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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小区应急预案(推荐四篇)

老小区应急预案(推荐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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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小区应急预案(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应对城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减轻供热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营区内集中供热行业,指导自然灾害和生产事故引发的供热设施受损、大面积停热、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则。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应急处置工作首位,最大限度减少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等危害。

1.4.2坚持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协同应对原则。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应急救援,紧急情况下调动全区各方力量,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1.4.3坚持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快速反应原则。区政府制定本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本级指挥部,组织开展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接受市指挥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指导。城区各供热企业要组建或聘用专业化应急抢险队伍,引进先进抢险技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科学、合理、快速处置各类供热突发事件。

1.4.4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强化供热安全运行管理,健全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整治、日常维护等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2.1.1区政府成立城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各镇街政府、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东营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东营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以及城区各供热企业、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为成员单位。

2.1.2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供热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热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省住建厅等部门给予支持;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指导各镇街、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区(开发区)供热应急工作的实施;收集、报送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对应急情况汇总通报;协助镇街政府对重大事故的紧急处置;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处置所涉及的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供热突发事件涉及的建筑物质量安全评估和应急处置,根据需要调用相关建筑物资、机械参与应急抢险救援。

区应急管理局:启动应急响应后,组织、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解决热电联产企业热源生产供应保障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的组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储备供热应急用煤、用气、用油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相应资金的落实,并监督使用。

东营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城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根据情况实施现场管制。

区民政局:负责对重大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做好应急运输保障,按指挥部要求,建立管辖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桥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东营环保分局:负责协调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提出环境应急处置建议,并配合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决重大事故现场伤员救护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相关特种设备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区总工会:参加供热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做好伤亡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镇街政府:按照供热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相关企业做好较大及以上事件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城区各供热企业:负责本企业职责范围内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按照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参与其他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自来水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水保障工作。

燃气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燃气保障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

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实施;建立供热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报告;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供热应急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协调镇街做好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供热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受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直接领导,由区、镇街两级指挥部中位于事故发生现场、行政级别最高的人员任现场指挥,成员由区、镇街两级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行业专家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调动各类应急资源,具体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抢险救灾、技术服务、后勤保障、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置6个专业小组:

2.3.1警戒保卫组:由事故发生地各镇街政府牵头,公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3.2抢险救灾组:由事故发生地各镇街政府牵头,消防救援部门、有关供热企业配合。主要负责制定先期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现场指挥部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

2.3.3技术保障组:由区供热管理部门牵头,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建设、环保等部门和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合。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分析事故和灾害情况,提出救援的技术措施。

2.3.4医疗救护组:由事故发生地各镇街政府牵头,卫生部门和当地医疗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医疗单位接收、救治伤员。

2.3.5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各镇街政府牵头,交通、电力、工信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现场通讯保障、电力供应、保障抢救物资及装备供应、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2.3.6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各镇街政府牵头,应急、民政、住建、卫健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建筑、区政等财产损失评估、赔偿等善后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4专家咨询机构

2.4.1专家咨询工作组由供热行业的设计、施工、运营、安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4.2专家咨询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1)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2)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协助救援。

(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3监测与报告

3.1预防

各各镇街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各供热企业应做好以下预防措施:

(1)加强首站、中级泵站、换热站、热网的检查与维护,时刻监控系统运行参数,保证供热系统运行可靠。特别在供热设备投退时,严格按规程操作。

(2)日常应保持站内外设备的完好性、严密性,防止泄漏,发现设备任何缺陷要按缺陷管理制度及时消除。

(3)如遇突然停水停电,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理。

(4)定期校核各种压力表,如发现不准确或动作不正常,必须立即更换。定期做排气试验,如阀件动作呆滞,必须更换。

(5)对待极端天气要及时与热源厂沟通协调,保障民生取暖正常。

3.2监测预测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镇街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建立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发布预警后,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工作要求。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镇街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汇总情况,及时对隐患信息进行预测判断;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报告

3.3.1发现供热安全隐患和供热突发事件应立即报警。各接警平台接到报警信息并初步核实基本情况后,立即通报有关供热企业;进行初步核实后,第一时间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区供热管理部门。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简要经过,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情况、可能发生的后果及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等。

3.3.2各供热企业发现的供热安全隐患和供热突发事件,应立即进行初步分析判断,根据需要启动企业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抢修力量到达现场核实情况,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区供热管理部门,并通报有关单位。突发事件在可控范围内的,要立即实施处置。

3.3.3因第三方施工造成供热突发事件的,施工单位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防护措施,立即报警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供热企业报告具体情况。

3.3.4我区供热突发事件,区供热管理部门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须在事发后2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区应急管理局,40分钟内书面报告,书面续报最迟不超过1小时。

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上级指挥部。

3.4信息分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信息报告后,立即对信息进行分析,必要时进行现场勘查,综合评价事件对城区公共安全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迅速提出预警及响应意见。

4应急预警

4.1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镇街政府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或极寒天气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自然灾害等其它情况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6)因调度、自动控制等计算机系统入侵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7)热力公司与热源单位沟通不及时造成的影响正常供热。

4.2预警发布

4.2.1我区供热突发事件,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发布黄色预警;事发镇街负责发布蓝色预警。

4.2.2红色、橙色预警发布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黄色、蓝色预警发布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签发。

4.2.3预警发布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实施,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重要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3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区集中供热实际情况,由低到高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3.1蓝色预警

(1)因供热设施故障,即将影响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的。

(2)供热企业出现拒绝向居民供热现象,即将影响供热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

(3)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30人以内人员聚集或上访的。

(4)可能会发生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供热事故的。

4.3.2蓝色预警行动

由事发镇街启动应急预警,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和供热企业为主进行协调处置,事发地所属供热企业应当及时开展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并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必要时,镇街分管负责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预警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3.3黄色预警

(1)因供热设施故障,即将影响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200万平方米以下,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的。

(2)供热企业出现拒绝向居民供热现象,即将影响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的。

(3)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3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员聚集或上访的。

(4)可能会发生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供热事故的。

(5)已经发生的一般事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的。

4.3.4黄色预警行动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应急预警,以事发镇街为主进行协调处置,镇街负责人应赶赴现场,镇街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赶赴现场,参与制定预警方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启动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启动技术指导、专家组织等工作;东营公安分局负责启动事发区域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启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应急运输保障、建立管辖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桥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区卫生健康局启动伤员救护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3.5橙色预警

(1)因热源企业供热机组或者供热一次主管网故障,有可能影响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有可能导致供热热源或首站或中级泵站或换热站停热时间超过24小时;或因区政供热管网失水有可能影响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200万平方米以下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有可能影响供热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或即将发生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供热小区弃供、弃管的。

(4)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50人以上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的。

(5)可能会发生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供热事故的。

(6)已经发生的较大事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的。

4.3.6橙色预警行动

由区供热管理部门报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由指挥长批准后启动应急预警。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镇街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预警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区供热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在黄色预警行动基础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储备供热应急用煤、用气、用油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相应资金的落实工作;区供电公司负责启动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各自来水公司负责启动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水保障工作;各燃气公司负责启动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燃气保障工作。

4.3.7红色预警

(1)可能出现供热用煤、用气、用油严重短缺,影响相应区域正常供热48小时以上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可能导致供热热源或首站或中级泵站或换热站停热时间超过48小时;或因区政供热管网失水可能影响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的。

(3)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会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城区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

(4)可能会发生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供热事故的。

(5)已经发生的重大事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的。

4.3.8红色预警行动

由区供热管理部门报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警。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行政区(开发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预警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副指挥长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在橙色预警行动基础上,区住建局负责启动调用相关建筑物资、机械参与应急抢险救援,落实受灾群众的临时住所;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后热源、换热首站、中级泵站、区政供热管网及临时供热设施、管线的规划审批工作;东营环保分局负责启动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启动组织、参与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启动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区总工会负责启动伤亡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4.4调整和解除预警

预警信息发布部门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的部门应立即宣布解除警报或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4.1我区供热突发事件,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调整和解除红色、橙色预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调整和解除黄色预警;事发镇街负责调整和解除蓝色预警。

4.4.2红色、橙色预警调整和解除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黄色、蓝色预警调整和解除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签发。

4.4.3预警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实施,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重要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应急响应

5.1响应发布

5.1.1我区供热突发事件,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Ⅰ级、Ⅱ级响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发布Ⅲ级响应;事发镇街负责发布Ⅳ级响应。

5.1.2Ⅰ级、Ⅱ级响应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Ⅲ级、Ⅳ级响应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签发。

5.1.3响应发布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实施,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重要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2事件分级及应急响应

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5.2.1一般事件(IV级)

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镇街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因供热设施故障影响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48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的。

(3)任何情况下,居民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50万平方米以下的区域内,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的。

(4)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

(5)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30人以内人员聚集或上访的。

5.2.2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实行部门联动,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和供热企业为主进行协调处置,事发地所属供热企业应当及时开展信息研判、应急处置等工作,并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区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现场指挥部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5.2.3较大事件(III级)

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施故障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200万平方米以下,48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的。

(3)任何情况下,居民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区域内,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的。

(4)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的。

(5)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或首站或中级泵站或换热站停热时间超过24小时;或因区政供热管网失水影响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的。

(6)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人员聚集或上访的。

5.2.4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实行部门联动,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技术指导、专家组织等工作;东营公安分局负责事发区域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区民政局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运输保障、建立管辖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桥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伤员救护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5.2.5重大事件(II级)

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区直部门、各镇街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热源企业供热机组或者供热一次主管网故障,影响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或首站或中级泵站或换热站停热时间超过24小时;或因区政供热管网失水影响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200万平方米以下的。

(4)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或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供热小区发生弃供、弃管的。

(5)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50人以上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

5.2.6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实行部门联动,在III级响应基础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储备供热应急用煤、用气、用油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相应资金的落实工作;东营区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各自来水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水保障工作;区各燃气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燃气保障工作。

