循。党员干警更要坚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养成时时处处自觉按照组织原则和制度纪律办事的好习惯,经常以党纪党规为镜,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及时固强补弱,在思想上划清对与错、是与非的界限,克服消极攀比、守纪吃亏、侥幸不惩和自视特殊等思想,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二要要遵守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组织指挥顺畅的保证,党的组织一向强调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员干警要切实做到严守组织纪律,最重要的是把个人放在组织之下,当个人的想法与组织的决定相互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组织,特别是涉及到岗位调换、职务调整与切身利益相关问题时,更应如此。三要模范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难在严格自律,贵在主动自觉。党员干警事再多,工作在忙,都不能当特殊的党员,必须按照普通党员的要求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发扬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精神,以“两学一做”为尺度,模范地遵守生活纪律。《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党员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党员干警要诚实做人,律已齐家,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持之以恒地正“四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党的政治本色和优良传统,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否则,最终难免走向腐败堕落。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思想境界,牢记“两个务必”,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以艰苦奋斗为荣,以贪图享乐为耻,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追求文明高尚的生活情趣,做到慎欲、慎微、慎独、慎初,不为低级趣味所诱,不为金钱美色所迷,不为功名利禄所累,坚决防止和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三、践行“两学一做”要严格慎独自律,努力锤炼“四种境界”

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是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在要求。指出:“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为此,我们每位党员干警都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到思想上不搞特殊,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带头提高道德修养,带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生活上不搞特殊,带头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要的不要,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纪律上不搞特殊,带头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不超越法纪办事,不违反规定用权;在家属子女问题上不搞特殊,不为他们捞好处、搞特权。在具体实践中,党员干警要努力锤炼“四种境界”:一是在思想上追求奉献至上的境界。严守纪律就必须处理好得与失、苦与乐的关系,在生死面前,勇于牺牲;在得失面前,要乐于奉献;在苦乐面前,要以苦为荣,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好务。二是在道德上追求正气至上的境界。严守纪律必然要具备正气至上的道德境界,就必须在道德认识上树立正确的善恶、荣辱观念,在道德情感上要富有正义感、责任感,在道德意志上要具有慎独性、纯洁性。三是在工作上追求事业至上的境界。严守纪律不论职务高低都要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公仆意识,都要把工作当成事业干,努力做到敬业、勤业、精业、创业。四是在做人上追求诚信至上的境界。做人境界,是人的品格、修养所达到的一定水平,诚信是为官立业之本。境界高的人其志向必然远大,气质必然恢宏,品格必然高尚,严守纪律就要努力做到思想成熟,为人诚实,遵守诺言。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篇9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作为新任XX区委书记,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好、执行好,坚持“严”字当头,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一要严加监督。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底线,从严治党要以严明的铁纪作保障。新《条例》规定了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区委书记是党在一区的负责人,要坚守政治红线,时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把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从严从实落下去,以最严标准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绝对忠诚。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妄议中央、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要严格教育。新《准则》《条例》学习是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重要任务,要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牢固确立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推动学习系统化、常态化。运用各类媒体,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宣传两个法规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干事创业。

三要严抓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区委书记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给班子成员带好头,给党员干部作好示范,尤其是带头学条例守规矩,做到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职责权限为依据;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意见征求、沟通酝酿等决策程序,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集体议事规则,防止独断专行、简化程序,让权力在制度规矩之笼内阳光运行。要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促使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全力抓好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要严于律己。《准则》紧扣廉洁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我们要按照两部法规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第一是用“望远镜”论危害。算好“廉政账、家庭账、亲情账”,珍惜政治前途,珍惜家庭幸福。第二是用“平面镜”照自己。反思自己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是否符合党章和《准则》要求。第三是用“显微镜”查问题。从思想和灵魂深处查找违反《条例》的具体问题,勿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第四是用“多棱镜”找根源。多角度、多方位查找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及时改进,消除违背《准则》触碰《条例》的根源和土壤。在遵章守纪中实现自我净化与提升,让党纪的力量在从严治党中得到充分释放。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篇10

今年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两条例一准则”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廉洁自律准则侧重于自我把关,侧重于自身修养;巡视工作条例是对各级党组织、机关的监督;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

通过对“两条例一准则”的学习,体会到“两条例一准则”的颁布,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条例一准则”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两条例一准则”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两条例一准则”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条例一准则”,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条例一准则”之中,为我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篇11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

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腐现象。

腐朽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朽的普遍规律。

近年来,一些因贪腐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

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

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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