5.2.7特别重大事件(I级)

指对我区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2)出现供热用煤、用气、用油严重短缺,影响相应区域正常供热48小时以上的。

(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或首站或中级泵站或换热站停热时间超过48小时;或因区政供热管网失水影响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的。

(4)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城区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

5.2.8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实行部门联动,在II级响应基础上,区住建局负责调用相关建筑物资、机械参与应急抢险救援;东营环保分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参与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区总工会负责伤亡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5.3响应程序

5.3.1Ⅳ级事件响应程序

由事发镇街启动应急响应,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镇(街道办事处)和供热企业为主进行协调处置,事发地所属供热企业应当及时开展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并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必要时,镇街分管负责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人或区供热管理部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5.3.2III级事件响应程序

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或镇街启动应急响应,以事发镇街为主进行协调处置,镇街负责人应赶赴现场,镇街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5.3.3II级事件响应程序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镇街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5.3.4I级事件响应程序

由区供热管理部门报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镇街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副指挥长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

5.4调整和解除响应

5.4.1我区供热突发事件,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调整和解除I级、II级响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调整和解除III级响应;事发镇街负责调整和解除Ⅳ级响应。

5.4.2I级、II级响应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III级、Ⅳ级响应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签发。

5.4.3响应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实施,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重要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5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5.5.1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力量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5.5.2必要时,组成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5.3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单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6信息管理

6.1信息监测

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加强舆情监测与管理。

6.2信息报告

6.2.1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知情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拨打区供热服务热线或供热单位电话,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6.2.2各镇街政府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判断,属一般事件的,自行组织处置,并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立即上报。

6.2.3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立即报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详细信息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

6.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

7应急保障

7.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7.1.1各镇街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应依托供热企业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镇街供热主管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所在镇街给予支援。

7.1.2各镇街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7.1.3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建立区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7.1.4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各县区政府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区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故时优先调用。

7.1.5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各县区政府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7.2通信保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畅通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7.3交通保障

7.3.1铁路、公路、港航、航空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

7.3.2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3.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事发地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7.4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县区政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7.5后勤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会同事发地镇街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7.6经费保障

7.6.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区、镇街分级负担。

7.6.2区、镇街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7.6.3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8宣教培训和演练

8.1宣教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8.2应急演练

8.2.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

8.2.2我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应进行1次演练。各供热企业应当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演练计划、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保存备查。

9后期处置

9.1总结评价

9.1.1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指挥部作出书面报告。

9.1.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审查和整理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救援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

9.2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7)提出处理意见。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根据对事件、事故原因和处置情况的总结评价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报区政府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10.2奖励与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在冬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10.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并解释。

10.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老小区应急预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冬季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目标,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全民参予冬季冰雪清运这项公益劳动,为及时清除冰雪,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做出贡献。

二、指导原则

1、以雪为令原则;

2、自清自运门前雪原则;

3、公益劳动原则;

4、专群结合原则;

5、门前三包原则。

三、清运冰雪任务与责任划分

清运冰雪是社会公益劳动,是城区各单位和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城区国营大厂、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部队、个体业户等都要承担清运冰雪的任务与责任。

清运冰雪任务与责任划分如下:

1、国营大厂、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部队,除完成本单位责任区清运冰雪任务外,还要承担区清雪指挥部下达的主街路清运冰雪任务。

2、商服网点、个体业户。按照门前“三包”和自清自运门前雪的原则,要清除和运走店外前至慢车道上的冰雪。

3、基建工地的清运冰雪任务由乙方完成,停止施工的基建工地的清雪任务由甲方完成。对街路出现的跑、冒、漏水结成的冰镜由产权单位负责。

4、工商局:负责市场及市场门前路口的冰雪清除清运工作。

具体地点:

5、清雪指挥部:负责划分清雪责任区,安排落实清雪任务,调动全区车辆抢运冰雪;负责监督、检查、处罚、奖励清雪督办责任单位。

交警中队:负责特大雪调动全区车辆,抢运街路冰雪,协助城管督办三座立交桥、六条主要交通干道的冰雪清除工作(工农大街、向阳大街、红岸大街、交通街、光明街,和平路)。

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督办全区清雪、运雪工作,对不清雪的责任单位、个体业户进行停业、处罚、曝光,落实冰雪堆放地点。负责组织落实罚款资金,雇用劳务人员清除冰雪工作。

四、清雪标准与时限

1、清雪界限划分:街路清雪工作,临街单位和个人清雪路面的责任区,路面对面有单位清到路中心线为界,路面对面无单位清到路面对面路牙子(全部);单位两侧界线划分,有墙以墙为界,无墙以胡同中心线为界。临街单位四周有几条路清几条路。

2、清雪时限:以雪为令,雪停即清(节假日正常清雪),小雪当天清除;中雪二天内清除;大雪五天内清除。

3、清雪标准:路面清雪达到路见本色,路牙子达到无积雪,花池内无雪堆。

4、运雪标准:凡是承担清雪路面的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间将冰雪运到指定地点。

5、有偿服务:对无能力清运冰雪的单位和个体业户可以委托清雪指挥部办公室,雇用劳务人员、车辆清运冰雪。

6、收费标准:清雪每平方米1—5元,运雪四轮车每台次10元,汽车每台次30元。

五、奖惩办法

对于清雪工作完成好的街路,区政府给予清雪工作责任单位表彰和奖励;对于完不成清雪的街路,清雪指挥部将对清雪督办检查单位、清雪责任单位进行曝光、批评和处罚。按每平米处以5—10元罚款(根据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对不认真履行清雪职责的单位和不完成任务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取消当年评先优资格,双评工作扣分。并对不按时完成清运冰雪任务的商服网点和个体业户要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业,清运冰雪。具体处罚由清雪指挥部审定并下达(罚款通知单),由城管中队执行。

老小区应急预案(篇3)

为深入实施“科技兴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扎实推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推动社区科普工作的创新发展,打造社区科普工作品牌,为实施好中国科协“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和湖北省科协“科普示范助力新社区行动计划”项目奠定基础,根据州科协州文明办关于开展创建“科普示范文明社区”活动通知的精神要求,特制定巴东县创建“科普示范文明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探索在社区开展科普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大力营造社区科普文化,培育科普示范社区典型,全力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逐步形成社区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创建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普遍提高公众科学素质为宗旨,以提升创建科普示范区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通过在全县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活动,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深入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科技教育、传播、普及活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必要的科技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正确的科学思想,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推动群众综合素质普遍提升,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创建内容

(一)社区崇尚科学精神好

1、社区精神文明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积极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爱国守法、奋发进取、敬业奉献的良好风尚。

2、社区科学氛围好。大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居民参加科普讲座及科普展览,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崇尚科学精神,反对邪教活动,破除封建思想的良好风气。

3、社区环保意识好。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环境清洁卫生、绿化、美化、净化,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社区居民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无乱吐乱扔、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盖的现象。

4、社区邻里和谐好。社区邻里之间友好,形成了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营造互爱互助、“一家有难,众人相帮”、共建美好家园的社区生活氛围。

5、社区家庭和睦好。适时开展家庭美德行为准则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居民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长幼亲情、勤俭持家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

(二)社区科普活动开展好

1、主题科普影响好。每年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积极开展全国科普日-恩施科普月、全国科技活动周等大型主题科普活动。

2、特色科普效果好。结合社区特点和需求,适时开展食品卫生、健康生活、应急避险、灾害防御等特色科普宣传活动。

3、日常科普持续好。组织科普志愿者,坚持举办有针对性的科普讲座、科普培训、科普咨询、科普报告会等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

4、创新科普思路好。根据新时期社区科普工作的新特点,积极探索社区科普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充分整合社区科普资源,创造性的开展社区科普工作。

5、示范创建带动好。针对社区居民需求,开展具有一定的创新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社区民生科普示范项目,取得成功实施经验,得到相关科普专家认可,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与好评。

(三)社区创建条件保障好

1、组织领导机制好。社区党政领导重视科普工作,成立社区科普工作的领导机制(即社区科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并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纳入社区年度工作议事日程。

2、工作队伍建设好。社区建有科普组织,有专兼职科普人员,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

3、活动阵地设施好。社区建有科普活动室(文化室、图书室)、阅报栏、黑板报、科普宣传栏等科普宣传的阵地。

4、联动协作共建好。依托社区资源和人才优势,经常与辖区单位共同组织居民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科普、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兴建社区科普设施。

5、经费支持投入好。将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经费纳入社区年度财政预算或多方筹措社会资金,支持社区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积极为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提供物质或经费支持。

老小区应急预案(篇4)

作为小区管理人员,台风季节必须要准备好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减少影响和损失。以下是一份可供参考的小区台风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六大方面。

一、确定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小区应急指挥部

负责制定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

2.保障组

负责灾后物资准备、后勤保障等工作。

3.防护组

负责应对台风的防护措施,包括清理物件、搭建防护设施等工作。

二、加强预警监测和疏散安排

1.加强预警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包括小区气象站的建设,及时了解气象预报信息。

2.确定疏散路线及隐蔽避风处

所有居民应清楚知道小区的疏散路线以及隐蔽避风处。

3.通知业主做好防护准备工作

向业主发放防风防水物品,督促他们做好窗户、门、阳台等处的加固工作。

三、防止水利难题

1.清理小区内的积水点

对于小区内容易积水的路段、下水道等进行长期的排查和清理。

2.检查小区的防汛设施

如控制闸门、消能塘等的运行状态和设置是否合理。

四、加强电力设施管理

1.检查小区电网设备

仔细检查小区内主要的电力线路、变电站设备是否正常,设置以上情况要做好修缮准备。

2.关停不稳定的设备

包括室内空调、电视等设备,避免短路或火灾等突发情况。

五、保证食品安全

及时接收有关政府的通报和推送,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进行排查、收缴。

六、积极开展科普教育

开展气象知识、防灾知识等方面的科普教育,提高居民的防台风意识。

以上六方面是小区台风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逐一落实各项工作,可以让小区在台风来袭时,做到应对有方,迅速处置,尽量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小区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各项防护措施,提高应急处理工作的效率和科学性。同时,小区居民们也要积极配合,尽现在灾难面前的互助精神,为共同平安度过台风季做出应有的贡献。

延伸阅读

老小区应急预案(合集6篇)


以下是趣祝福小编为您整理的“老小区应急预案”相关的信息,我们要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并加强对防灾减灾的意识。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是由专家和实践者共同研究和制定的。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为了对潜在威胁进行预防性管理。以下资讯仅供参考,请大家仔细阅读!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1

小区噪音应急预案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小区住宅越来越多。然而,作为生活在小区中的居民,我们也常常遭受噪音的困扰。噪音污染不仅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休息,还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针对小区噪音问题,制定一套有效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一、问题分析

小区噪音问题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内部噪音和外部噪音。内部噪音主要来自小区住户之间的声音传播,例如高声喧哗、音响放音过大等。外部噪音则来自于小区周边的环境,例如交通噪音、建筑工地噪音等。正确分析问题的来源有助于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二、预防与宣传

1. 教育宣传

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噪音问题的认识和重视。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宣传会议等方式,向居民普及噪音防治知识,增强居民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2. 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制定完善的小区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居民在小区内不得制造噪音干扰他人生活的行为,并建立相关处罚机制。此外,对于在装修期间产生高噪音的住户,应设定时间限制,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3. 建设小区噪音隔离设施

小区内应建设噪音隔离设施,例如建造围墙、设置隔音窗等。这些设施可以有效地阻隔外部噪音的传播,保障居民的安静休息环境。

三、应急预案

1. 事前准备

小区业主委员会应与当地居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联系,明确噪音投诉的处理程序和联系方式。定期组织居民参加有关噪音防治的培训,提高居民的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建立小区噪音信息台账,及时记录和整理噪音情况,为后续的问题解决提供参考。

2. 应急响应

一旦接到噪音投诉,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核实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在确定存在噪音问题后,应依据小区规章制度,对涉事住户进行警告或罚款等处理。

3. 快速解决

对于涉及装修、施工等工程产生的噪音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应要求施工单位限制噪音产生的时间段,尽量避免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减少施工噪音产生的频率和强度。

四、监督与评估

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噪音防治效果的评估,对噪音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同时,建立举报投诉制度,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小区噪音问题的监督与管理。通过不断地监督与评估,及时纠正不足,优化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小区噪音问题的发生。

结语

小区噪音问题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共同努力才能够取得理想的效果。通过有效的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我们相信小区噪音问题可以得以有效解决,为居民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2

小区噪音应急预案

在生活中,噪音是我们常常会遇到的问题,而小区噪音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小区内的噪音问题日益突出。噪音不仅会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可能对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小区噪音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一套完整的小区噪音应急预案,以期为大家提供参考和借鉴。

第一章:噪音的分类和影响

噪音可分为生活噪音、交通噪音、工业噪音等。生活噪音主要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活动,例如高音电视声、高声喇叭、装修施工声等。交通噪音是由车辆行驶、鸣笛等产生的,而工业噪音则是工厂机器设备运转所产生的声音。

噪音对居民的影响包括睡眠障碍、心理疾病、听力损伤等。长期暴露在噪音环境中会导致人们的免疫力下降、血压升高、肾上腺素分泌增强等不良生理反应。

第二章:小区噪音监测

小区噪音应急预案的第一步是对小区内噪音的监测和调查。通过专业的仪器和设备,可以测定出小区内噪音的具体来源和分贝数。同时,还应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居民对噪音问题的感受和意见,进一步确定噪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第三章:小区噪音治理原则

小区噪音治理的原则应包括科学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根据噪音监测结果,确定治理目标和方向。例如,针对生活噪音,可以从源头上进行控制,例如加强装修施工管理、加装隔音设备等。对于交通噪音,则可以考虑采取降噪屏障、降低车速等措施。对于工业噪音,可以采取技术改造、安装隔音设备等手段。

第四章:小区噪音应急准备

小区噪音应急准备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培训应急人员、建立应急队伍等。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响应程序、应急设备和资源的储备、应急人员的分工等内容。应急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噪音治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噪音监测设备并灵活运用治理手段。

第五章:小区噪音应急响应

当小区噪音超过规定标准,或者居民投诉噪音问题时,应急预案便会启动。根据噪音的来源和严重程度,应急人员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监测和评估,确定治理措施。同时,应向居民发布噪音警告,提醒他们注意降低噪音产生。当噪音无法立即得到控制时,可以考虑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例如临时封闭施工区域,安排交通引导等。

第六章:小区噪音治理效果评估

噪音治理后,需要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通过再次进行噪音监测和居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噪音是否得到了控制和改善。同时,也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对治理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升噪音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小区噪音问题是一个长期的挑战,需要小区居民、物业管理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噪音应急预案,才能有效地解决小区噪音问题,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希望本文的内容对大家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参考。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3

小区防盗应急预案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小区安全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小区的防盗问题,经常成为居民们的烦恼。为了有效应对小区防盗事故,小区管理方应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防盗应急预案。

一、问题分析

小区防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入室盗窃:盗贼趁着居民不在家时,破门而入进行盗窃行为。

2.大门被撬:盗贼使用撬棍等工具对小区大门进行破坏,进而盗窃财物。

3.人员溜进:盗贼乘坐车辆等工具进入小区,进行盗窃或抢劫犯罪。

4.墙外攀爬:盗贼从小区外墙攀爬入侵,进行盗窃或破坏行为。

二、应急预案制定

在制定小区防盗应急预案时,需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明确责任:确定小区防盗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他们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2.设立监控系统:安装高清摄像头,覆盖小区的主要通道和重点部位。摄像头应具备夜视功能,以保证夜间监控的效果。同时,监控系统应能够实时监控,以便发现并解决问题。

3.加强巡逻:增加保安巡逻力量,提高巡逻频率。加强对小区入口和周边区域的巡逻,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可疑人员或车辆,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其进入小区。

4.完善门禁系统:安装一套完善的门禁系统,包括刷卡、指纹和人脸识别等功能。尤其是对小区大门的管理,要确保只有居民或授权人员才能进入。

5.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小区公共媒体设施、社区通告栏等宣传渠道,向居民普及防盗知识和预防措施。同时,提醒居民保护好自己的财物,防止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

三、应急预案实施

1.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盗窃事故或可疑情况,小区管理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责任人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小区内的保安和居民进行紧急处置。同时,保安和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封锁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2.配合协作: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小区管理方需要紧密配合警方的工作。提供视频监控录像等证据,协助警方进行调查和侦破工作。

3.事后处理:事故发生后,小区管理方应做好与受害居民的沟通工作,了解损失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同时,对事故根源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和完善防盗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定期检查和修订

小区防盗应急预案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这样可以充分了解小区业主和居民的需求,及时更新和完善预案内容。同时,根据实际发生的盗窃事故和问题,及时进行反思和改进,提高防盗工作的效果。

总结起来,小区防盗应急预案是针对小区防盗问题制定的一套应急措施,以确保居民财产和人身安全。制定和执行预案需要明确责任、设立监控系统、加强巡逻、完善门禁系统,并加强宣传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及时响应和配合警方工作,并保障事后的处理和优化预案。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提高小区的防盗能力,确保居民的安全与安心居住。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4

2.1 员工发现火情后,如是初级火情自己能将其火扑灭时,应先灭火后报警。遇火情难以扑救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工作:

2.1.1立即用火场附近电话通知小区消防中控室,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碎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

2.1.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拨内部报警电话"xxxxx恤"。报警时话音清晰,要讲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的种类,是否有人被困,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消防中控室的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2.1.3在扑救人员未到火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2.1.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2.1.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2.1.6引导火场附近的业主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业主不要使用电梯。

2.1.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5

小区噪音应急预案

噪音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居住的小区环境中,噪音污染更是让人无法忽视的。为了有效应对小区噪音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小区噪音应急预案,以确保居民的安宁和健康。

一、预案制定的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在小区中,居民面临诸如车辆噪音、装修噪音、社区公共场所活动噪音等噪音污染问题。这些噪音可能会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制定小区噪音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目标

小区噪音应急预案的目标是保护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影响。预案的制定是为了能够快速、高效地应对噪音污染问题,以保障小区居民的安宁和舒适。

三、预案的执行步骤

1.建立噪音监测系统:小区管理部门应当购置噪音监测设备,并设置相应的触发机制,以实时监测小区的噪音情况。

2.发现噪音问题:居民可以通过投诉电话、社区公告栏等方式向小区管理部门举报噪音问题。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确认是否存在噪音污染问题。

3.噪音评估和分类: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噪音进行评估和分类。根据噪音来源的不同,将其分为车辆噪音、装修噪音、社区公共场所活动噪音等不同类别。

4.采取相应措施:根据噪音来源的不同,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例如,对于车辆噪音,可以增设减速带、设置禁止鸣喇叭区域等;对于装修噪音,可以规定特定的施工时间,限制噪音产生;对于社区公共场所活动噪音,可以控制音量,增设隔音设施等。

5.宣传教育:小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居民增强对噪音污染问题的认识,并提供处理噪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

6.定期检查和总结:小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小区的噪音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和改进预案。同时,小区居民也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完善预案。

四、应急预案的效果评估

为了评估小区噪音应急预案的执行效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1.噪音治理效果:通过对小区噪音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对居民的调查,评估噪音治理措施的实际效果。居民对噪音问题的满意度是否得到提高是一个重要指标。

2.投诉处理效率:评估小区管理部门对噪音投诉的处理效率,包括投诉报案到解决问题的时间、居民对投诉处理结果的满意度等。

3.宣传教育成效:通过调查居民对噪音知识的掌握情况、对应急预案的了解程度等,评估预案的宣传教育效果。

通过以上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小区噪音问题,进一步改进应急预案。

五、结语

小区噪音应急预案是保障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只有制定详细具体且生动的预案,才能切实解决小区噪音问题。我们应鼓励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制定和完善预案,共同打造一个宁静和谐的居住环境。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噪音监测和治理力度,为小区居民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6

8.1 客户服务部主任

8.1.1接到火情后,应立即布置本部员工,做好客人疏散及火场区域内贵重物品的抢救工作。

8.1.2带领其他员工利用消防设备扑救和控制火灾。

8.1.3起火区域物业人员,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投入灭火工作。

8.2 具体工作程序:

8.2.1立即通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

8.2.2关闭火场附近的门窗及通风设施。

8.2.3利用消防设施扑救、控制火灾。

8.2.4抢运火场区域及附近受火灾威胁区域的贵重物品至安全场所,并会同保安部内保人员看管物品。

8.2.5物业助理应反复认真的检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房间,关闭门窗及空调,并保证每一位业主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8.2.6清查房间,确认无人后,应在各房间贴上"已清查"的标志。

8.3 接待员

8.3.1物业接待员应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沉着冷静地回答问题或疏导。

8.3.2接待员在回答业主询问电话时首先稳定业主的情绪。如通道受阻,应告知业主走防火楼梯撤离火场,勿乘坐电梯疏散。撤离前,关闭好房间的门窗及空调。

8.3.3接待员应保护好房间钥匙、贵重物品及资料。

8.3.4保管好业主的物品及从火场抢运的物品。

8.3.5应协助做好车辆的疏导工作;同时立即打开通道以保证前厅通道畅通。

老小区应急预案(精品九篇)


在实际应急情况中如何有效地培训和指导应急预案的执行人员?加大气象科普宣传,提高灾害应急能力, 加强灾害物资储备,是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手段。应急预案需要纳入联合应急演练中实践验证,今天趣祝福给大家分享一下“老小区应急预案”,以下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大家仔细阅读!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1

群体性的事件现场处置后,必须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清理现场,撤除路障,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社会秩序。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反弹和反复。

(三)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不得久拖不决。

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党委宣传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谣言应及时予以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2

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企业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抢险救援队伍:企业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企业财产安全。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企业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机关各部门及中、西药车间负责人积极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

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需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企业重点部位:企业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

(1)企业门口向内流水不及。

(2)排水管道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配电室等重需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需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企业财产。

2、险情发生后,需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3、事件处理过程需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办公室向企业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3

智慧小区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快速发展中,已经成为人们居住的首选。智慧小区通过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实现了住户生活中的便利和安全,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依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为此,智慧小区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灵活高效的组织架构

在智慧小区应急预案中,一个灵活高效的组织架构至关重要。智慧小区的管理者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的应急处置团队,主要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时的指挥和处理。该团队应由小区工作人员、保安人员、物业人员等组成,以确保全员参与,形成合力。并且,为了保证应急处置的效率,应急处置团队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明确各个成员的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顺畅、高效地运行。

二、完善的应急设施和资源保障规划

智慧小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应急设施和资源保障规划。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小区内的灭火器、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以及逃生通道和报警设备的设置。智慧小区可以运用科技手段,安装智能化的监控设备,对小区内的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预案还应规定应急处置队伍需要的物资和储备资源,如医疗急救包、水和食品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三、科学合理的应急演练

智慧小区应急预案的制定不仅需要制定合理的制度和规定,还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应急演练,以验证预案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演练可以包括模拟突发事件的场景,全面检验应急处置团队的组织协调能力、指挥调度能力和应对紧急情况的操作技能。每次演练后,相关人员应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四、充分发挥智慧技术在应急中的作用

智慧小区应急预案必须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以智能化技术为核心的应用,来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效率。例如,智能化的安防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控小区内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警,提醒相关人员采取措施。智能化的住户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全员实名制登记,快速获取住户信息,并可在应急事件发生时快速通知住户,提供相关指导和帮助。智能化的设备控制系统能够远程控制小区内的电力、供水等设施,以应对突发情况中的应急需求。

五、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与沟通

智慧小区作为一个社会系统中的一部分,应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与沟通,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例如,智慧小区可以与当地公安局、消防队、医院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享信息和资源。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快速联系相关机构,争取更多的支持与援助。

智慧小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的组织架构、完善的设施和资源保障、科学和有效的应急演练、充分利用智慧技术以及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与沟通,智慧小区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居民的生活安全和幸福感。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4

3.1日常预防和预报

各县(市、区)政府及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市建设局负责临汾市区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 预警预防行动

(1)加强监督检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对供热企业的应急预案和供暖设施的日常监测、维护、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应急准备。从事城市供暖运营的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习,对所有供热系统运行设备每天进行盘点、巡查、维护、加油保养,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加大对生产区域、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发生。供暖企业各运行岗位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到人。各供热企业要提前储存7—10天优质原煤,确保锅炉煤炭供应。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值班查岗制度,及时处理供热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对供热区域内出现的影响供热的问题进行协调。做到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春节期间供热安全运行。

(4)公布应急热线电话。各县(市、区)政府及临汾市区要向社会公布城市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临汾市区24小时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为2157001、2157100、12319。

(5)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宣传手册等媒介,广泛宣传城市供暖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用暖、规范用暖意识。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5

为了加强和改进小区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广大业主的健康、平安地生活工作,打造平安、和谐小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小区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小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小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忠文

副组长:何美华、杨惠铭

成员:保卫科全体人员、后勤科全体人员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小组成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小组成员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救和救援工作

3、根据需要对小区人员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有关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监督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反应迅速、高度统

一、听从指挥、沉着冷静、团结协作。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安全突发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小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小组成员闻讯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助。

1、应急预案处理一:盗窃、匪警应急处理

(1)秩序维护员在执勤中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或毁坏管理处和业户财物或威胁业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秩序维护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秩序维护员要保持镇静,做好制服罪犯准备,同时立即通过通讯设备呼叫支援。

(3)秩序维护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各门岗留下一名值班人员封锁门岗出口,其余所有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并向值班班长报告,然后向办公室和组长报告;现场由组长统一指挥。

(4)若犯罪份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重大案件要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5)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值班班长要指定人员在现场保护,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查完毕之前,不得离开。

(6)由办公室人员记录住户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询问住户是否有任何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

(7)若是运行过程作案,没有固定现场地,对犯罪份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进塑料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秩序维护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不良痕迹留在物品上。

(8)事主或现场如有人员受伤,组长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医治抢救并报告公安机关。

(9)秩序维护员班长做好现场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报送管理处。

2、应急处理预案二:发现斗殴

(1)执勤中(或业主投诉)或管理处通知,发现有人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2)迅速报告值班班长、组长,由管理处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

(3)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向。

3、应急处理预案三:发现业户醉酒闹事或精神病人(1)醉酒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下,易对自身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秩序维护员应及时对其采取控制和监督措施。

(2)及时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家属,让他们派人领回。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上报值班班长和组长将其强制送到派出所处理。

4、应急处理预案四:面对爆炸物及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1)秩序维护员发现或接到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值班班长和组长及管理处报告,班长派人留守现场,阻止

任何人再接触可疑物。

(2)组长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统一指挥;如初步确认可疑物品为危险物品时,要安排工作人员立即对附近区域的业主和相关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3)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司领导通报。(4)对附近区域进行全面搜寻,以消除隐患。(5)待公安机关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消除爆炸危险隐患,并进行调查。

(6)如果危险已经发生,组长要组织秩序维护员立即赶到现场协助抢救,运转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安置疏散人员。

5、应急处理预案五:接报刑事案件

(1)接报人员首先要问清报案人姓名,并要求在场人员不得动用现场的任何物品,做好现场保护。

(2)将报案情况向值班班长和组长及管理处通报。(3)秩序维护员到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保护,劝阻、疏散围观人员,对现场及外围人员进行观察,并记录在心。

(4)对焚尸、焚物现场要迅速组织人员扑救,并最大限度地将现场保护完好。

(5)向当事人员及现场有关人员了解案情。

(6)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待警车到达现场。(7)将受伤人员的伤势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一并进行通报,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治。

(8)向警方介绍情况,并协助破案。

6、应急处理预案六:接报治安案件

(1)斗殴、流氓、暴力事件报案时,要问清发案地点、人数、闹事人是否带有凶器。

(2)报值班班长和组长及管理处,并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劝阻疏散围观人群。

(3)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分别将各方带到管理处,进一步了解情况,办公室人员做好笔录,组长提出对事件的处理意见。

(4)派人清查损坏物品的数量。

(5)向公案机关报案,同时对打、砸、抢、及蓄意破坏的肇事者,进行控制并送公安机关。

(6)由客户中心记录﹑整理存档。

7、应急处理预案七:对水浸(跑、冒、漏)紧急处理(1)秩序维护员发现或接所跑、冒、漏水时,立即通知班长和组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2)班长和组长接报后,向办公室报告并通知范雷和高凯赶到现场。

(3)到现场后立即查看情况并迅速派人将电梯升到高出;制止水源及范围扩大,进行设备修理;调试系统,恢复正常位置。

(4)组织保洁人员清洁水灾影响的区域。

(5)对不能立即维修的要汇报办公室,通知相关维修单位前来维修;并贴出通告安抚业主,记录事件存档。

8、应急处理预案八:对盗窃事件的处理

(1)管理处或秩序维护员接到通知后,联系值班班长和有关人员赶到现场。

(2)如证实发生盗窃罪案,要立即上报组长,拨打“110”报警,并派专人留守现场,直到警务人员到达。

(3)禁止任何人员在警务人员到达现场前触动任何物品。

(4)若有需要,组长或班长指令封锁入口大门,劝阻业户及访客暂停出入,防止窃贼乘机逃跑。

(5)当警务人员到达后,应清楚记下办案警官级别、编号及报案编号,以作日后查阅、参考之用。

(6)认真对待传媒人员入内采访,

(7)尽快向管理处交案情报告,办公室记录存档。

9、应急处理预案九:停车场被劫事件

(1)接到通知后报警及通知班长﹑组长及管理处。

(2)留意匪徒的容貌、人数、、有无武器和汽车接应,接应车辆牌照号码及逃走方向等。

(3)不可接触现场任何物品。(4)查看现场是否仍有匪徒。(5)照顾受伤人员。

(6)当警务人员抵达现场后,应记录主管警官级别,编号及报案编号,并尽快报告给管理处。

10、应急处理预案十:发现业主受伤或生病处理(1)当发现有业主或其他任何人在公用地方突然晕倒或意外受损伤时,必须立即通知值班班长及时打急救电话求助。班长要通知组长和管理处,并向管理处主任报告。

(2)将病者或伤者安置在适当地方休息,并设法通知其家人或派出所。

(3)妥善保管好伤者或病者的财物,当派出所人员到达时,交派出所人员处理。

(4)尽量将伤者或病者与围观者隔离。(5)将详细情况记录后,尽快呈交主管。

11、应急处理预案十一:交通事故应急处理(1)无人受伤的交通意外

①维持秩序,使现场交通恢复畅顺。②记录事件。③如有需要,拍照以做记录。④如物业部分因意外可能危及其

他人,应将范围封锁⑤如有需要,通知物业维修人员到场采取行动。⑥如有需要,张贴警告标志。⑦值班班长和组长应将事件详情记录在“工作日志”内,并向管理处做书面报告。

(2)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

①指挥交通,给予尾随车辆警告。②在适当情况下将伤者移离危险位置。③致电“110”报警,等候支援。④记录事件及拍照。⑤通知组长和管理处。⑥事后记录在“工作日志”内,呈交详尽报告给管理处。

12、应急处理预案十二:噪音应急处理

(1)所有员工应留意辖区四周所产生的噪音,不论是否由机器、音响、人为等造成,均能直接影响其他业主。

(2)当接获业主投诉或管理员发现,均须对噪音及来源进行调查,并将事件记录。

(3)业主在规定许可装修/施工时间外发出装修/施工噪音,巡逻协管员应立即上门劝阻,如业主或装修公司/施工单位仍拒绝停止引起噪音的工程,值班班长应向组长和后勤科报告。

(4)后勤科采取强制措施停止施工,并向管理处报告。

13、高水平急处理预期案十三:火灾应急处理当发生火灾时请参照以下程序处理

(1)接到或发现火警时,立即向班长、组长和管理处报告。

(2)值班班长和组长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到现场指挥灭火救灾工作。

(3)指派一名班长协同小组人员负责楼内业主的安全疏散工作。

(4)保卫科办公室、监视中心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集结待命。

(5)指定一名副组长和相关人员到单元的出入口,对所有的人员,只许出,不许入。

(6)启动应急广播,向业主讲明某位置发生火情,不要惊慌,带好房间钥匙,锁门后有秩序地进行安全撤离。

(7)通知工程部变电室断电启动备用消防电源。(8)通知水泵房,随时准备启动加压水泵。(9)根据火势大小,向消防队报警。(10)消防队到达后配合其工作。

(11)通知有关工程人员将消防系统恢复正常;记录存档。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6

一、前言

春节作为中国的传统节日,是家人团聚、欢乐祥和的时刻。然而,随着节日期间人员流动的增加,小区安全问题也愈发凸显。为了确保小区居民在春节期间的安全,我们特制定此安全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1、成立春节安全应急小组,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主管及秩序维护人员为成员。

2、组长负责全面协调、组织、指挥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成员负责具体执行安全预案,包括巡逻、监控、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安全预防措施

1、加强小区门禁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小区,确保小区居民的安全。

2、加大巡逻力度,特别是在夜间和人员稀少时段,确保小区内的安全无死角。

3、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提前清理小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居民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处置。

2、在火灾发生时,应急小组应迅速报警,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灭火工作。同时,利用小区内的广播系统,通知居民保持冷静,按照指示有序撤离。

3、在盗窃等治安事件发生时,应急小组应立即报警,并协助警方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加强小区内的`巡逻力度,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宣传教育

1、通过小区内的宣传栏、广播、微信群等渠道,向居民宣传春节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预防措施。

2、提醒居民外出时关好门窗、水电燃气等设施,确保家中安全。

4、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小区的安全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物业管理处或应急小组。

六、总结

本预案旨在为小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环境。我们将严格按照预案要求执行各项措施,确保小区的安全稳定。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居民能够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小区氛围。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7

夏季游泳是消暑的好方式。不过泳池安全也是令人担忧的问题,尤其是暑假里游泳的小孩特别多,所以小区泳池安全管理要提上日程,要强加防范。

据称,目前深圳有几百家游泳池,包括学校、小区、企业都有,有经营性的,也有公益性的。按照广东省发布的关于加强游泳池安全经营的规定,全省游泳场所必须办理企业经营许可证。其中,对救生员培训、游泳场地情况、照明条件、消毒等都有明确要求。

其中重要的是安全问题。据调查总结,问题高发区多在小区泳池。小区物业管理没有公共泳池那么严格,容易忽视一些问题,这也是每年夏季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

一、目前住宅小区泳池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一)泳池配套设施设备上存在的问题

1、泳池入口的浸脚消毒池地面过滑,泳池内的地面采用磁砖、木板或其他过滑材料做成的容易导致泳客滑倒,摔伤,这给泳池日常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风险与责任。

2、泳池旁边地面不平,泳池内水下台阶拐角过于尖锐,泳客容易擦伤、撞击后造成较大损伤。

3、池水内水质处理设备、喷泉、照明设施等存在漏电现象,极易导致游客触电,而造成生命危险。

4、儿童池和深水区没有强制隔离,我们常常看到发生的溺水事故大多都是儿童进入了深水区而造成的,目前很多住宅小区游泳池儿童池的浅水区和成人池的深水区没有强制隔离,儿童池很容易到成人池,一是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是增加救生员监管难度。

5、夜场的灯管亮度和角度达不到救生要求,对于住宅小区的游泳池因业户的生活特点难免会开夜场,开夜场的话就必须具有射灯照明,目前很多泳池通道和水面灯光亮度均达不到200勒克斯的照明救生标准,很容易导致溺水人员沉入池底时不能及时发现和施救。

(二)标识配置不到位

对于目前很多小区泳池或多或少的都贴有标识牌,但很多泳池贴的安全标识牌却不全,该有的没有,还有的就是张贴的位置不恰当,形同虚设,设置的安全标识不醒目,以至于泳客没有及时看清水深、台阶等而产生溺水、碰伤等事故,给与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造成的深度损伤。

(三)救生员现场管理不到位

夏季傍晚我们进入住宅小区的游泳池常常看到孩子们在游泳池内嬉笑的快速追赶,欢快的打着水仗,救生员时常和泳客在聊天或在救生看台上玩弄着自己的手机,巨大的泳池就像一个正在开口的狮子等着食物降落。

(四)高层管理不重视

住宅小区80%以上的游泳池属物业管理自主经营,利润较低,“基本上只够保本”,这是小区游泳池规范、安全经营的瓶颈。相当一部分小区泳池因经营受困,少雇甚至不雇有资质的救生员。而在一些物业项目上的泳池,为节省开支,则让保安轮班客串救生员,救生员也没有通过正规系统培训,更没有持证上岗,甚至有些泳池连经营许可证、高危证件都没有就进行营业。物业管理高层人员不重视,认为一个保安员就可以搞定一个游泳池,保安员本身就不了解泳池的安全管理,更缺乏熟练的救生技巧,这样的想法与思路不得不让我们为这样的小区泳池安全管理打起寒战。

(五)、应有救生器材配置不到位

泳池安全管理救生器材必不可少,有些住宅小区的游泳池根本就未配备救生器材,发现溺水或危险时,无法利用有效设施进行施救。还有些就是配置了不合格的救生器材,我们在有些住宅小区看到了普通的游泳圈挂在救生台上,人溺水时会拼命的抓住任何东西,试问这样日常游泳圈一抓即破能代替救生圈的作用吗?且有些小区没有救生台和救生杆,这些均给救生员巡查和救生急用带了难度,不利于救生的监督和实施工作。

(六)、缺乏泳池突发事件处理经验,对溺水或其他伤亡事件处理不及时而导致恶性后果。

很多住在小区游泳池管理没有指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是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没有实战演练,真正发生安全事故的时候现场一片混乱,宝贵的救生时间会因此而流失,留给人们惨痛的教训是生命的代价。

(七)、无证经营情况留下的安全隐患

住宅小区在做为小区业户生活配套设施的同时,物业管理人员常常是不予重视,存在很多无证经营或证件不全过期等现象。

二、国家对泳池安全管理的主要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深圳市体育局、卫生局、要求深圳市所有游泳场所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高危许可证》后才能开场经营,凡是从事游泳救生的人员,应持有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颁发的当年的《游泳救生员岗位证书》,持双证后才能上岗,且每250平方米的人工游泳池,至少要配备固定救生员1人。每增加250平方米应增加1人,确保救生安全。对于泳池开放期间工作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用人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三、怎样解决泳池安全管理问题,减少全事故发生。

(一)、及时解决泳池配套设施设备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对于泳池入口的浸脚消毒池地面过滑,泳池内的地面采用磁砖、木板或其他过滑材料做成的'容易导致泳客滑倒,摔伤情况进行泳池开放前的检查工作,对于不合理的地方及时通过更换材料,增加工序改变材料光滑现状,杜绝因地面湿滑造成的泳客摔伤摔亡事故发生;泳池旁边地面不平,泳池内水下台阶过于锋利现象可以通过磨平或包扎进行防护,以此减少对人员的损伤;池水内水质处理设备、喷泉、照明设施在开业前或开业中经常进行漏电测试,发现漏电第一时间关闭泳池进行彻底处理后方可营业,避免因漏电导致泳客身亡事件;泳池高层管理者要对游泳池夜场经营时射灯亮度是否达到200勒克斯的水面照明标准,泳池内是否存在缺光的照明死角,发现存在隐患需立即整改,避免因溺水而不能及时发现而影响分秒必争的救生工作。

(二)、完善泳池标识配置,提示泳客注意安全事宜

对于目前泳池缺少标识的要及时补充张贴,特别是重要的“禁游标识”、“深水区”、“小心地滑标识”“泳池管理规定”等重要标识,必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具备,对于制作标识要系统化的同时还必须注重标识的醒目程度,图形、汉字、英文同存的规范化程度。制作完毕后要张贴在适显眼的部位,起到警示作用,减少因泳客无知而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

(三)、高层管理者扭转观念,加强泳池现场管理

夏季的小区泳池内孩子们欢快的游泳,大人们幸福的交谈,一片欢乐与和谐景象,泳池内一旦出现溺水事故,会给整个小区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会给物业公司品牌造成多大的打击,甚至还会出现较大的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所以做为物业公司总经理,管理处主任、泳池管理者必须具有“时时如覆薄冰,刻刻如临深渊”的危机意识来从管理的源头上重视泳池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于项目上的泳池现场操作的救生员必须是具备“二证”通过相关部门系统培训的合格人员,而泳池监督管理人员、小区管理处主任也必须落实到人,重视现场管理,强化救生员安全意识、救生技巧培训,检查监督和指导救生员、泳池管理人员现场工作,务必做到高层重视,基层落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五)、配置合格的救生器材,时刻做好救生准备工作

当游泳池有人溺水时我们第一反应是什么?那肯定是救生,在有的小区泳池连救生器材都没有,他们拿什么救生。为减少泳池管理者责任,提高生命挽救能力,泳池必须按照国家标准250平方米配置两个救生圈和一个救生杆,面积增大的可以以此类推。配置的救生圈必须是标准救生用的,严禁用充气的游泳圈代替。救生杆可以用2米或以上的洗尘杆或竹竿代替,但杆面必须保持光滑无尖锐物,顶端圆滑不锋利,杆的另一头需系上一定长度的绳子。配置了救生圈和救生杆后,挂在指定的位置,旁边需加装“救生器材,紧急启用”标识,在日常泳池管理中发现救生器材不在指定位置的需立即恢复。除救生杆救生圈外,泳池救生工作中必须配备急救箱,箱内必须具备的物品有氧气瓶、消毒酒精棉、人工呼吸隔离面罩、医用消毒纱布、绷带、防水创口贴、伤口消毒红药水或紫药水、人丹、速效救心丸等物品。配置了以上救生器材需务必要求救生员会合理使用,以求达到的救生效果。除此之外泳池内还需配置1.9米或以上的救生台有利于救生员救生巡视工作。

(六)强化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增强生命挽救力。

做为小区泳池管理者,在日常泳池管理中需要经常检查泳池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提高预防措施的同时,日常中定期做情景模拟培训演练,熟练掌握真正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从宏观方面来看应急演练必须具有可操行,整个突发事件处理过程如下:救生员观察到溺水者→施救同时发布溺水信息→获取信息人员立即奔赴现场协助救生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20急救并通知应急预案组长(管理处主任)→组长调动资源现场指挥施救、秩序维护、安排引导急救车辆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是通知溺水者家属→救生人员不停施救→溺水人员恢复正常或120医务人员接手。在整个过程中必须迅速流畅分秒必争。微观方面,救生员下水扑救的瞬间及时发布溺水信息传递到相关人员身上非常重要,这是决定后续工作是否及时顺畅关键的一步,其次是救生员救生技能必须非常熟练合理利用救生物品并且抢救过程中不能随意中断直至医务人员接手或溺水完全恢复正常后方可停止。以上宏观和微观必须深度配合才能增强生命挽救能力,减少对物业管理的负面影响。

(七)、及时补充各类证件,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巨大损失

对于无证经营,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是显而易见的了,无证泳池溺水事故造成人员死亡赔偿金额在30万以上的实例数不胜数,所以做为住宅小区的泳池管理和经营者应避开铤而走险的道路。泳池各类证件的申办条件并不高且成本较低,及时补办经营所需的三证,救生员四证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正规化、专业化才是泳池和谐经营正确道路。那样即使泳池发生了安全事故对于管理或经营者的损失也会大大减少,做为泳池经营的你何乐而不为呢?

作为物业管理人或泳池经营者,泳池的安全管理必须作为第一来抓: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各游泳池管理者,应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标准,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对安全标识、设施设备安全、救生员的配备标准、安全管理措施是否严格执行、水质安全是否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和对人身是否会造成过敏伤害、政府规定的证照是否齐全,除此之外泳池管理者还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防范、检查、整改制度,强化员工以及领导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泳池安全,只有这样才能在游泳池营业管理服务中真正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将可能导致意外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提高救生技能。对于没有经过协会正规培训的池救生员一定要参加系统的技能考试、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技术,取得证书后方能安排上岗,当然住宅小区的泳池安全问题不可能完全杜绝,但是可以发现和追踪整改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才是泳池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所以救生员不但要数量足够,还要具备高素质和高技能。要兢兢业业,注意力集中认真观察,做到灵活准确及时发现问题,并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管理员应该制定完善的小区泳池安全管理规定,保障泳客们的安全问题。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8

小区防洪应急预案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洪水成为了城市管理中不可忽视的自然灾害之一。作为城市居民的我们,需要加强应对洪水的意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对洪水灾害的防范和自救能力。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介绍小区防洪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一、制定小区防洪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小区是城市中主要的人群居住和活动场所之一,而洪水灾害是城市中常见的灾害之一。特别是在夏季,遇到突降暴雨,小区会迅速积水,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制定小区防洪应急预案可以让小区能够在洪水来临之前,尽早做好防汛措施,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水灾害的影响。

二、小区防洪应急预案的制定内容

(一)小区防洪责任人员的名单

小区防洪应急预案应明确小区防洪责任人员的名单,包括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社区防汛志愿者等,明确责任分工,实现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人执行。

(二)小区防洪应急物资的准备

小区防洪应急预案需要明确准备哪些防汛物资,防水袋、沙袋、铲子、水泵等都应该事先准备妥当,做好配备和采购工作,并确保物资的存储位置和使用方法。

(三)小区应急避难场所的选择

应急避难场所的选择应该优先考虑离小区近、安全、便捷的地点。在选择时应当考虑到小区居民人口数量、宠物安置以及其他特殊人群的需求,制定具体疏散路径和安全预案。

(四)组织应急演练

小区防洪应急预案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小区居民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可以通过模拟洪水、紧急疏散等方式,让居民了解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熟悉应急物资的使用方法和疏散路径。

三、小区防洪应急预案的实施

小区防洪应急预案需要在遇到洪水灾害时及时启动。首先需要通知小区居民关注洪水灾害预警信息,切勿盲目出行和前往危险地段。同时,要组织力量进行疏散,并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系相关救援部门,进行必要的救援和施救,加强信息沟通和联动,保障每一位居民的安全。

四、小结

小区防洪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是一个长期且动态的过程,需要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居民等多方合作共同进行。在制定应急预案时,要认真考虑小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资源,重视应急演练,确保小区居民的生活与财产安全受到保障。

老小区应急预案 篇9

在现代社会中,智慧小区已经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潮流,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为居民提供了更方便、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智慧小区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以确保居民的安全和社区的稳定运行。

一、预警系统

智慧小区应急预案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通过传感器和监控设备等智能设备的布置,可以实现对火灾、水灾、地震等各种灾害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当发生异常情况时,预警系统能够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和居民发送警报信息,提醒大家采取相应的避险措施。同时,预警系统还可以与应急救援部门进行联动,确保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疏散路线规划

智慧小区应急预案中,必须考虑到疏散路线的规划。在小区内设置明确的疏散指示标志,指引居民迅速离开危险区域。同时,可以通过智能门禁系统的接入,实时监测人员的流动情况,快速确定是否有人滞留或受困,以便进行救援。在疏散过程中,智能设备可以通过语音提示和短信提醒,引导居民按照最短、最安全的路线撤离。

三、能源和供水保障

智慧小区应急预案还应考虑到能源和供水的保障。计划应当确保配电系统和供水系统在紧急情况下仍然稳定运行,以保证灾后居民的生活需求。智能电表和水表可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对能源和供水设备的实时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设备故障和事故发生。建立备用电源系统和备用供水设施,以应对停电和断水等突发状况。

四、应急物资储备

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智慧小区应急预案要确保有足够的物资储备。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储备库,存放救援所需的紧急物资,如急救药品、食品、饮用水等。同时,通过与周边商户和超市的合作,可建立采购联动机制,确保在发生灾害后能够及时补充物资。智慧小区还可以通过智能设备,提供物资分发的指引和指导,避免混乱和浪费。

五、社区疏导和心理疏导

在应急情况发生后,居民通常会出现恐慌、焦虑等不良情绪,因此智慧小区应急预案还应考虑到社区疏导和心理疏导。物业管理部门可以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建立心理疏导中心,并通过智能终端向居民提供心理咨询的渠道和信息。同时,社区活动中心可以组织各类安抚和减压活动,帮助居民缓解不良情绪,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

智慧小区应急预案是智慧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现代科技的支持下,通过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规划疏散路线、保障能源和供水、储备应急物资、提供社区和心理疏导等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居民的安全和健康。只有不断提升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效率,智慧小区才能成为真正安全、智慧、可持续发展的社区。

小区突发应急预案


持續發展需要防災,人本減災,面對危機處理方案必須具備創新和靈活性。應急預案需要與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對應急預案進行定期評估和更新能增強組織的應變能力嗎?探索「小区突发应急预案」是一個非常有趣的旅程,請一起加入我們,本篇文章的信息僅供參考使用!

小区突发应急预案【篇1】

1、小区内发生火灾事件,门岗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本部门领导和物业前台值班员汇报,物业前台值班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当火情由本物业公司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不惊动公安消防机关。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先试一下门体、锁把,如无温度异常可开门观察;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如房间内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的一切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4、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应急组长主动介绍火灾情况及根据其要求组织所有人员协助做好疏散和扑救的工作。

5、火情发生后,所有对讲机或其它通讯设备应处于待命状态,呼叫时,要用简明的语言,准确报告情况。

6、处理火情时一定要镇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绝对不能说不利于人员情绪稳定的话。配合疏散时,要将业主有秩序的从安全通道疏散,绝对不能引起混乱,要防止不知火情危险的业主再回到他们的办公或生活区域,疏散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带路和断后。疏散中不能停留、堵塞通道。

小区突发应急预案【篇2】

处置重大、重特大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处置一般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按照业务分工由县委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事件主管部门、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预警时,立即指令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决定并公布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

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主管部门是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主体和日常工作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等工作;编制和完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后作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县直有关部门(包括应急保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实施应急处置预案。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会同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营完善应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办法。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领导机构和各自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小区突发应急预案【篇3】

为应对我镇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安全疏散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扑救与安全疏散工作有序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以下消防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副组长:

成员:

职责:统一指挥调动各行动组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灭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据火场情况变化,适时做出必要决策;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夜间及节假日由行政值班和在镇负责人负责)。

灭火行动组

组长:

副组长:

邓鸣冬

成员:

职责: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根据火场情况(即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启动防火、排烟、及消防供水等设备,正确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或有效控制火势发展,配合公安消防队实施灭火。

通讯联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和火情,发出119火警信号,准确报告起火地点与部位、着火物质、有无被困人员等信息。保持火场总指挥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疏散引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利用疏散引导示意图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临时搭建的逃生设施,帮助引导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按照“救人第一、疏散优先”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贵重财物一并撤出。

4.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利用急救器械、药品等及时抢救、护理火灾中出现的伤员。协助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医疗救护。提供抢救工作所需车辆及其它后勤保障。

5.灾后救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根据受灾情况及时掌握受灾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和受损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核损,第一时间给予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二、报警、接警及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1、当班工作人员发现火险、火灾后或接到火警讯息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供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夜间及节假日向行政值班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同时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

2、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起火地点,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到场后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火场信息。临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扑救和救援工作。

3、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通讯联络组组长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并安排分头通知起火部位辖区负责人、各行动组成员及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人等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应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同时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到现场,保持现场领导小组与各行动组及公安消防队之间的通讯联络。

4、领导小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汇总火场各方面的情况,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指挥各行动组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在场人员参与协助灭火、救援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疏散引导组成员接到火灾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根据起火部位建筑结构、被困人员所在位置以及疏散通道等情况,提出营救方案,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展开疏散救援工作。

2、疏散引导组人员进入火场后,应优先疏散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根据火场内部情况,根据疏散引导示意图迅速引导被困人员按照相对安全、路程短、用时少的疏散路线撤出。

3、如果疏散通道被火势封住,可采取必要的破拆措施,或利用梯子、绳索等将被困人员救出。若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及时组织被困人员转移到相对安全的部位,等待公安消防部门救援。

4、被困人员安全疏散后,若火场中存有重要资料或贵重财物等,在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组织人员尽快将其撤出,撤出后的物资应放置在不影响扑救工作的安全地带,并安排人员看护,防止发生意外。

5、疏散引导组人员进入火场前,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准备,保证自身安全。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灭火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应立刻了解着火物质和有无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物品等情况,同时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2、灭火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仍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让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3、若为电器设备火灾,或着火部位在实验室、机房等电器设备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断火场的电源,再进行扑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灭火,以防发生人员触电。

4、着火物质若为油类,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湿棉被等覆盖,不要直接用水喷洒油面,防止火势流动蔓延。若为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切断气源。若着火物质为橡胶、塑料等化工制品,进入火场人员应携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5、如果火场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其尚未着火或无爆炸危险时,灭火组应调集充足的人员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蔓延,同时组织力量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6、如果发现或赶到火灾现场时,火灾已发展为全面燃烧,这时应开启附近所有室内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场铺设消防水带,起动消防供水系统,控制火势发展,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助进行灭火工作。

五、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防护救护组接到通知后,立即集合医护人员,并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往火灾现场。

2、及时对火场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危重伤员要尽快安排车辆送往附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

3、根据火场情况,紧急调车辆以备急用。

4、维护火场外围秩序,疏通道路,保证灭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六、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扑灭后,镇消防办负责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具体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查明火灾原因,划清责任,整理有关材料,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镇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向全镇通报火灾事故及处理情况,同时配合镇党政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汇报。针对火灾事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七、责任追究

1、镇长、村(居)委会主任是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

2、对在火灾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和渎职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小区突发应急预案【篇4】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市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市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询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要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国家、省、石家庄市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新乐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II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II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新部队或石家庄市、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小区突发应急预案【篇5】

市政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完善和实施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各供热企业与当地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负责制定本单位采暖供热应急预案,建立相应应急组织。

2.1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

为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置春节期间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市政府成立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指导和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2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2.2.1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值班电话:12319),办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陈保金(兼)。

主要职责:

(1)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督促检查有关执行情况;

(2)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市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及上级部门汇报有关信息;

(3)起草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处理建议;

(4)建立与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2.2.2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组长:宣为民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韦明市建设局督查室主任

刘连锁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经理

冯强临汾河西电厂厂长

主要职责:

按时保质做好冬季供热工作。保障城市供热安全正常运行。

2.3城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有关供热情况的宣传报道。

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必要的资金调拨筹备工作。

市经委负责对供热企业煤炭储备进行总体协调调拨。

市煤炭局、省煤炭运销公司临汾分公司负责供热煤源供应的组织协调。

市交通局负责对供热储煤运输提供支援。

市安监局、市建设局负责供热企业的安全运营监管及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市交警支队负责保障供热储煤运输车辆在城区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价局负责燃煤价格及供热价格的核定监管。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春节期间有关气象信息。

市建设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协助尧都区政府做好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监管工作。

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负责保障市区集中供热正常运行。

临汾供电分公司负责保障集中供热企业用电工作。

煤炭运销临汾分公司负责为集中供热企业购进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务。

尧都区政府负责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市区供热信访稳定工作。

小区突发应急预案【篇6】

一、目的

为维护业主正常生活,减少或避免业主的经济损失,提高员工处理应急事件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职责分工

各小区成立停水停电应急处理小组。

1、组长——小区经理,负责整体协调指导进行人员布置、物资调配,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

2、执行组长——维修主管,第一时间核实小区停水或停电的原因,并及时将此情况以及因此涉及到的停水或停电范围通知小区客服主管,联系相关市政单位或组织班组成员即刻实施有效抢修,启动小区备用供水或供电设备。正确预测故障设备设施的恢复使用时间,及时将此项事宜汇报给小区经理,并上报体系负责人(工程部经理)要求其安排专业技术员给于配合、支持。

3、秘书——客服主管,负责与相关市政部门的应急沟通联络,与小区维修主管协调沟通确认突发事件的起始原因,跟踪事件处理过程,安抚小区业主情绪,对突发事件投诉问题进行解释,负责针对本次突发事件的应急书面通知起草、上报以及张贴事宜,协助工程部维修人员完成应急维修材料的采购以及设备抢修工作协调事宜,负责针对本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的书面工作总结以及上报工作。

其他全体员工,服从组长及执行组长安排,做好业主解释与安抚工作。

三、停水或停电事件分类

1、根据停水或停电的可预测性分类如下:

(1)预定性停水或停电,因设备系统检修、改装、更新或供水管道冲洗等原因造成的,可控制、有计划性的终止水电供应。

(2)突发性停水或停电,不在计划内和控制范围内的停水、停电事故。如供水管线爆裂、基础供水或供电设备故障、供电线缆老化和供电系统故障、人为破坏等因素。

2、根据影响程度的程度分类如下:

(1)整体性停水或停电,整个服务管理小区甚至周边范围内都停水或停电,一般由市政设备设施的影响造成的。

(2)局部性停水、停电,因小区内水电设备原因或异常情况需要采取停水或停电的方式处理的'事故

小区突发应急预案【篇7】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对处置我县供水突发事件,全面提高我县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速度和抢险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供水安全性

供水安全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供水的水质在使用中不应当给人体带来短期的或长期的健康危害,即供水在自然属性上的安全性;二是指供水系统对遭受突发性事故威胁(包括自然灾害、恐怖袭击、人为蓄意破坏等)具有良好的预防、保护、应急和恢复功能,即供水在社会意义上的安全性。由于自然灾害、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内源性水质污染事故、水厂运行事故引起的供水水质危害可统称为事故型供水水质危机,有恐怖袭击或人为蓄意破坏引起的事故型水危机可统称为破坏性水质危机。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和政县供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编制依据和原则

1.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编制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二是预防为主。高度重视供水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供水行业重大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四是协调一致。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五、供水突发事件及供水风险分析

供水突发事件分析:

1.主要供水水源发生突发污染事故。我县供水水源为地表水,如果遭受生物、化学、毒理、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严重污染,将会影响我县正常供水;

2.管网事故。主要输供水干管事故,其影响范围为我县是输水管线长、压力大、接头、管道老化或第三方施工引起;

3.气候干旱、洪灾。持续干旱造成供水水源枯竭、洪灾引起取水建筑物受损、水质浊度增加、设备损坏、水源污染等;

4.其他。地震、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等。

供水风险分析:我县地形复杂,供水管网长,纵横交错,一旦发生供水管道跑水,给抢修造成不便;区域供水管网及设施老化,极易发生突发爆管漏水事故。

六、供水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我县的供水突发事件可分为:

1.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性事件。连年干旱,地表水水源水位持续下降,取水设施无法正常取水,导致供水设施不能满足正常供水需求;地震、洪灾等灾害导致供水水源破坏,输配水管网破裂,输配电、净水工程和机电设备损毁等。

2.工程事故引起的突发事件。取水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直至水源枯竭,或因出现危险情况需要紧急停用维修、或停止取水;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大范围供水压力降低、水量不足甚至停水,或其他工程事故导致供水中断;供水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液氯严重泄漏等;供水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或毁坏。

3.公共卫生事件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有毒化工产品或致病原微生物污染,或藻类大规模繁殖等影响正常供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毒剂、病毒、油污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影响正常供水。

七、供水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供水居民人口数量和供水范围的严重程度可分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人口在8万人以上或占县总人口的40%以上;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县总供水范围的50%以上;

(3)省、州人民政府,省、州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涉及本辖区的I级预警供水突发事件。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I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人口在6万-8万人或占县总人口的30%-4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县总供水范围的40%-50%;

(3)省、州人民政府,省、州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涉及本辖区的II级预警供水突发事件。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II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人口在4万-6万人或占县总人口的20%-3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县总供水范围的30%-40%;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V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人口在1万-2万人或占县总人口的10%-2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县总供水范围的20%-30%;

八、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根据我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分类,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1.自然灾害类供水事件应急措施。通过增强供水量,启用备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备井水源井,或新凿水井,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相应供水水质标准;对自然灾害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工程及配套设施与机电设备等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设施;根据县内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实施多水源联合应急调度,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县内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调整县内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医院、学校、机关、食品加工、宾馆和餐饮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务用水,再次是重点工业企业用水等;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采取跨行政区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应急调度,保证县内应急供水。

2.工程事故类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对工程事故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工程及配套设施、机电设备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设施和备用系统,实施水量应急调度;调配和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县内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用水车辆送水;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3.公共卫生事件类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关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污染的水源或供水设施,停止供水并及时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启动县内备用水源,实施应急供水,对受污染的县内水源或供水设施及污染水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卫生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污染状况和水质水情数据;增加自备井水源供水量,适时启用封存的自备井水源井,由当地水环境检测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资质部门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调配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净水设备、水质净化装置,以及单户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根据县内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针对局部区域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根据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重点排水企业档案,关闭水闸、水阀,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限产或停产。

九、应急指挥体系

事故应急救援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靠某一部门是很难完成的,必须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形成统一的救援指挥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应急、消防、生态环境、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损失。

1.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组成。成立和政县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供水的总体协调、总调度,指挥、部署、监督和检查各成员单位应急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与省、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联系,及时上报情况,必要时请求省、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实施跨市、县救援等紧急措施,组织灾后重建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负责印制应急供水明白纸,发放至各乡镇,由各乡镇发放至辖区各用水户。

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马寿龙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杨林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马明县委常委、副县长

办公室主任:马义县水务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张海军县人饮管理总站站长

成员单位:宣传部、水务局、县人饮管理总站、应急管理局、卫计局、住建局、城管局、总工会、公安局、工信和商务局、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纪委监委、气象局、供电公司、各乡镇等。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宣传部:负责做好供水事故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工作,确保舆论引导客观、真实;及时组织新闻单位,积极宣传报道应急供水措施、施工进展等内容,为应急供水工作提供良好社会环境;适时关注新闻动态,加强与其他单位沟通,积极宣传我县采取的应急措施,征得理解支持,营造好的外部舆论环境;负责接待好其他新闻单位;视断水具体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水务局:牵头组建指挥部办公室,主持办公室日常和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检测、接受供水性突发事件报警、预警信息;负责对水污染事件进行供水水源紧急调度;负责供水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检测,修复损坏的水利工程。协调各成员单位。

县人饮管理总站:负责全县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成立供水应急抢修队伍,保障全县供水工作。加强供水调度,优先保障居民、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基本生活用水,关停洗浴行业,限制工商企业等方面用水。

应急管理局:协助县政府提出突发事件对应方案,协调全县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负责调集城管、消防、园林、水务等单位送水车辆,向全县居民和重点单位临时供水。

卫健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开展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县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负责送水车辆清洁消毒和水质监督工作。

住建局:组织起草《和政县县城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县城供水应急工作,发布应急供水期间的县城供水信息,限制建筑工地用水,发现县城供水设施问题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城管局:启动应急预案后,限制道路保洁、园林绿化等方面用水。

总工会: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的伤亡职工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公安局: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助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负责做好应急供水期间送水车辆的交通保障工作。

工信和商务局: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督导落实限制工业企业用水工作;协调各电信运营商信息发送工作。

民政局:启动社会救援机制,为供水事故受害人员提供社会救助。

交通局:负责应急警戒状态下运输工具调集工作,确保满足抢险物资、人员、生活物资运力需求。

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供水事故抢险费用,并监督使用。

人社局:依法做好供水事故因工伤伤亡人员的有关善后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供水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与污染范围,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负责污染区域环境生态后续修复监测工作。

应急管理局:参与供水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纪委监委:负责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与责任追究。

气象局:负责对天气气候、舆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适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候的预警、预测、预报。

地震局:负责震情监视、收集、汇总地震前兆与宏观异常信息,根据震情会商结果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严厉查处乱涨价行为,负责矿泉水、纯净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监测,并协调做好调配工作;负责落实限制商业企业、洗浴行业限制用水工作。

电力公司:负责指导供水企业制定用电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电网发生故障影响供水安全时,指导供水企业实施用电安全的应急处理。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对应急供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落实辖区救援物资供应、发放的地点并实施供应与发放;负责事故现场的群众协调工作;负责及时通知群众提前储水、节约用水。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作为日常办公机构。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工作细则;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对各供水企业的供水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研究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指导恢复重建工作;向县政府和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媒体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专访;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专家工作组组成与职责。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工作组由市政、住建、规划、应急、卫健、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专业人员及高等院校专业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参加县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对事件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十、预案运行机制编制思路

1.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在应急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死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采取各项措施进行自身防护。

(2)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3)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的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地调查。

2.事故救援系统。由于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可避免的时候,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唯一可以抵制事故或灾害蔓延危害后果的有力措施,因此,如果事故或灾害发生前建立完善的应急系统,制定周密救援计划,而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以及事故后的系统恢复和善后处理,可以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

事故救援系统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应急救援组织结构;

(2)应急救援预案;

(3)应急培训和演习;

(4)应急救援行动;

(5)现场清除和净化;

(6)事故活动恢复和善后处理

十一、预案运行机制

1.监测

水环境检测以县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人饮管理总站、卫健局为主。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水体水质监测,沿河污染物的排放监督检查;县水务局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做好定期对各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人饮总站水厂的出厂水水质状况的跟踪监测,严格控制出厂水指标;县卫健局负责居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饮用水卫生标准。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在第一时间对供水突发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做出分析、预报,提出初步建议等。

在日常管理中,县人饮管理总站在水源地上、下游及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监测站点并建立定期不定期对水源开展巡查,实时监控其水质、水量状况。

2.预警

水源地来水预警:根据水文、气象和自然地理条件,通过县供水监测系统提供的实时信息,对供水水源地来水量与水质进行实时诊断和预测,并在水量与水质出现或可能出现异常时及时发出警报或预警。

供水预警:包括供水工程及运行异常预警和水厂、输配水管网水质及水压异常预警,实现对供水系统水量、水质和水压实时监测与运行信息实时查询功能,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诊断并发出警报。

预警级别及信息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车等,采用公开播送、派发传单、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预案启动

一旦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按照分级相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启动高级别的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较少损失,同时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并向指挥部报告。

县级预案启动程序:

发生II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县人民政府领导本县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供水应急办提出启动相应专项预案建议,经指挥部批准,及时启动相应预案,同时报告临夏州人民政府。

发生III级供水突发事件:县人民政府领导本县的应急救援工作,由指挥部通过会商后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应预案并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

发生IV级突发事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本乡镇的应急救援工作。可参照I、II、III级响应程序、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响应程序。在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急时向指挥部提出请求,县供水应急办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业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先期处置

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水源工程管理单位、供水企业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立即启动以本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预案机制,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供水突发事件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处置供水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在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县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I级、II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乡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指挥部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同时,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迅速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确保应急物资和抢险队伍及时到位。指挥部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IV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乡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职责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

(2)突发事件报告;

(3)信息共享和处理;

(4)通信;

(5)指挥与协调;

(6)紧急处置;

(7)应急人员保护;

(8)新闻报道。

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条件:

(1)突发事故现场搜救工作已完成;

(2)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

(3)伤亡人员已经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4)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周边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和安置措施;

(5)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6)停水区域已经恢复正常供水。

应急结束程序:

经事故现场办公室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四个等级的应急结束工作分别由相应部门宣布。

(1)I级、II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提出,经县应急领导指挥机构进行结束条件确认并报市人民政府,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2)III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报县人民政府,经批准后下发应急结束指令;

(3)IV级应急响应由各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经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报县政府、县应急办,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水务局等相关单位应及时会同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应制定措施进行抚恤、补助、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对于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和政县供水突发事件事后调查与评估工作的责任部门为县水务局,供水突发事件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由按国家相关程序成立的事件调查组承担。供水系统应急终止后的一个月内,县水务局应向县人民政府提供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严重、特别严重供水突发事件应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开展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总结和分析经验、教训与不足,提出安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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